警惕党内出现既得到利益集团
2009-12-29张伟东
张伟东
摘要: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事实上正在面临形成党内既得利益集团的现实可能和危险,如何防止党内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已经成为一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加强教育奠定思想基础,加强制度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理顺干部管理体制限制公权私化,从严治党提供组织保证是彻底消除既得利益集团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执政党;既得利益集团;对策
中图分类号:D6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9)04-0038-05
1959年,毛泽东根据苏联领导干部中已经存在的一些有“管理权力”的干部从维护自己的利益考虑,因“保持旧制度对他们有利,用新制度代替旧制度对他们不利。他们安于已有的制度,不愿意改变这种制度”的客观实际,首次提出“既得利益集团”的概念,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这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问题。”现在我们进行的改革本质上是权和利的重新分配,对于一个政党亦是如此。党自身的改革创新必然也涉及利益格局的变化和调整。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严肃告诫全党:“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一、既得利益集团的概念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既得利益集团是从利益集团这一概念中析出的一个子概念。所谓利益集团就是这样一些人,他们彼此认同,有着共同或基本一致的社会、政治、经济利益的目的,因此他们往往有共同的主张和愿望使自己的利益得以维持或扩大。利益集团是一个中性概念。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导致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社会利益也开始分化,形成了利益多元化、群体化的格局。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二中全会的工作报告首次认可了利益集团的存在,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内部仍然存在着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
在这样的利益集团中,有一些已经先于其他社会成员获得较大利益的人,基于维护已有利益的动机自然而然形成的群体,就可称为既得利益集团。从社会现实来考察,这样的已经先于其他社会成员获得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团,并不止一种。对既得利益集团也不能一概否定,更不能一概妖魔化,尽管他们都有维护既得利益的倾向,对社会的影响却是存在着很大差异的。然而,其中应该引起重视的是依靠权力先于其他社会成员获得特殊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团。对这种既得利益集团的概念表述应该是:在既有的社会结构中,部分公职人员凭借制度安排,拥有比较稳定的合法或不合法的特殊利益,成为既得利益者。当他们在维护上述特殊利益基础上的态度或行为群体化的时候,就成了既得利益集团。从现实看,这部分既得利益者与公权力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将自身的特殊利益附着于权力之上,主导或影响公权力,从而对社会公平产生危害。不可否认,在一个政党成为执政党、尤其是成为惟一的执政党之后,党的利益扩张为特殊利益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党内出现既得利益集团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江泽民同志指出:“对我们这样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来说,党内一些干部是容易产生所谓既得利益的思想倾向的,希望全党同志都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自觉地同这种错误的思想倾向进行斗争。”
二、党内是否存在既得利益集团
结合党内的实际情况,简单地认为党内已经存在既得利益集团,还缺乏充分和足够的事实依据。但完全否认既得利益和既得利益集团发展的倾向与潜在的危险,也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个人看法是既得利益集团在党内还未完全成型,但既得利益集团在个别地方、个别部门有正在逐渐形成的苗头。只有积极应对,才能化解这种趋向,防止既得利益集团在党内的形成和坐大,应该把防止党内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作为党的制度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来对待。尽管我们党是一个已经执政60年、领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历也有30年的经验丰富的大党、老党,但由于我们党过去主要强调的是权力集中,实行的是从苏共那里继承下来的严格的等级制,权力高度集中于党的领导机关。这种权力配置方式在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时期有它的合理性,但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权力和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时候,这种权力配置方式必然导致党内权力和利益关系的失衡。既得利益实际上就是这种失衡给部门和掌权者个人带来的超出合理范围的利益。而且这种既得利益是一种客观存在,只有承认这一事实,才能对解决这一问题有一种理性的、积极主动的态度。
三、党内事实上正在面临形成既得利益集团的现实危险
1.党的地位发生历史性变化,使党员干部具备了获得特殊利益的机会;而社会变革时期各种制度、机制不健全为既得利益者向既得利益集团的转化提供了便利条件。经过88年的历史发展,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革命党转变成为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在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转变为在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执政以前,我们党可以调动的资源十分有限,从高级干部到普通党员,都过着艰苦的生活,他们很难有寻求特殊利益的机会。成为执政党以后,中国共产党掌握了调动全国人、财、物的巨大权力,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捞取个人的特殊利益就有了可能。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腐败案件的高发、频发、群发表明,目前我国既得利益者已经存在,在党员干部中已构成一个特殊群体,如果不加以遏制,势必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其危险性不容低估。我国现在还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之中,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要求,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又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全建立和完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企业行为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得到严格规范和有效约束,因此,新旧体制和机制之间的碰撞、冲突、摩擦不可避免地在制度和管理形式上形成真空和漏洞,这就使一些掌权者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钻改革的空子,以牟取个人和小集团的私利。我国现阶段业已存在的“既得利益者”现象正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发生和发展的,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体制性特征。
