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大团结共举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009-12-25章淇
章 淇
7月5日,乌鲁木齐发生了严重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这起事件是新疆自解放以来发生最为严重的一起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截至7月16日,这起事件已经造成192人死亡(其中绝大多数为无辜群众)、1721人受伤,已有900多人伤愈出院,仍在医院救治881人,其中重伤179人、危重66人。这起事件还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有331个店铺、627辆汽车被砸被烧。
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乌鲁木齐“7·5”事件有着复杂的政治背景,是敌对势力内外勾结策动的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在这次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一小部分犯罪分子丧心病狂、不择手段,其罪恶行径惨绝人寰、令人发指,充分暴露出“三股势力”反动凶残的本性,暴露出他们旨在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罪恶本质。
面对这一事件,我们要始终认清维护民族团结是我们国家的大局所在。不要因为少数分裂分子一闹,就头脑发热,造成民族问的对抗,这正是那些分裂分子希望看到的局面,我们绝对不能上当,要牢牢把握住民族团结的大局。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民族团结是2100万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历史的经验再次告诉我们,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我们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国家繁荣、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凡是民族团结搞得好,我们的社会经济发展就快,各族人民得到的实惠就多;反之,凡是民族团结遭到破坏,就会导致社会动荡、发展停滞,各族人民就会遭殃。”
在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八以上,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总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四左右,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有三十多个少数民族与境外的同一民族毗邻而居。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意识和理念是我国各族人民安身立命的思想基础,也是维系中华文明延绵不绝的强大力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结成了牢不可破的血肉纽带和兄弟情谊,共同捍卫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搞好民族关系,高度重视维护民族团结。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开辟了民族团结的新纪元。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并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的伟大号召。邓小平同志指出,我国现阶段的民族关系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江泽民同志提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胡锦涛同志指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强调民族关系是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至关重要的政治和社会关系。强调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
事实证明,党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不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大团结和国家的繁荣稳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华民族,一位伟大而慈祥的母亲。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她孕育出了五十六个英雄民族,共同捍卫着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书写着灿烂的中华文明。“五十六个星座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