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诞生前后(二)
2009-12-28谢明干
第五个小阶段是到北戴河听取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
1984年7月29日,袁木等去北戴河向中央领导汇报,胡耀邦等听了汇报不大满意,主要是觉得平平淡淡、缺乏新意,要求在重要问题上有所突破。汇报后宣布调整起草小组成员,部分同志回原单位,另从中央部门调林涧青、郑必坚、林子力等人参加起草小组,小组负责人是林涧青(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副主任)、袁木。
从8月1日起,我们在北戴河,一方面分别拜访一些中央领导同志,听取他们的意见。我参加拜访的是万里和姚依林。万里的观点和态度非常坚定、鲜明,认为改革非搞不可,否则没有出路。他完全赞同稿子中对我国经济状况的分析和提出的改革设想。在谈到农民生活困苦、农村教育落后和一些农村干部为非作歹时,他激动得拍起桌子。姚依林没有说多少话,只强调现在许多问题还看不准,文件要写得原则一点。在此期间,我和杨启先还参加了秦皇岛市的座谈会,听取了他们对改革的意见。另一方面,根据在北戴河听到的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重新讨论整个文件的框架,拟出了新的提纲。但是在起草小组讨论时,对商品经济、计划与市场关系仍然有不同的认识,主要是有些同志担心会导致资本主义。
8月5日,胡耀邦接见起草小组全体人员,表示基本同意新提纲,逐条讲了些意见,并要求20日前拿出新的稿子,交给将于9月上旬在北京组织的高级干部大讨论。这是我生平第二次见到胡耀邦。第一次见面是在20世纪50年代,当时我在清华大学念书,是团干部,到团中央听过他的报告,他那敏锐的思维、生动的语言、平易近人的风度,给了我深刻的印象。这次近距离面对面听他讲话,倍感亲切。
第六个小阶段是根据胡耀邦、赵紫阳的意见,写出第四稿、第五稿。
8月7日回北京后,我们立即按照新提纲,重新分工起草第四稿。郑必坚、王愈明和我负责写前三条,边议边写,我执笔。到8月15日,11条全部写出,由林涧青、袁木、郑必坚等统稿。
这些日子,理论界又活跃起来,开会、写文章、给中央写报告,纷纷要求明确肯定必须充分发展商品经济,这对我们统一认识、增强信心起了促进作用。
8月29日,赵紫阳到玉泉山同起草小组座谈,他着重对第四稿中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增强企业活力、价格改革、政企分开、经济责任制等几条提出了修改意见。他重申社会主义经济既是计划经济又是商品经济,这为《决定》的起草定下了基本调子。
8月30日,胡耀邦到玉泉山同起草小组座谈。他再次要求在总结前几年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有所突破、有所前进。他还说了许多话,我们有时也插插话。他谈到邓小平讲“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时说:“‘四人帮宣称‘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那就让他们喝西北风去吧,他们把发展商品经济说成是搞资本主义。”又说:“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贫穷,要让全体人民都过上好日子嘛。不能把贫穷当做社会主义。”在讲到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的弊病时,他引用了列宁的话:“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并说:“什么‘无所不包!能包得起来吗?包起来的结果就是经济没有活力,市场商品匮乏,人民生活困难。”还说“什么是计划?计划就是打算、预计嘛,不可能算得那么准确。计划就是计划,不是法令”。最后他说,我对经济工作不熟识,今天我说的不算,你们就听紫阳的。
根据胡耀邦、赵紫阳的意见,我们又立即分题、起草(高尚全、杨启先和我负责编写两条:经济责任制和多种经济形式)、综合、互相修改、集体“过”稿子,于9月5日形成了第五稿,共10条。袁木还让高尚全、杨启先和我起草一份文件说明,供大讨论时用。
9月8日,中央书记处开会讨论第五稿,同意把这个稿子提交中央委员、中纪委委员、中顾委委员讨论。会上还决定大讨论分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在中央,中央委员、中纪委委员、中顾委委员约400人,分十几个组讨论修改;在地方,分别由各省区市委常委召集大企业负责人、理论工作者讨论、修改。胡耀邦还指出,计划、价格、领导三条写得还不够,要加以充实。会后我们即对这三条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第七个小阶段是中央和地方组织大讨论,对第五稿提出修改意见。
从9月11日至20日,起草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中央委员、中纪委委员、中顾委委员的分组讨论。我分到第10组,地点在中南海152会议室,召集人是杨尚昆、宋平、袁宝华。袁宝华见到我,就说:“请谢明干同志把文件念一遍吧,他是起草小组的。”我大声地从头到尾念了一遍,念完后全场鼓掌,萧劲光还称赞说:“念得好!”会上,大家竞相发言,纷纷说文件写得好,气氛很活跃。从12日开始,小组每天讨论半天,念一条讨论一条。大家联系实际,一致表示拥护中央关于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除在个别文字上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外,没有原则性的意见。