2.剥削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和利益关系前所未有的复杂化,使党员干部大大增加了被诱惑的机会。在中国长达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以官为本”、“升官发财”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时至今日,这些封建残余思想对人们的影响仍然比较严重,一些党员干部自觉或不自觉地做了这些封建腐朽思想的俘虏。改革开放以来,生活方式多元化和物质条件的大大丰富,对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产生了很大影响,“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在他们脑中生根发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利益关系前所未有地复杂化了。一方面,人们开始抛弃传统的“重义轻利”观念,由鄙视个人利益向追求自己的正当利益转变,这是社会
的进步;但另一方面,也开始有相当多的人把不择手段地追逐个人利益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一些入党动机不纯、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经受不住金钱、物欲的引诱,将权力变成捞取好处的资本,成为权力寻租者和既得利益者。
3.党政干部的职业化和稳定化是产生和形成党内既得利益集团的又一可能条件。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各种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党的干部、政府的干部,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干部基本上实行的都是任命制和终身制。组织内高度封闭和自我循环,就使党政官员在组织序列上具有职业化、官僚化倾向,也使得相当一些组织、机构拥有巨大的权力,却无相应的制约,相当一批官员可借助合法权力而为所欲为。由于这些弊端,所以改革开放前,党内就极容易产生和造成那些居官不下、身份长期稳定的官僚者和官僚阶层;而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今天,又极容易产生和形成既得利益者和既得利益集团。由于干部身份的长期稳定性,导致党政干部职业化现象。如,党政干部的任用出现了一种怪圈:一般先是党政职务,退下来的其中一些人则安排到效益好、收入高的国有垄断企业任职。从而就很有可能形成一个由一批党政官员构成的权力特殊和利益特殊的且有别于其他社会利益集团的党内既得利益集团。
4.一定程度的治党不严和惩戒措施软弱无力加快了既得利益者向既得利益集团转化的步伐。在现实生活中,相当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者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这些做法无疑助长了既得利益者的气焰,加速了他们向既得利益集团的转化。此外,党内确实也存在着事后惩办措施软弱无力的不良倾向。这些不良倾向造成腐败的收益远远高于其被查处的风险和成本,也使一些官员敢于铤而走险、前赴后继,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必然滑向既得利益集团的深渊。
四、形成党内既得利益集团的危害
1.违背党的宗旨,削弱党的政治优势,使党执政的合法性大打折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它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这就从本质上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组织所具有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种公共权力,公共权力就必须为公众谋利益,其自身没有任何私利可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我们党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的最大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基础。
然而,党内既得利益集团将公共权力私有化,用权力为个人、小集团捞取好处,这是对党的宗旨的公然背叛。一旦形成较为完整的官僚性“既得利益集团”,情况就很严重了,它必然会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极大损害,引发执政党的信任危机,动摇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而合法性是执政党的生命,这种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这种信仰就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执掌国家政权、对行使公共权力者的一种认同感。人民群众只有具有这种认同感,执政者才具备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具备这种合法性,执政者就具有了执政的权威,就能够把执政党的思想理论和方针政策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说到底,执政的合法性还是一个民心的问题。执政党一旦丧失民心,它就失去了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这将使执政过程举步维艰,很难长久地维系下去。如果党内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则标志着党员干部的质变已由个体性阶段发展为群体性阶段,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信任势必大打折扣,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也必将面临严峻的挑战甚至是危机。
2.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割裂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破坏党群关系,削弱党的社会基础。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党的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这个论断促人警醒,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们党成立80多年来,所以能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戴,创下辉煌的伟绩,靠的就是与人民同甘苦、共命运;靠的就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真心实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实践证明,党只有真正为人民谋利益,人民才能真正与党心连心。而既得利益集团只为自己个人和小集团考虑,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这样必然会割裂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破坏党群关系,削弱党的执政社会基础。
3.削弱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政党品格优势,使其特有的先进性大打折扣,甚至有可能丧失党的先进性及战斗力。始终站在社会发展的最前列,自觉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为了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勇于超越自我,勇于改革,甘于牺牲,这是无产阶级政党特有的品格优势。正是这种品格优势,使我们党具有了其他任何政党所无法比拟的先进性,成为中国社会中最有远见、最有能力、最富活力、最具创新精神的政党;正是这种品格优势,使我们党能够承担起推动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重任,取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正是这种品格优势,使我们党具备了在中国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而既得利益集团的立足点是自己的特殊利益,他们考虑问题和对改革的态度,都是以既得利益为衡量标准的。由于他们所拥有的既得利益存在严重的社会不公性,必然要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对象和内容,因此,他们也总是为维护自己的这种特殊利益,反对和阻挠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往往使改革走调变味,甚至完全背离改革的真正初衷。由于他们总是置社会发展于自身利益之后,成为党组织内部的保守势力,同党的与时俱进、勇于改革的先进性背道而驰,使共产党人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精神品格受到极大损害。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还会在要不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问题上形成阻碍。如果形成势力很大的党内既得利益集团,那就意味着我们的党员干部大批地由积极进取转向自私保守,这必将使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大打折扣。
