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五天工作制出台始末
2009-12-28胡平
胡 平
五天工作制的设想,最初是我向当时的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同志建议的,我当时担任国家科委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在他的支持下,研究中心专门成立了缩短工时课题组(组长为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室杨果,成员有后来成为中心总工程师的吴志纯等,课题组的成果由我向科委有关领导汇报),课题组最终形成了向国家提出的研究成果:《关于缩短工时,实行五天工作制的研究报告》。1994年3月,我国试行了“隔周五天工作制”。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国务院第174号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五天工作制,即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我国五天工作制正式开始实施。我们烧开的“一壶水”,终于被拿出来“沏茶”了。
战斗的星期天,疲劳的星期一
国家科委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是国家科委直属的综合性软科学研究机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于1982年10月。开始由国家科委副主任吴明瑜兼任主任,我为副主任。不久,我接任主任。对于研究中心的工作,我的设想就是:中心作为国家级的战略研究机构,一定要急国家之所急。中心的主要工作是研究政策,而研究政策的目的全在应用。它不仅需要研究回答中央正在考虑的问题,而且更需要超前思考和研究一些中央尚未考虑,但迟早会考虑的问题。所以当时中心的思想非常活跃,也很解放,敢于提出各种问题,我们提出了很多有前瞻性的命题,如:新技术革命与中国的对策;国家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等等。但是现在看来,对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就是建议实行五天工作制。
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每周五天工作制的人是美国汽车商亨利·福特。早在1926年,他就在他的汽车公司里实行了每周五天工作制。他认为,假如工人有更多的休息时间,就可以花费更多的钱,这对经济发展是大有好处的。然而,当时的其他企业界老板却不同意亨利·福特的做法,批评他给予工人太多的休息时间。不过,也有一些企业开始仿效,这就使每周五天工作制迅速在美国传开。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出现大萧条。美国人买东西的钱不多,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也不多,这又导致了工作时间减少,从而推动了每周五天工作制的实施。在此情况下,美国通过了一周工作40小时的新劳动法规,从而将每周五天工作制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到1940年,美国人一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五天,已经很普遍。一周的工作于星期五晚上结束。每周五天工作制在美国建立和普及以后,世界上一批发达国家也相继采用。
新中国成立时,对劳动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仅在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的《共同纲领》中规定,将干部职工的工作时间限定在每天8小时至10小时,至于每周工作多少天,并没有涉及。由于当时国家正在掀起如火如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很高,一些党员干部一直每周工作六天,加班加点,也没有提出加班费的问题,这样一周工作六天的劳动制度就延续下来。由于没有法律上的严格规定,在历史的沿革中,我国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劳动时间规定:夏天可以提前一个小时下班,气温超过38摄氏度就集体放假;每个月每人可以请三天带薪病事假;一年除去七天的节假日外,还有十几天的带薪休假;女职工的产假各个单位给的时间也不一样;工人加班也很正常⋯⋯而且因为一周只有一天假,大部分人把所有的家务活留在周日干:换煤气、洗衣服、看老人、购买必需品等等,当时有个说法很形象:“战斗的星期天,疲劳的星期一。”
从1979年我在国家科委政策研究室工作的时候开始,我就代表我们国家每年参加联合国组织的有关科技方面的国际会议,所以经常出国,去过很多国家。慢慢地,我就发现,很多欧美国家乃至一些不是很发达的国家每周仅仅工作五天,联合国每周仅工作四天半。这样算下来,这些国家每周工时大都不会超过40个小时。我统计了一下,当时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实行五天工作制。与短工时相对应的是这些国家生产的高效率和低能耗,以及教育、旅游等第三产业的大发展。当时我就很困惑:为什么别的国家每周工作五天还能发展,而我们工作六七天还不够?生产效益那么低,速度那么慢?当时很多国内的研究把这些归之为我们没有竞争力、生产率低以及技术落后等等客观原因,就是没有涉及到人和管理的因素。通过进一步了解,我发现甚至是世界上最贫穷的44个国家中也有近28个国家实行五天工作制,所以我就想:假如我们国家实行五天工作制,会有什么样的社会效益,有什么样的后果?
刚开始仅仅是我个人在思考这个问题,经过一段时间后,我正式向中心的领导班子成员提出这个问题,请大家议论一下:我们有没有可能向中央提出一个报告,建议在我国实行五天工作制?我说,实行五天工作制的好处最明显的就是可以让那些被浪费了的人力、电力、设备减少1/7,那也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大家对此表示赞同。1986年初,在一次国家科委的委务会上,我私下向当时的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同志提出,中心想做一个五天工作制的课题,研究在我国缩短工时,同时提高效率的可能性。这不仅仅是国家给人民的一种福利,而且对国家也是一种增产节约的措施,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宋健说:好啊,你们研究。研究好了之后到科委委务会来汇报一次。得到宋健的同意后,我回中心后宣布:我们受国家科委的委托,要正式立项研究五天工作制。这样,中心就成立了缩短工时课题组,制定了很多细则,并于1986年5月,开始着手开展关于在我国推行五天工作制的可行性研究。
但也有人觉得我的想法是异想天开,说“七天都干不完,你还五天!”我理解反对意见的由来。当时,我国企事业单位工作加班加点十分普遍,生产力水平不高,似乎只有靠延长劳动时间来弥补效率的不足。但工作时间并未有效利用: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看报纸、织毛衣、溜出去买菜、接孩子都是常事。曾任武汉柴油机厂厂长的民主德国专家格里西指出,民主德国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36小时,中国每周工作48小时,表面上看多了12小时,可实际的劳动时间与民主德国工人几乎一样。据调查,当时我国大部分企业的有效工作时间只占制度工时的40%至60%。
宁愿增加一天休息,
也不要增加一天工资
缩短工时课题组先后在全国上千个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并对其中抽样到的299个大中型工业企业和223个商业企业的调查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同时,课题组还对北京、上海、天津等十几个城市进行了典型调查和案例分析,并开展了关于缩短工时的社会意向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发达国家短工时的效率、能效比,带来的冲击和已有的经验;我国工作时间的利用程度;人们对缩短工时的心理接受度;学校、医院等公共福利事业该如何应对;地区、企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第三产业市场承接力;等等。经过调查,我们得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结论:
一、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工时较长的国家之一
缩短劳动工时,实行五天工作制,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和潮流。从20世纪40年代起,世界各国相继缩短工时。到70年代,世界各国已普遍实现五天工作制,而且普遍实行了年带薪休假制,并通过各种不同方式不断地继续缩短劳动工时。目前美国和英国已经将每人年平均工时减少到1850小时,法国减少到1650小时,等等。当时我国劳动者的法定年工时量为2448小时。同时,根据世界劳工组织的统计,我国是世界上仅有的4个没有实行年带薪休假制的国家之一。如果我国实行五天工作制,法定年工时减为2032小时,并按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确定每年20天的带薪休假,则我国劳动者的年工时量仍超过发达国家一个半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