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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代表是人民对人大制度的信任

2009-12-29周建军张劲松

人大研究 2009年4期

  2008年12月29日,一位身着邮政制服的投递员“找”到正在报到参加县人代会的代表张克同,将一份《关于加强地方邮政设施建设的建议》的书面材料递到张代表手中。张代表将邮递员们的想法记在自己的笔记本上,答应将她们的意见整理成代表建议,提交大会秘书处。这是湖南省涂浦县出现的代表选民良性互动的一幕(《人民代表报》2009年1月1日)。
  近两年来,人大代表与普通民众之间沟通渠道正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印制代表名片、建立代表网站、开通热线电话、个人出资登广告向公民征集议案和建议等,无不体现出代表履职意识的觉醒。县人代会召开前夕,张克同代表就在网上实名征集建议。邮递员正是在网上看到张代表实名征集建议的帖子,才有了向张代表送建议的想法和举动。这份《关于加强地方邮政设施建设的建议》既不是申斥状,也不是产品推介,更不是要求解决个人的一些困难,而是触及一部分群众的“用邮难”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邮递员希望找到人大代表代表这部分群众的利益诉求,体现了普通民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和认同。
  众所周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代议制民主的一个具体形式,“代表”功能是这一制度的精髓。基于这样的制度构建,人民群众表达意愿最理想的方式应是直接向自己的代表传达自己的群体诉求,通过人大代表这一制度化的民意渠道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一个普通的邮递员在人代会召开前向代表送建议,代表表示会整理后提交大会秘书处,这一送一交,体现的是选民与代表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正常运行;这一送一交,突破了仅由代表提交建议的传统“建言”模式,把真正的民间声音及时传达到会议上来,民众的“直接声音”由此成为代表建议的组成部分。
  当然,民间建议的“绿色”通道并不只限于传媒这一通道,也不是仅限于“两会”期间。持证视察、基层调研、市民热线、代表工作室等都可以成为民间建议的“绿色”通道。人大代表在接到选民的合理利益诉求后,或是通过约见政府官员解决的问题,运用个体代表的力量来促使问题的解决;或是通过将问题传输给人大常委会或人民代表大会的方式,由会议来解决。不管通过什么渠道,不管解决问题用什么方式,都符合人大的自身特点、符合人大的自身规律。只要问题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框架内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都将会增强人民群众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赖。
  全国人大代表周家贵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回答美国华尔街日报记者时曾这样说道:老百姓找代表,本身就是对代表的一种信任,更是对人民代表大会这个制度的一个信任。诚哉斯言!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