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经手的宋庆龄晚年的五笔钱
2009-12-28李家炽
编者按:李家炽,离休前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曾负责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生前的后勤保障管理工作。本刊曾于今年第6期发表他的《宋庆龄最后一次回上海及其葬礼》一文,有网站转载该文时刻意突出“宋庆龄出卖旧物”一事。为此,他特撰写此文,以对宋庆龄当时的经济状况加以补充说明。
长久以来,国家领导人的收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国家名誉主席的宋庆龄自然也不例外。比如宋庆龄每月的收入有多少,大约都有一些什么开支,是否还有额外的收入,留下了多少遗产等等。
新中国成立以后,宋庆龄于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59年4月又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她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工资以及一些稿费。当时宋庆龄是国家行政一级工资,每月579.5元,同时,考虑到她的外事活动比较多,国家另外每月还给她300元活动费。“文化大革命”期间,宋庆龄主动将每月的活动费退还给国家。在这期间,虽说宋庆龄的工资并不低,但是她每月的开销确实是很大的,有时还会出现赤字,偶尔周转不过来的时候,她还向身边的工作人员借过钱。宋庆龄的工资除了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费用外,她还长年承担着两个保姆的工资以及曾经在宋庆龄身边工作过的警卫员隋学芳的两个女儿的抚养费用。每当身边工作人员有困难,宋庆龄也常常掏钱帮助他们。另外,宋庆龄的朋友非常多,经常性的应酬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她从来都是坚持自掏腰包,甚至有时送给外国贵宾的礼物都是自己掏钱购买的。至于宋庆龄额外的稿费收入,大部分都捐献给了中国妇女和儿童的慈善事业。其中她曾于1953年8月将其所著的《为新中国奋斗》一书的稿费捐赠给遭受战争灾害的朝鲜孤儿。1951年4月,宋庆龄获得“加强国际和平”斯大林国际奖金,共10万卢布,她分文未留,将这笔奖金全部捐献给中国儿童和妇女的福利事业,后来就用这笔钱修建了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所以,宋庆龄并不富裕,而且还时常经济拮据。
在宋庆龄生命最后的几年里,我作为宋庆龄身边的管理工作人员,有机会经手了宋庆龄的五笔钱。
第一笔:组织上给宋庆龄
1万元生活补助费
1978年12月30日,宋庆龄最后一次回到上海。因经济拮据,宋庆龄在上海家中整理物品的时候,委托我帮助出卖了家中的一些物品。由于宋庆龄一直以为她所要卖的东西都是好的,都是真品,价值昂贵。结果,当我找来旧货商店的人来对所卖的物品进行估价的时候,结果才值2000多元。当我把情况向宋庆龄汇报的时候,她颇为失望。杜述周(时任宋庆龄的警卫秘书)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了宋庆龄经济拮据的情况,组织上决定给宋庆龄生活补助费1万元。
1979年1月31日,杜述周从老家陪护母亲以后,由京赴沪,组织上让他顺便给宋庆龄带去那1万元现金的生活补助费。杜述周到上海后,通过李燕娥(因宋庆龄在寓所早有规定:除了保姆以外,任何人不得进她的房间)把钱送给宋庆龄,并给宋庆龄附上了便条:“首长:我给您带来现金1万元,请您收用,以作每月开支不足的困难补贴。请千万收下,这次不能再退还了。”
宋庆龄确因需要用钱才收下了这1万元钱。她回函给杜述周说:“一万元我收了,因我的确需用钱。卖掉的机器皮货等,不过收到我所希望的百分之一!因此,我只好收了,因等用款子。”杜述周在上海期间,告诉了我这1万元钱的情况。
宋庆龄逝世后,我在北京她家中整理物品的时候,看到了这笔尚未动用过的1万元现金。后来,按照执行宋庆龄遗嘱 “八人小组”的会议精神,北京方面的钱归北京管理,上海方面的钱归上海管理的原则,这一万元钱就留存在北京宋庆龄故居。
第二笔:国家财政补贴
给宋庆龄5万元
与此同时,中共上海市委在了解到宋庆龄经济拮据的情况后,及时向中共中央进行了反映。1979年2月,叶剑英(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给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彭冲来信,决定从国家财政中拨款5万元人民币给宋庆龄。当时,彭冲叫我去他的办公室,当面交代我说,这5万元钱交给你去办理具体的手续。
随后,我带着叶剑英的信来到上海市财政局,找到了王眉征局长、余勤副局长。这时他们已经接到上级通知,他们在把钱给我的同时,要我写个收条。当时我不可能请宋庆龄来写收条,就以代领人的身份写了一张收条给他们,叶剑英的这封信也由市财政局留下存档了。
