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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2009-12-29

中国市场 2009年13期

  [摘要]在分析我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现状与实践的基础上,从建章立制,选择招标方式,确立定标原则。规范合同审核,加强验收管理等方面对如何做好高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进行探讨。
  [关键词]招标方式;定标原则;合同审核;强化验收
  [中图分类号]TP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09)13-0110-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各个高校在物资设备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一所普通高校平均每年的设备经费就达到上千万元,在设备经费不断提高的同时,设备采购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显得愈加重要。目前大多数高校都采用招标采购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多年来我校一直坚持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制度,经过不断的总结完善,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下面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就招标采购工作中应重点把握的几个环节进行探讨。
  
  1 建章立制、规范行为,确保招标采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我国于2000年1月与2003年1月,分别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这两部法律的出台为全面实施招标采购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证,同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行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我校根据国家法律并结合实际,陆续出台了《中国矿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国矿业大学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严格规定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招标、投标、定标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明确了各个行为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并全程接受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检察。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我校做好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各个环节严谨规范、程序流畅,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紧密合作又互相监督为学校采购了大批质优价廉的仪器设备,节省了大量的采购资金,同时又充分体现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避免了暗箱操作,做到了“阳光采购”。
  
  2 合理选择招标方式,提高采购效益
  
  招标是指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条件和要求,邀请必要数量的投标者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定或约定程序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交易行为。招标作为一种有效的选择交易对象的市场行为,贯穿了竞争性、公开性、公平性的原则,具有程序规范,透明度高,公正客观的特点。依据法律规定,招标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方式。这三种方式各有特点,适合于不同的招标主体和招标项目。在实施招标过程中,首选公开招标方式,其次是邀请招标,最后是议标方式,应以公开招标为主,其他招标方式为辅,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刀切”。
  2.1重大敏感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我校对重大项目,如投资300万元的校园网改造项目、投资200万元的图书馆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均进行了网上公开招标,吸引了省内外20多家供应商参加竞标,最终学校采购到了质优价廉的设备,节省了大量的采购经费。同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容易产生“幕后”钱权交易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如我校对计算机类、通用实验仪器设备等的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中标价格在全省高校中多半是最低的,质量也未出现任何问题,广大教职员工对此反映不错,打消了原先的疑惑。
  2.2普通常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对招标额度过低,一般情况下招标总金额在10万元以下,引不起投标人的兴趣,产生不了一定的招标效益的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已经证实的那些有诚信、有实力、有良好合作关系的供应商的招标项目,就用不着循环反复地进行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则更好,可提高招标工作效益。对于工期短、时间紧的项目也可酌情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如果进行公开招标,从国家法规和我校实践看,仅从发布招标公告算起到签订合同为止,至少需要20~30天,而学校有许多项目的建设和验收都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如很多项目在暑假两个月中进行,又要求在新学期开学时启用,其中进口设备的到货期至少需要一个月以上,在余下的这么短的时间内进行公开招标是不切合实际的,即使勉强进行公开招标,也只会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2.3议标方式
  对紧缺、稀有、专业性强的仪器设备或者其供应商、代理商极少的招标项目,可采用议标的方式进行。若采取公开招标,到头来还是那么几家,大动干戈公开招标不划算,也无工作效率可言,如地质雷达仪、燃烧分析仪等专用分析测试仪器及一些专用软件,其供应商或代理商极少或者是独家代理,对此类项目我校多采用议标方式进行采购,同样也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3 针对各项目自身的特点,确定不同的定标原则
  
  在招标采购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定标是其中的重要一环,而定标原则的确定又是定标的关键所在,其科学、客观与否直接影响到招标结果,我们在多年的招投标工作实践中,归纳总结了以下几类设备招标的定标原则:
  (1)对于在招标书中已详细注明所购仪器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及生产厂家的招标项目。其投标单位一般是各个代理商。那么定标原则基本上就是各投标单位在具有合格资质的前提下,价格最低中标,若价格相同,则看售后服务及信誉。这种定标原则简单易行,结果明确,投标单位心服口服,但因指定了品牌型号及生产厂家,竞争只存在于各个代理商之间,无法促成生产厂家之间的竞争,故降价空间有限。
  (2)对于在招标书上只注明所购仪器的技术指标、技术参数及详细配置,对设备的品牌及生产厂家没有要求的招标项目的定标原则就要复杂的多了。因为不同的品牌之间价格不具有可比性,特别是知名品牌与一般品牌之间价格相差很大。这种定标方式充分调动了各生产厂家之间的竞争,使学校有了较大的选择空间,价格下降的幅度也较大,但确定级差标准相对复杂且经常随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对所定级差标准的准确性、全面性把握的难度很大,中标结果也不可能让所有的投标单位信服和满意。
  (3)对设备品种较多,技术含量高,并需要设计及施工安装的设备招标项目,通常可采取“两步走”的定标方式。第一步招“方案标”,即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投标,经专家论证、综合评议,选出中标方案,再以中标方案为蓝本,博采众长,确定最终的设计方案。第二步招“工程标”,即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制定出工程标书,进行第二次投标。不仅选择到了最优化的设计方案,同时又确保了性价比最佳的仪器设备和施工单位中标,为学校节省了大量的采购经费,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4 规范合同审核制度,严把合同签订关
  
  签订购货合同是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我校为规范合同管理,实行合同审核备案制度。在招标、定标工作完成后,设备采购部门与中标厂商先签订购货合同草案,送交校审计处审核,审计处重点审核合同是否与招标结果存在偏差,是否有违反学校经济利益的条款或内容,若存在问题,审计处提出修改意见返回设备采购部门修改后再送审,若审核通过,则报送学校法律顾问处审查,校法律顾问处审查合同的条款内容是否完备、具体、明确,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合法权利的条款或内容,若有问题,则提出修改意见返回设备采购部门重新修订,若审查通过,则书面通知设备采购部门签订正式的购货合同,并将签订的合同正本分别报送校审计处和法律顾问处备案。这些程序看上去非常烦琐,但却从法律上保护了学校的权益,堵塞了各种可能产生的漏洞,抵制了腐败的滋生,维护了学校的利益。
  
  5 加强验收环节管理,确保招标工作的完整性
  
  货到验收是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到货设备与合同及投标书的约定不符,将使整个招标采购工作前功尽弃。因此,我校对验收环节作了翔实的规定,当设备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先由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初验,并提出初验整改意见,供货商整改完毕经设备使用单位同意后可进入正式验收程序。正式验收由学校设备、监察、审计、财务、使用单位和原参加评标的专家共同组成验收小组,按投标书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对国内供应设备,要认真检查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技术指标、出厂日期等。对于进口设备,还要邀请商检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同时记录书面及影像资料以备索赔。如验收通过,在付款时,扣除一定比例的货款作为质保金,确保售后服务的及时到位。如未通过验收,则由验收小组提出处理办法责令供货商限期整改并重新验收。通过以上措施,加强了验收环节的管理,杜绝了招标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纰漏,提高了执行合同的严肃性,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的完整性。
  高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规范招标程序,认真做好招标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才能善始善终,使整个招标采购工作井然有序,无懈可击,使招标结果更公平、更公正、更科学、更合理,从而保障学校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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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肖桃清.“高校招投标工作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5(3):104-106.
  [3]王俐,郁鹏,曹志华.“仪器设备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的探讨”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5(3):107-108.
  [4]江雪松.“试论高校采购的效能优化”实验技术与管理,2005(8):1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