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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习开会开始学习民主

2009-12-29

人大研究 2009年4期

  “萝卜白菜规则”,是安徽阜阳颍州区南塘村新近学习应用的一种议事方式,它让村民们学会民主辩论与表决。在这一规则运转了3个多月后,南塘兴农合作社负责人杨云标感叹说,“萝卜白菜规则”用主持中立来破解领导人文化,用弃权无效来破解老好人文化,高(据《新文化报》2009年2月11日)。
  “萝卜白菜规则”是不是真的“高”,还有待媒体的进一步求证。但杨云标所感叹的“领导人文化”与“老好人文化”,国人却是再清楚不过了。表现在会议中的“领导人文化”,就是看领导眼色,唯领导是从;表现在会议中的“老好人文化”,就是发言表决随大流,明哲保身,谁也不愿得罪。这样一来,会议就成了空有民主之名而实为领导一言堂的“形式主义”。
  会议本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群体协调机制。如果我们能将目光从为人诟病的“文山会海”转向会议的本源时,我们就会发现,会议并不令人讨厌,无效的、低劣的会议才让人生厌。而有效的、高质的会议不但能拓展言路、集思广益,还能凝聚共识,推进决策。问题正在于,为何我们的一些会议总是令人倍感乏味,甚至避之不及?
  借用一句英谚:魔鬼都在细节之中。确保会议的成功同样取决于细节,这其中,最为欠缺的细节,就是一套科学的、公正的会议程序规则。试想想,如果我们的会议表决是在类似“当面锣,对面鼓”这样的举手制下进行的,还能保证表决结果的公正性吗?程序上的不公就已然决定了实体上的不公。但与会者或受会议决定影响的人对会议的结果公正均不抱有期待时,“厌会症”的流行也就不难理解了。
  作为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开会规程”——“罗伯特议事规则”——问世已愈130余年。在美国,数以万计的不同类型的组织都采用这一规则来作为会议规范。在最新出版的《罗伯特议事规则•第10版》中,这一规则被定义为“在竞争环境中为公正平衡和正当维护参与方的利益而设计的精妙程序”。“罗伯特议事规则”不但包含有程序公正这一基础性理念,也包括了我们今天已经耳熟能详的如法治、权力制衡、效率与公平等等原则。更难能可贵的是,“罗伯特议事规则”虽然试图建立会议规则的标准化,但它并不是一个保守的、僵化的系统。相反,它坚持认为只有源自组织真实意愿的、具备自身合法性的规则才能真正指引会议的进程,并发生效用。这种开放性使得美国之外的国家也能够参考“罗伯特议事规则”中的政治智慧甚至是借用其精妙的设计。同样地,这一规则也能够迅速被本土化,从而融入采用它的组织活动之中。
  南塘村的会议实践告诉我们,会议需要规则,规则需要程序正义。“萝卜白菜规则”并不是要否定以往的本土规则,而另行引进一种新的源自西方的规则。它实则是要在法治、权力制衡、效率与公平以及程序正义等等理念之上,来建构自己的规则。我们要的是“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内核,而不是这一规则的“皮”。
  当我们将目光从一个村转向一个乡、一个县、一个省乃至一个国家时,我们同样能看到学习开会,学会尊重会议规则和程序理念的重要意义。以全国各地的“两会”为例,会议的规则系统实则森罗万象,但察其细节,亦不乏反程序化倾向。比如人大的会议讨论多以行政区域区隔成不同的小组,而本地的最高党政官员总是当然地担任组长和会议主持人。会议之外的领导与被领导身份被人为地带入到了会议讨论中,往往易导致“审议异化为学习”、“讨论异化为听取”等怪现状。而这些程序的失范实则就是漠视官场潜规则、不尊重程序优先的结果。
  若要在民主建设上意追先进,必先实现会议规则的程序正义。南塘村所实践的“萝卜白菜规则”在当今中国显得尤为意味深远。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