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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兼容模式实践及其启示

2009-12-23徐俊峰

商业经济研究 2009年30期
关键词:社会主义启示市场经济

徐俊峰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市场社会主义是国外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最早模式,这种模式既肯定市场机制能够与社会主义兼容的观点,又承认市场机制存在着失灵、滞后性、无序性等弊端。因此,该模式提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联姻论”,同时也坚持国家对市场的“干预论”。但市场社会主义者因自身的局限性而没认识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再生性兼容,不能正确处理国家与市场的矛盾,最终导致这种模式以失败而告终。但这种探索兼容的思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以下启示:即只有关注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再生性兼容,辩证对待市场机制,把握国家干预市场的“度”,才能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合理兼容,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

关键词: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 市场社会主义 兼容模式 启示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兼容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问题,市场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二者兼容的两种重要模式。早期市场社会主义者首先提出了“社会主义”可以与“市场经济”兼容的观点,东欧市场社会主义实践了二者兼容的思路,当代欧美学者则突破传统的兼容路径,实现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联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实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理性兼容,探索出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兼容模式。但理论界的探索大多局限于国内兼容实践的分析,国外兼容理论的探索则相对不足,特别是国外兼容模式对我国市场模式启示方面的研究则更显薄弱。因此,有必要分析国外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模式对我国的启示,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

关注市场机制的再生性兼容

(一)市场机制再生性兼容的内涵

市场社会主义兼容模式证明,市场机制属于中性机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都可以与之兼容,与社会主义兼容就形成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兼容就形成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这就是市场机制再生性兼容的基本内涵。正是市场机制的这种可再生性,要求必须科学处理市场机制与社会制度的兼容问题。因为市场机制本身具有一些局限性,如市场失灵、滞后性、自发性等缺陷,不论是社会主义或是资本主义制度与之兼容,市场机制都不具有选择性。只有理性对待社会制度与市场机制的关系,限制市场机制局限性以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合理性,市场机制才存在合理的发展空间。因此,必须关注市场经济的再生性,实现市场机制与社会制度的合理兼容。

(二)传统市场社会主义的再生性兼容缺失

东欧市场社会主义实践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市场机制的再生性兼容缺失。即不顾本国实际盲目照搬西方市场经济模式,忽视了市场经济在本国社会主义的生存环境。如前南斯拉夫“自治”社会主义,把市场经济引入社会主义体制中,许多正确的措施客观上促进了国内经济的发展。但因为国家在利用市场机制的时候,忽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移植环境的再生问题,要么片面照搬西方市场经济的模式,要么硬把市场机制套在社会主义的表面,导致经济体制中存在很多难以避免的矛盾。他们一方面主张“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阶段,企业必须在“市场上同其他企业自由竞争”,通过商品的质量和数量指标,“以较低的生产费用和良好的商业经营取得最佳成绩”。另一方面,又主张实行生产资料“既不是任何人的,又是任何人的,既是公共的,又是个人的”社会所有制。因为“市场经济”实际是以交换为手段的经济形式,交换就意味着必须拥有商品的所有权;而他们所谓社会所有制实际是一种“产权模糊”的所有制形式,那么“市场经济”与“社会所有制”的矛盾必然产生。“产权模糊”的所有制企业很难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竞争的实体。因此,这种不成熟的市场经济模式的效率也只能是短期的。就像当时匈牙利的市场社会主义改革同样存在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的再生性兼容问题,如在处理计划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时存在严重脱节现象。一方面,企业自主权的盲目性导致政府宏观调控的无政府状态;另一方面,大量旧的管理模式产生双轨制问题,很多企业为了寻求国家的庇护不顾市场实际而片面提高价格获益,亏损部分则由政府埋单,没有真正形成市场竞争。

(三)传统市场社会主义再生性兼容缺失的教训

市场社会主义探讨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路径是正确的,但由于忽视了市场经济的再生性兼容问题而导致失败。因此,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否兼容时,一定要关注市场机制的再生性问题。一方面,要充分肯定市场机制的中性特点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另一方面,在借鉴西方市场经济模式时,要结合社会主义的特征,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市场机制的再生性兼容。

坚持辩证的市场观

市场社会主义在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兼容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辩证市场观。一方面,肯定市场机制的优越性而提出与社会主义联姻的观点;另一方面,也不回避市场经济的弊端。不论是左翼理论家还是马克思主义者都对市场经济提出过批评。如索尔•埃斯特林指出,市场是一种“能够提供刺激”的“一种公平的自然激励机制”与“竞争机制”;但同时也存在“市场配置失效”与“外溢效果的产品”,尤其是资本市场还“容易产生严重的配置问题”。米勒则批判市场机制的“无政府状态”,“始终不变的卖方市场、黑市的腐败和投机”以及“巨大的浪费和产品的恶劣质量”等问题。施威卡特认为,“市场社会主义的关键问题就是要在这些消极的后果中起支配作用,而又不使经济服从无所不包的计划包含的大量清戒律”。

