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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收入还得靠卖地

2009-12-25

环球时报 2009-12-25
关键词:保障性财政收入住房

高 颖

房价高,很多人都认为,主要原因之一是政府财政收入过于依赖卖土地。这么看,其实只是看到了问题的表面。

政府卖地当然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政府的财政收入多了,才会有更多的钱投入到社会福利上去。中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作用,与西方很多国家不同。在现行税收体制下,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权小,事权大。随着资源和人才愈发向城市集中,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要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民生问题,还要有来自大基建、大投资等工作业绩,都需要政府有雄厚的财力做后盾。于是,做好卖地文章,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拿杭州来说。杭州今年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将接近700亿元,而今年杭州全市土地出让金有望达到1200亿元,这就意味着,杭州的地方财政收入可能远不及卖地所得。试想,如果不卖地,政府怎么能有钱去增加老百姓的福利?又从哪里找钱来提高社保?就算政府不打卖地的主意,也得想法从其他领域获得一定的财政收入。此外,政府还要考虑发展房地产对推动城市化,促进就业和其他诸多领域的带动作用。总之,政府捉襟见肘,对改善民生无利。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政府能从卖地中赚多少钱,而在于卖出的地用来做什么,卖地得到的钱怎么花。我们不应当把政府财政收入的渠道与财政收入的监管两个层面的问题混淆在一起。的确,政府的财政收入多了,容易滋生腐败,但这也要看有没有一个能够遏制腐败的机制。北欧国家挪威靠石油获得的财政收入就不少,但政府并不因此而更腐败。相反,由于有一个透明的管理体制,挪威在全球清廉指数的排名中名列前茅。

具体到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今后可能还是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靠卖地,但是,需要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管,增加透明度。政府如何支配资金,百姓通常没什么知情权,更谈不上建议权,最多只是笼统地知道财政收入用在了哪儿。而百姓最关心的是,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支出到底有多少,其中有多少落到了实处?

笔者建议,应当加强卖地所得款项的透明度,甚至可以像监管救灾款一样严格监管地方财政收入的开支,保证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同时,把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放在支配卖地所得的首位,或者将卖地所得的大部分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在透明性的保障下,大量低收入百姓就有可能摆脱住不起房的困扰,畸高的商品房价也会得到遏制,使更多人远离“房奴”的桎梏。

解决房价问题的这一思路已经被逐渐认识到了。12月中,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就表示,今年杭州全市的土地出让金将首先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只有加强监管财政收入的使用,同时增加财政开支的透明性,才能真正地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者是本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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