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十忌
2009-12-28季羡林
编者按:季羡林先生是著名的学者,一生阅历丰富。在风风雨雨中,他走过了将近一个世纪的人生之路。对于老年生活,他有独到的感悟,总结出“老年十忌”:一忌:说话太多,二忌:倚老卖老,三忌:思想僵化,四忌:不服老,五忌:无所事事,六忌:提当年勇,七忌:自我封闭,八忌:叹老嗟贫,九忌:老想到死,十忌:愤世嫉俗。本刊现将其刊载,以飨读者。
三忌:思想僵化
人一老,在生理上必然会老化;在心理上或思想上,就会僵化。此事理之所必然,不足为怪。要举典型,有鲁迅的九斤老太在。
从生理上来看,人的躯体是由血、肉、骨等物质的东西构成的,是物质的东西就必然要变化、老化,以至消逝。生理的变化和老化必然影响心理或思想,这是无法抗御的。但是,变化、老化或僵化却因人而异,并不能一视同仁。有的人早,有的人晚;有的人快,有的人慢。所谓老年痴呆症,只是老化的一个表现形式。
空谈无补于事,试举一标本,加以剖析。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标本就是我自己。
我已届九旬高龄,古今中外的文人能活到这个年龄者只占极少数。我不相信这是由于什么天老爷、上帝或佛祖的庇佑,而是享了新社会的福。现在,我目虽不太明,但尚能见物;耳虽不太聪,但尚能闻声。看来距老年痴呆和八宝山还有一段距离,我也还没有这样的计划。
但是,思想僵化的迹象我也是有的。我的僵化同别人或许有点不同:它一半自然,一半人为;前者与他人共之,后者则为我所独有。
我不是九斤老太一党,我不但不认为“一代不如一代”,而且确信“雏凤清于老凤声”。可是最近几年来,一批“新人类”或“新新人类”脱颖而出,他们好像是一批外星人,他们的思想和举止令我迷惑不解,惶恐不安。这算不算是自然的思想僵化呢?
至于人为的思想僵化,则多一半是一种逆反心理在作祟。就拿穿中山装来作例子,我留德十年,当然是穿西装的。解放以后,我仍然有时改着西装。可是改革开放以来,不知从哪吹来了一股风,一夜之间,西装遍神州大地矣。我并不反对穿西装;但我不承认西装就是现代化的标志,而且打着领带锄地,我也觉得滑稽可笑。于是我自己就“僵化”起来,从此再不着西装,国内国外,大小典礼,我一律蓝色卡其布中山装一袭,以不变应万变矣。
还有一个“化”,我不知道怎样称呼它。世界科技进步,一日千里,没有科技,国难以兴,事理至明,无待赘言。科技给人类带来的幸福,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它带来了危害,也无法掩饰。世界各国现在都惊呼环保,环境污染难道不是科技发展带来的吗?犹有进者。我突然感觉到,科技好像是龙虎山张天师镇妖瓶中放出来的妖魔,一旦放出来,你就无法控制。只就克隆技术一端言之,将来能克隆人,指日可待。一旦实现,则人类社会迄今行之有效的法律准则和伦理规范,必遭破坏。将来的人类社会变成什么样的社会呢?我有点不寒而栗。这似乎不尽属于“僵化”范畴,但又似乎与之接近。
四忌:不服老
服老,《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承认年老”,可谓简明扼要。人上了年纪,是一个客观事实,服老就是承认它,这是唯物主义的态度。反之,不承认,也就是不服老倒迹近唯心了。
中国古代的历史记载和古典小说中,不服老的例子不可胜数,尽人皆知,无须列举。但是,有一点我必须在这里指出来:古今论者大都为不服老唱赞歌,这有点失于偏颇,绝对地无条件地赞美不服老,有害无益。
空谈无补,举几个实例,包括我自己。
1949年春夏之交,解放军进城还不太久,忘记了是出于什么原因,毛泽东的老师徐特立约我在他下榻的翠明庄见面。我准时赶到,徐老当时年已过八旬,从楼上走下,卫兵想去扶他,他却不停地用胳膊肘捣卫兵的双手,一股不服老的劲头至今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再一个例子是北大二十年代的教授陈翰笙先生。陈先生生于1896年,跨越了三个世纪,至今仍然健在。他晚年病目失明,但这丝毫也没有影响了他的活动,有会必到。有人去拜访他,他必把客人送到电梯门口。有时还会对客人伸一伸胳膊,踢一踢腿,表示自己有的是劲。前几年,每天还安排时间教青年英文,分文不取。这样的不服老我是钦佩的。
也有人过于服老。年不到五十,就不敢吃蛋黄和动物内脏,怕胆固醇增高。这样的超前服老,我是不敢钦佩的。
至于我自己,我先讲一段经历。是在1995年,当时我已经达到了八十四岁高龄。然而我却丝毫没有感觉到,不知老之已至,正处在平生写作的第二个高峰中。每天跑一趟北大图书馆,几达两年之久,风雪无阻。我已经有点忘乎所以了。一天早晨,我照例四点半起床,到东边那一单元书房中去写作。一转瞬间,肚子里向我发出信号:该填一填它了。一看表,已经六点多了。于是我放下笔,准备回西房吃早点。可是不知是谁把门从外面锁上了,里面开不开。我大为吃惊,回头看到封了顶的阳台上有一扇玻璃窗可以打开。我于是不假思索,立即开窗跳出,从窗口到地面约有一米八高。我一堕地就跌了一个大马趴,脚后跟有点痛。旁边就是洋灰台阶的角,如果脑袋碰上,后果真不堪设想,我后怕起来了。我当天上下午都开了会,第二天又长驱数百里到天津南开大学去做报告。脚已经肿了起来。第三天,到校医院去检查,左脚跟有点破裂。
我这样的不服老,是昏聩糊涂的不服老,是绝对要不得的。
我在上面讲了不服老的可怕,也讲到了超前服老的可笑。然则何去何从呢?我认为,在战略上要不服老,在战术上要服老,二者结合,庶几近之。
下期预告
老年十忌之
五忌:无所事事
六忌:提当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