在上海市财政局办好手续后,我立即向宋庆龄进行了汇报。宋庆龄说“谢谢”,并表示她自己不管这笔钱,交由我来管理。她还特意交代:“如果以后需要用钱,我会写信给你,你凭信将钱交给来人就行了。”
为了方便这笔钱的使用,宋庆龄还让我去刻一枚名为“林泰”(宋庆龄经常使用的一个别名)的印章。这枚印章是我专门到上海有名的老店——市百一店去刻的,记得当我到市百一店时,看到有一个“刘友石刻印处”的柜台,我就找到他们要求刻一枚印章,他们问我用什么材质的,我说稍微好一些的就可以了。在听了他们的介绍后,最后花了几元钱请刘友石刻了一枚石质的印章。遵照宋庆龄的指示,这枚印章也由我保管着。
随后,我把这笔5万元的拨款单交代上海市委办公厅行政处财务科以“林泰”的名义存进市委机关附近的银行。每次宋庆龄要用钱,总是派人带着她的亲笔信到上海来,由于平时我的工作比较忙,来人一般都是先找到沈粹缜(邹韬奋夫人,时任中国福利会秘书长),由沈粹缜打电话告诉我,我将钱准备好,约好时间,我送到沈粹缜家里再给来人。
一直到宋庆龄去世,这笔钱也没有用完,大约总共才花了1万多元。宋庆龄逝世后,这笔余下的钱也是按照执行宋庆龄遗嘱 “八人小组”的会议精神,转由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保管,并且再也没有动用过。
第三笔:中央决定给宋庆龄
5万元慰问金
1981年5月宋庆龄病重。5月8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袁敬修打电话给杜述周,告诉他:中央决定给宋庆龄5万元补助费,由吴庆彤(原为周总理值班室主任,周总理逝世后,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专门处理临时突发事件)代表中央交给沈粹缜,再由沈粹缜转交给宋庆龄。但是,宋庆龄在得知这一事情后,表示不接受中央给的5万元补助金。当时,就只好将这笔钱暂存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科。
宋庆龄病重以后,根据中央的安排,沈粹缜和我一起来到北京,住在北京饭店。当时是根据宋庆龄的身体状况,统一安排去看望宋庆龄的。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宋庆龄仍然拖着病体,于5月8日出席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授予她荣誉法学博士学位的受赠典礼,并发表了20分钟的英语讲话,并没有使用事前准备的讲话录音。我当时也受邀出席了这一典礼。为了感谢在这次受赠典礼过程中医护人员的辛苦,宋庆龄又指示杜述周到友谊商店买了些扇子,她要了10把,都是自己付费,送给医护人员。
5月14日晚,宋庆龄病危,情况危急。根据组织上的安排,让我去宋庆龄家。在接到杜述周打给我的电话以后,当晚深夜12点多钟,我就到宋庆龄家里去了,这一晚上我都没有好好休息。 15日上午我在宋庆龄家里楼下小客厅休息,这时,中央派来的吴庆彤进来,他走到我身边,交给我一张5万元的支票,说:“这是中央给宋庆龄的慰问金。”我知道,按照宋庆龄的一贯做法,只有经过她的同意才能收下。但是,这时宋庆龄已经病危了,我就只好先代为收下这笔中央给宋庆龄的慰问金。
18日上午,根据安排,我上楼去看望宋庆龄。当时钟兴宝(宋庆龄的贴身保姆)用嘴贴在宋庆龄的耳边轻声说道:“首长,上海李局长专门来看望你了。”已经病危多日的宋庆龄这时竟然睁开了双眼,钟兴宝说:“首长一个礼拜都没有睁开眼睛了,今天听到你来了,突然睁开眼睛了。”恰在此时,周幼马(马海德之子,时任宋庆龄的摄影师)按下了快门,留下一张弥足珍贵的照片。我向宋庆龄轻声地问候,并向她汇报:“中央派吴庆彤同志来看望你,并带来了5万元人民币慰问金。”她轻声说:“谢谢。”也没有再说其他的话。这笔钱就一直由我保管着,我也不能给别人。其间,因为工作需要,我曾往来于北京和上海两次,都一直将这笔钱带在身上,我也无法交给别人。
5月20日上午,沈粹缜大姐和我又一次上楼看望宋庆龄,此时的宋庆龄已经处在昏迷状态。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宋庆龄。
28日上午,我接到上海市委通知紧急返回上海,对宋庆龄后事的准备工作进行最后的检查。29日晚20点18分,宋庆龄逝世,当时我正在上海市委办公楼上,20点45分,总机急切地找我接北京来电,杜述周在电话里对我说:“首长已经过世。”
经中央安排,上海市的胡立教(时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祖康(时任上海市副市长)、沈粹缜、朱可常(时任中国福利会党组书记、副秘书长)、陈维博(时任中国福利会副秘书长)和我一起于30日上午赴京,参加宋庆龄的治丧活动。我们当时住在中南海中央办公厅的招待所,当日上午我在中办招待所再次见到吴庆彤同志,因为宋庆龄已经逝世,我想,这笔中央给宋庆龄的5万元慰问金已经没有放在我身上的必要了,就把这笔5万元钱的支票交还给他,并代表宋庆龄感谢组织上的关心。
第四笔:巴金捐款5万元
给宋庆龄基金会