9月13日小组讨论时,传达了赵紫阳9月9日写给胡耀邦、邓小平、李先念、陈云的信《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意见》(邓、李、陈均已批示同意)。《意见》在讲计划体制改革时讲了四层意思:一是“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二是“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生产和交换⋯⋯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辅助作用”;三是“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编制包罗万象的指令性计划,不仅不可能,而且有害。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方针是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四是“指导性计划主要用经济手段调节,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考虑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要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计划第一,价值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继续沿用。应该如实地把两者统一起来,而不是把它们割裂开来或对立开来”。在讲价格改革时,《意见》认为“价格改革难度最大,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调整价格,主要是由于商品的比价不合理,⋯⋯是结构性的调整物价,而不是通货贬值。”“在调整物价时,一定要积极慎重,采取负责态度,⋯⋯务必使绝大多数城乡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仅不降低,而且尽可能有所提高”。在讲到国家领导经济的职能时,《意见》主要强调政企应分开,公司必须是企业性的而不是行政性的。大家听了《意见》后,争先发言,表示赞同,要求稿子按照《意见》修改。
9月14日小组讨论前,传达了陈云 9月13日给赵紫阳的复信,信里表示同意赵紫阳的《意见》,认为他讲的三个问题,都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对这几年城市经济改革经验的总结。在谈到计划体制改革时,陈云在信中说:“我国现在的经济规模比五十年代大得多,也复杂得多了。因此,对五十年代适用的一些做法,现在不能也不应该套用。即使在五十年代,我们的经济工作也不是完全套用苏联的做法。”在谈到价格改革时,陈云说:“关于价格改革,现在确实是有利时机,应该稳步进行。上次化纤降价、棉布提价没有引起社会震动,是一个成功的例子,可以借鉴。”在谈到政企分开时,陈云说:“这样做很必要,一方面可以给企业活力,另一方面可以使国家领导部门从许多日常工作中摆脱出来,有时间议大事,加强宏观方面的指导和控制。”最后,陈云强调指出:“这几年,农村的改革已取得极大的成功,城市改革总的说来,还处在积累经验的过程,广大干部不是都很熟悉。因此,要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务使改革健康发展。” 大家听了都表示赞同,起草小组也及时把陈云信中的基本观点吸收到稿子里面去。
9月17日讨论结束。这场大讨论显示出全党对改革的高度关切,大家对这个稿子是肯定的、拥护的,评价很高。我觉得通过这次讨论,文稿中的主要观点,在这个范围内已经基本上取得了共识。从简报看,虽然意见也提了不少,但新的或原则性的已不多。在讨论企业改革时,首钢负责人主张向发达国家学习,国家对企业只监督、不干预;也有人建议,应直言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市场经济。但起草小组多数人认为,这些观点“走得太快、太远”,目前不宜考虑。
9月19日 ,胡耀邦又到起草小组,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说到即将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他说打算10月13日开预备会议;18日开三中全会,半天;19日公布《决定》。根据胡耀邦、赵紫阳的意见,考虑中央、地方大讨论的意见,我们从21日到24日又分题修改稿子。高尚全、杨启先和我负责修改计划、价格两条。修改时我们直接引用了赵紫阳《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意见》的观点,并在提法上作了改动和发展。到25日,印出第六稿。
第八个小阶段是赵紫阳约谈邓力群。
9月27日下午,赵紫阳在中南海同中央书记处研究室主任邓力群谈话 ,在场的有袁木、郑必坚、杨启先和我等。赵紫阳说:有人说苏东等社会主义国家中没有一个国家提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我说有,那就是保加利亚。赵紫阳问:我们提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同宪法有没有矛盾?郑必坚答:没有矛盾,宪法里没有提实行计划经济。随后,赵紫阳与邓力群就《决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
此后几天,起草小组继续推敲稿子里的文字、提法,林涧青、袁木、郑必坚等反复修改,形成了第七稿。
第九个小阶段是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第七稿。
10月8日,起草小组列席在怀仁堂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与会的有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及中顾委、中纪委、中央军委主要负责人等80多人,陈云、李先念、彭真、徐向前、乌兰夫等老同志也出席了。会议由胡耀邦主持,他先传达了邓小平对《决定》第七稿的电话意见:“文件看过了,写得很好,政治局会议我就不参加了。”接着,胡耀邦说:“陈云同志带来了一份在三中全会上的书面发言,请大家看看。”
然后,开始讨论稿子。陆定一第一个发言,表示同意,并对个别文字提出了修改意见。接着,宋平、姚依林先后发言,着重对企业下放、两权分开等问题提出看法,建议把“政企分开”改为“政企职责分开”,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改为“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开”。然后,胡乔木作了很长的发言,在许多问题上都提出了不同意见。他未说完不少人就同他争论起来,胡耀邦还说:“你在北戴河不是也同意的吗?”这时,陈云对胡乔木说:“乔木,你讲得太长了⋯⋯”