4.削弱党的组织优势,使党的统一性大打折扣。无产阶级政党在组织方面的优势,就是高度团结统一,组织严密,全党能够形成一个整体。这种组织优势使得我们党在政治方向上统一,在价值观念上一致,在行动目标上协调,这也是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比自己强大很多的敌对势力的组织因素。所以,我们党历来强调党的团结,强调党的集中统一。而如果形成了党内既得利益集团,它在思想上、行动上都是同党的要求和目标相背离的,必然导致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等发生分化,严重削弱共产党特有的组织优势,使这种一致性受到损害,最终有可能引发执政党的分裂。既得利益集团导致执政党分裂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当既得利益集团形成后,它对党的不忠诚行为就会由隐蔽发展到公开,公然站在党内健康力量的对立面。这实际上是向党公开挑战,党
组织的统一性势必受到严重影响。另一方面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出现,使党对自身的治理能力受到削弱,引发党组织的涣散,失去其特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无产阶级政党一旦失去组织优势和统一性,其政治能量会极大地减弱,埋下衰亡的危机。
五、如何防止党内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1.加强教育,为防止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特别是大力加强党的根本宗旨教育,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思想上削减既得利益集团形成的主观条件。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重视既得利益集团对党执政地位的严重危害,形成防范既得利益集团的氛围。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需要有一定的思想基础。如果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形成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他就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从而在根本上杜绝既得利益集团的产生。要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权力的公共性和人民性,即我们的一切权力是人民给的,是为人民服务的。离开了人民的认同、支持、拥护,我们将失去执政的合法性,将丧失执政地位。因此,在新时期对党员干部特别要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加强掌权为民、执政为民以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居安思危、艰苦奋斗的教育,增强免疫力。
2.加强制度建设,为防止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党的制度建设是关系党的事业的根本。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就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要通过继续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从经济和政治环境上减少和铲除既得利益集团滋生的客观条件和土壤。我国目前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不可避免地会在制度和管理上形成真空和漏洞,使既得利益集团滋生蔓延具有客观条件。因此,必须加大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力度,控制和减少其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当前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应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政企不分、政府职能错位的问题,消除转轨时期行政权力寻租的条件。大力推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起严格具体、可操作、易检查的财政管理制度,解决资金管理特别是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弊端,从资金源头上刹住腐败之风。结合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推进党政机关福利待遇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工资化,解决不同部门公务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制度,防止任何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不断制定、调整和充实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保证公共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把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整体合力,确保公共权力正确行使。建立和完善防止权力向既得利益转化的制约机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等。通过一系列制度化的釜底抽薪之策遏制党内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和蔓延。
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理顺领导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从而有效限制公共权力向既得利益转化。从目前情况来看,职业化已经使党员干部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群体,使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具备了主体来源。而且权力过分集中、覆盖范围过宽、自由裁量权过大、监督制约机制滞后等问题的存在。都为公共权力私有化和个人化打开了方便之门。为了防止滥用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执行等环节强化对权力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以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譬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要尽快完善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分类管理制度,将决策者和办事者明确分开,分化可能形成既得利益集团的已有群体;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任命和升迁实行双推双考制、公示制、试用期制、任期制等制度,实践证明这些制度对防止和限制党内掌权者进行公权私用和构筑利益共同体是非常有效的。
4.加强管理,从严治党,为防止党内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良好的政治环境。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防止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和形成既得利益集团的重要保证。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在党内生活中弘扬正气,反对歪风;要严格按党章规定和标准发展党员,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与此同时,应加大打击力度,对任何违纪违法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只有依法惩处,才能教育和震撼其他思想薄弱者,预防他们走向危险的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该确立其独立性运作,使各级纪委正确有效地履行和实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党章中规定的党委和党的纪律委员会关系应将纪委的协助职能转变为监督职能,党委的领导作用转变为支持作用,在制度上保障党内监督权力的独立性,从而有效地防止和打击党内既得利益者和腐败分子,保持党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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