宋庆龄逝世以后,为了纪念和缅怀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继承和发扬宋庆龄的未竟事业,在邓小平的倡导下,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宋庆龄基金会。1982年5月29日,廖承志在人民大会堂宴请应邀前来参加宋庆龄逝世一周年纪念活动的宋庆龄在海外的亲属和朋友时,宣布了这一决定。宋庆龄基金会以“和平、统一、未来”为宗旨,并由邓小平亲自担任宋庆龄基金会名誉主席。
宋庆龄基金会在北京成立的时候,沈粹缜是宋庆龄基金会的理事成员,她在北京参加完宋庆龄基金会成立仪式,回到上海以后又去看望了巴金(原名李尧棠),沈粹缜向巴金详细介绍了宋庆龄基金会成立的情况,当巴金得知成立宋庆龄基金会的情况以后,立即表示要捐款,他让女儿李小林开了一张5万元的支票。沈粹缜回到家后打电话给我,把巴金捐款一事告诉了我,并想请我代收此款转交给北京。正好过几天我要到北京出差,便答应下来。当我从沈粹缜家里拿到这张5万元支票的时候,看到支票上面的印章是李尧棠。
我到北京以后,住在北京饭店。我打电话给汪志敏(时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宋庆龄基金会秘书长),告诉他巴金要捐款给宋庆龄基金会的事情。汪志敏立刻到北京饭店我的住处看我,我又再次向他介绍了巴金捐款一事,并当面把5万元支票交给了他。汪志敏表示感谢巴金对宋庆龄基金会工作的支持,会正式出具收据寄给巴金。
第五笔:沈粹缜捐款5000元
给上海宋庆龄基金会
众所周知,沈粹缜是我国著名的民主人士、卓越的政论家、出版家、抗战时期著名的救国会“七君子”之一——邹韬奋的夫人,是宋庆龄生前的挚友。沈粹缜在与邹韬奋结婚以后,相夫教子,全力承担了家庭事务,积极支持邹韬奋的事业。抗战胜利后,在宋庆龄的鼓励下,沈粹缜积极参加上海的妇女活动。新中国成立后,沈粹缜又在宋庆龄的帮助下,参加了中国福利会的工作,最初担任了中国福利会托儿所所长。1978年,她又由宋庆龄亲自提名,担任中国福利会秘书长。她与宋庆龄之间有着长达半个世纪的友谊,尤其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宋庆龄在上海居住期间,每每亲自下厨烧了小菜,总是要派人送些给沈粹缜尝尝。“文化大革命”中,面对造反派的冲击,由于担心沈粹缜的身体,宋庆龄一再要求沈粹缜从淮海中路1487弄13号搬迁到陕西北路369号,也就是宋庆龄母亲的旧居里居住,并派人帮助她搬家。尤其是在宋庆龄晚年的时候,沈粹缜与宋庆龄来往频繁,亲如姐妹。宋庆龄一直称呼沈粹缜为“沈大姐”,实际上沈粹缜比宋庆龄的年龄要小。
1981年5月12日,也就是在宋庆龄逝世的前半个月,宋庆龄拖着病体,用颤抖的手,在病榻前由保姆帮忙为即将出版的邹韬奋的书题写了几张“韬奋手迹”的书名,供沈粹缜选用。这也是宋庆龄最后一次题词。
不仅如此,宋庆龄对沈粹缜在生活上也一直非常关心。 1980年5月17日,宋庆龄致信沈粹缜,信中说道:“我要交给您5000元留给你的钱,不要客气,当我是自己人⋯⋯”当时沈粹缜回信给宋庆龄说,过去在解放前深得宋庆龄的照顾,解放以后自己有了工作,也有了收入,就不能接受宋庆龄的这5000元钱了,如有需要的话,她也绝不见外(宋庆龄与沈粹缜关于此事的来往信件我都保存有复印件)。如前文中所述,因为宋庆龄的5万元钱在我这里保管,沈粹缜便把宋庆龄的这封信交给我看,我也知晓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1981年6月,在执行宋庆龄遗嘱 “八人小组”的第一次会议上,沈粹缜提起了宋庆龄曾经来信要给她5000元钱的事情。由于“八人小组”的其他人并不了解这个情况,所以在会议结束后,我向高登榜(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书面写明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来邓颖超指示,由高登榜写信给我,说明是邓大姐交代,由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管理处从处理宋庆龄后事的钱中支付5000元钱给沈粹缜,并要我送给她。
9月29日,我和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管理处处长孙志远一起到沈粹缜家。我们俩到她家后,我向沈粹缜说明了这5000元钱的情况。沈粹缜表示:“由李家炽同志到我家交给我5000元钱,我愧对庆龄同志的信任,不能接受这笔钱,我决定将这笔钱捐赠给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管理处。”虽然我再三表示要她将这笔钱留下,由她自己安排,但是沈粹缜还是决定将这笔钱捐给宋庆龄故居纪念馆管理处,孙志远当时开了临时收据给沈粹缜,以后又送了正式收据给她。
1986年5月,上海也成立了宋庆龄基金会,沈粹缜又把这5000元钱改捐给上海宋庆龄基金会。当时,我也应邀出席了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的成立仪式。
(责任编辑谢文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