陈云在讲话中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先肯定这个稿子“对经济体制改革各个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可以说有了比较周到的考虑”。“这个文件非常重要,是一个很好的文件,我完全拥护”。他又说:“农村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工商业方面的改革也已经有了几年时间的酝酿、试点和实践。只要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按照这个文件的精神去办,再用几年时间,工商业方面的改革也一定会取得巨大的成功,我们国家的生产力一定会得到一次大解放。”他还着重指出:“这次改革涉及范围很广,在进行过程中,一定还会出现一些我们现在难以预见的问题。因此,应当像对待农村改革那样,边实践,边总结经验,以便使改革不断完善。”对改革中可能出现一些消极现象,他认为“不必大惊小怪,⋯⋯只要我们头脑清醒,注意到这些现象,物质文明同精神文明一起抓,那么这些消极方面是可以加以限制的”。陈云发言后,薄一波、乔石、李先念、彭真等先后表态,都同意将这个稿子提交即将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最后,会议原则批准了这个稿子。
会后,起草小组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出第八稿。
第十个小阶段是十二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决定》。
10月12日 ,参加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代表报到。13日代表们看文件(第八稿)。15日至18日分组讨论。我列席了西南组讨论。会上发言踊跃,大家纷纷表示看了文件后很受鼓舞。也有的人感到写的力度还不够,有的人则担心行政部门不肯放权、改革推不动,还有的人对个别文字提出了修改意见。
与此同时,邓小平、陈云等中央领导人对送审的第八稿,都批示同意。陈云在10月19日的批示中还指出稿中“工资和物价挂钩这句话不要写上”,“只要说明将采取切实办法保证人民实际收入不因价格改革而降低就行了”。我们立即按照他的意见作了修改。
10月20日,十二届三中全会在人民大会堂大宴会厅举行,由胡耀邦主持。陈云在书面发言中说:“系统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他在谈到计划体制改革时说:“这次全会审议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计划体制改革的基本点所作的四点概括,完全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在谈到价格改革时,他认为现在“确实是有利时机。但是改革的步骤一定要稳妥,务必不要让人民群众的实际收入因价格调整而降低”。他再次肯定政企分开很必要,“一方面可以给企业比过去大得多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可以使各级政府部门从许多日常工作中摆脱出来,议大事,看全局,把宏观方面管住管好”。他强调体制改革“必须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经验”,说:“我们要按照这个决定的精神去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只要这样做了,这次改革就一定能够成功。”会议一致通过了这个《决定》,还通过了会议公报和关于第二年召开党的代表会议的决议。
《决定》通过后,坐在主席台上的邓小平高兴地对旁边的胡耀邦说:“写得好。谁写的呀?”又说:“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我有这么一个评价。但是要到5年之后才能够讲这个话,证明它正确。”
《决定》的产生,历时5个月,八易其稿。它实际上是改革开放5年多来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投身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广大理论工作者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心血结晶,是胡耀邦、赵紫阳在邓小平、陈云同志的指导下通力合作的重大成果。《决定》全文1.7万字,分10个问题,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政策。这是党中央适应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而制定的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个文件,有几个主要的“亮点”,或者说几个重大的历史性的突破:
一是在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属性上,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上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认为商品经济是同资本主义相联系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把搞活企业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种种正确措施当成‘资本主义”等传统观念,明确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强调“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而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
二是在所有制结构上,突破过去“一大二公”、公有制程度越高越好的传统观念,明确肯定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要“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要为“集体、个体经济的发展扫除障碍,创造条件,并给予法律保护”。
三是在经济调节机制上,突破限制、排斥甚至否定市场作用的传统观念以及中共十二大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和以指令性计划为主、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做法,明确指出:“国民经济计划就总体来说只能是粗线条的和有弹性的,只能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和经济手段的调节,做到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保证重大比例关系比较适当”;“要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