西方探索市场社会主义的初衷与经验表明,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这就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观点,对市场机制全面分析,坚持辩证的市场观,“既不简单地肯定市场,也不简单地否定市场”,而应“区别对待”;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的基本思路,完善丰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理性发挥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

国家干预经济理论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学家根据资本主义经济状况而提出的。由于市场是中性机制,这种理论在某些方面可能也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实,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家在探讨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兼容问题时,大多也都考虑到了国家干预市场的经济理论。但其国家干预观的启示是:不可盲目崇拜“国家干预经济理论”,而应该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现实,选择国家干预的“度”,即国家干预的程度、范围、领域以及措施等,以正确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

(一)市场社会主义的国家干预经济观

市场社会主义者虽然也对国家干预经济有一定的认识,不过在实践与理论模式中并没有合理运用,实际上是一种矛盾的干预观。一方面,受传统社会主义集权模式的影响,他们害怕国家干预经济会重蹈传统社会主义的覆辙;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表明,缺乏国家干预的市场经济也不是完美的经济模式。因此,这种矛盾观点最终没有使市场社会主义处理好国家与自由经济的问题而覆灭。如前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型”市场社会主义,为了摆脱传统社会主义干预经济过度的弊端,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也承认国家应该对经济具有一定的干涉,但在实践中还是选择了剥离国家对经济干预的矛盾观点。为此,他们设想了“工人自治”、“国家消亡”、“社会所有制”等基本理论观点,彻底剥夺了国家的经济职能,片面强调工人民主的自治,忽视了政府干预经济,强调运用自治的方式而非经济手段处理“市场拜物教”,结果出现了协议与契约泛滥的“契约拜物教”;“用联合劳动、自治协议和社会契约几乎可以在现在完全排挤市场经济和国家调节”。结果造成各个共和国之间的相互分割,而政府则完全失去了对经济的调控,出现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经济信息闭塞、经济分裂、市场壁垒等问题。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者表面上把政府干预经济理论看得非常重要,因为他们身处自由经济盛行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无政府状态的市场经济弊端感受很深。因此,从内心深处来说是迫切希望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另外,他们更从传统社会主义模式解体的案例中看出国家过分干预经济的弊端,他们同样也担心国家干预过度的问题。因此,实际上他们也是处于一种矛盾状态。一方面,他们明确强调政府干预经济的必要性,认为确实存在“市场配置失效”而“需要国家干预”;“市场社会主义也希望进行干预”。另一方面,他们又指出“市场应在政府确认的某个框架内运作”,“或者通过政府干预市场,或者在市场处于瘫痪之际由政府提供商品和服务”等观点。他们认为“政府可以力图使市场适应社会目标”,如正义、平等和充分就业等;“政府也能以某种具有可预见性的和普遍性的方式提供市场不可能提供的东西”,如福利和各种商品的权利等。但是,这种“试图把一个特定的模式结果强加于市场这样的程序性机制上”,“不仅在实践中很难加以维持”,而且“还造成了深层次的理论困难”。因此,在实践中这种否定政府干预经济的意识不自觉地表现出来。如“合作制市场社会主义模式”把合作社内部当作“政府”,合作社以外的事情则根本不关心;“实用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则把“公共资产管理局”作为政府。

由上可知,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同样对政府干预经济的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市场社会主义国家干预经济观的启示

肯定政府干预市场的作用。政府对于市场经济的干预不仅是克服市场机制局限性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诉求。因为市场经济本身会存在一些问题,如滞后性问题、不公平竞争问题、市场腐败问题、市场失灵问题等,必然要求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制定科学的市场规则、市场法律,提供服务市场的机制,制定市场服务的目标等,实现市场经济的科学运转,减少或避免市场经济的弊端。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的性质如何体现?社会主义如何与市场经济兼容?社会主义如何确保市场经济的性质?这些问题要求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调控作用,建立真正符合我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合理把握国家干预经济的“度”。不能盲目运用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过分推崇国家干预的经济观,避免重走计划经济条件下一切以国家为中心的经济模式。而应该合理运用国家干预经济的机制,通过国家的干预,既不能让市场经济完全自由放任,又不能让市场经济完全由国家控制。只有把握好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合理的“度”,才能真正实现市场经济的科学运行。但目前我国对经济的干预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股票市场问题、房价居高不下问题、物价上涨问题等,这就需要不断探索政府合理调控市场经济的路径,正确处理国家干预与经济运行之间的矛盾。

综上所述,市场社会主义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理论与实践表明,市场机制可以而且应该与社会主义兼容,但在兼容的过程中,必须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再生性兼容,辩证处理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关系,理性把握政府对市场经济调控的“度”,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卡德尔论文选.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6

2.[英]索尔•埃斯特林.市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计划.经济日报出版社,1993

3.[美]伯特尔•奥尔曼编.市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者之间的争论.新华出版社,2000

4.[英]戴维•米勒.社会主义为什么需要市场.经济日报出版社,1993

5.宋琦.法人社会主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

6.[英]雷蒙德•普兰特.社会主义、市场、目的状态.经济日报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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