四是在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上,突破企业是“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和政府对企业实行集中统一、包揽一切的做法,明确指出要“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改革”,“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明确指出:“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
五是在企业领导体制上,突破过去党委书记是企业第一把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的传统体制,明确规定企业要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中的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
六是在经济利益分配上,突破“社会主义就是要平均”、“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的传统观念和忽视企业、劳动者个人利益的做法,明确指出“平均主义的泛滥必然破坏社会生产力”,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强调在企业内部,要实行工资奖金同经济利益挂钩,“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七是在经济结构和地区布局上,突破以纵向联系为主、条块分割、互相封锁的格局,明确要求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都“打破封锁,打开门户,按照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大力促进横向经济联系”,“逐步形成以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为依托的,不同规模的,开放式、网络型的经济区”。
《决定》发布后,立即在国内外引起很大的反响,好评如潮。邓小平也多次给予很高的评价,并对其中一些重要论点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发挥。今天我们重温他的有关讲话,仍然感到十分亲切、很受教育,有助于加深对《决定》的重大意义的理解和对不断深化改革的认识。
《决定》通过后的第二天,邓小平在中顾委全体会议上讲话。在讲到《决定》时,他说:“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我是这么个评价。这两天国内外对这个决定反应很强烈,都说是有历史意义的。这个文件,我没有写一个字,没有改一个字,但确实很好。”又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三个委员会的同志都赞成这个文件,看到了现在发布这个纲领性文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是个好文件。”
《决定》的颁布,开创了我国以城市改革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国企改革、计划体制改革、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对外开放等都大大加快了步伐。
参加《决定》起草的一些体会
光阴荏苒,今非昔比。我们今天重读这个《决定》,可能会觉得它已经没有什么“新意”了。其实,它的基本观点,破天荒地冲破了长期禁锢着我们头脑的传统经济思想的牢笼,使亿万人民群众蕴藏的巨大积极性和创造力得以释放,对推动我国的改革开放大业起了历史性的作用。这是应该载入史册的。可以说,没有这个《决定》,就不会有这以后25年改革不断深入、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大好形势。诚然,以现在的客观环境和思想认识来看,《决定》不可避免地有一些不足或不妥之处,这些已随着实践的发展为后来一系列中央文件所弥补和修正,而且其基本观点都得到了发展和完善。这是符合认识的客观规律的。
参加《决定》的起草工作,对我来说,是很值得回忆的一件事,因为我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特别是深切体会到解放思想确实是改革开放的先导,又贯彻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之中。包括起草重要文件,整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学习提高、不断统一认识的过程;起草不容易,贯彻落实就更不容易,必须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尤其是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推进改革开放如此,做其他工作也如此,因此解放思想不是权宜之计,而应该把它经常化、常态化。可以说,不解放思想就不能前进,就会落伍和被淘汰。
现在,我国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许多艰苦的工作要做;战胜世界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困难、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地发展,也需要从体制上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正如中共十七大报告所说:“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最根本的是,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我们通向现代化的道路还很漫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要按照十七大的精神,坚持解放思想不间断、改革开放不动摇、开拓创新不停步,把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业不断推向前进。(续完)
(责任编辑刘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