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泽东公权监督思想的人民性
2009-12-21何正付
何正付
[摘要]坚持人民立场是毛泽东公共权力监督思想的鲜明特色。人民权力观是毛泽东公共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基础。坚持群众路线是毛泽东公共权力监督思想的基本原则。毛泽东公共权力监督思想对今天的反腐倡廉工作仍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关键词]公共权力监督人民性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防止腐败,一直是毛泽东反复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毛泽东公共权力监督思想萌芽于瑞金时期,形成于延安时期,成熟于北京时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容有些变化,但有一点是一以贯之的,从未改变,即坚持人民立场。这一特征贯穿于毛泽东监督思想的理论基础、实现路径和基本原则等方面。
人民权力观:毛泽东公共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基础
毛泽东反对“君权神授”的权力观。他认为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等公共部门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曾经说:“去年有个美国记者问我:‘你们办事,是谁给的权力?我说:‘人民给的。如果不是人民给的,还有谁给呢?”吒泽东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上,态度鲜明地肯定了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授予,而非什么上天或者神灵。建国后,毛泽东再次重申:“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毛泽东关于权力属于人民的观点还写入了新中国的根本大法。1954年颁布的,由毛泽东亲自领导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源于人民的观念是毛泽东民主思想的出发点和民主政权建设理论的基石。既然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等公共部门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授予,那么作为权力主人的人民,对行使权力的公共部门当然有权监督。
毛泽东公共权力监督思想的另一个理论基础就是其权力目的观。1944年9月,在追悼张思德会上的讲演中,毛泽东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在此,毛泽东首次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目的观。1945年4月,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毛泽东再次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并且强调:“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上述言论清楚地表明,毛泽东认为共产党掌握权力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了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
人民民主:毛泽东公共权力监督思想的实现路径
政治民主化和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是实现人民监督公共权力的根本途径。早在瑞金时期,毛泽东领导的苏维埃政权就建立了市级代表会议制度,并且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工农检察部,以加强人民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延安时期,共产党领导的边区政权民主制度更加健全,监督体系也更加完备。首先,筹建了边区各级参议会。参议会是按照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提倡的“三三制”原则组建。参议员由普选产生,共产党员、党外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的名额。各级政府必须遵守和执行参议会的决议,并对它负责。参议会有全面监督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权力。其次,健全了司法制度,加强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监督。对违法者,无论其职位多高,功劳多大,一律严惩不贷。
新中国成立后,民主制度进一步得到发展,建立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人民民主政权,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监督体系也更加全面:一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二是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三是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专门行政监督。人民民主制度的建立和监督体系的完善,为人民监督公共权力提供了更加有利的保障。
通过政党掌握国家权力是现代国家政治的普遍现象。因此,执政党自身的民主化以及自我监督,既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对公共权力监督的重要渠道之一。从井冈山时期开始,毛泽东就非常重视党内民主建设和加强党内监督,要求党员之间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相互监督。延安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亮点就是强调党员对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监督。中共六届六中全会要求所有党员必须按照党章的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并要求支部内实行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党员群众监督党的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提供了制度基础。中共七大通过的新党章确立了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赋予党员言论自由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创制权和批评权等四种民主权利,为党员以权利制约权力,促进党内民主和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执掌全国政权后,党内民主与党内监督的意义更加重大。毛泽东反复强调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要求大家重视党内民主生活,加强相互监督。1953年的高岗、饶漱石争权事件,使毛泽东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的重要性。他指出:“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一种同志间相互监督,促进党和国家事业迅速进步的好办法。”1956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大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上取得了重大进展。八大规定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年会制,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省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县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二年,这三级代表大会每年开会一次。按照这一制度,党的最重要的决定要经过党代会讨论通过;党的中央、省、县委员会每年必须向党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批评,答复询问。
群众路线:毛泽东公共权力监督思想的基本原则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监督公共权力方面,毛泽东强调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毛泽东认为,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才能巩固人民政权,才能防止政府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从瑞金时期开始一直到建国后,毛泽东都非常重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的违法乱纪行为。1941年5月1日,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发布了毛泽东起草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此纲领赋予人民有用无论任何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1943年制定的《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草案》规定:“各下级政府或政务人员,如接到人民向上级政府控告的诉状,特别是控告政务人员的诉状,需随时负责转呈上级政府,不得有任何阻难,亦不得置之不理”。1952年,政务院发出《加强人民通信员和人民检举接待室的指示》,要求各地方政府设立人民检举箱,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制度,鼓励群众揭露和批评党员、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毛泽东指出:“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
舆论监督是群众监督的一种变化形式。因为舆论之所以让人感到敬畏,并非因为舆论本身,而是因为其背后反映的广大民意。社会舆论对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起着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毛泽东非常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延安时期,党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经常刊登一些批评党政机关不良现象的文章。建国后,毛泽东更加重视舆论监督。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颁布了由毛泽东亲自改定的《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决定中指出:“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并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报纸刊物上作关于这些缺点和错误的自我批评,在今天是更加突出地重要起来了……中共中央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综上所述,坚持人民立场是毛泽东公共权力监督思想的鲜明特色。毛泽东认为:权力属于人民,所以人民有权监督;只有建立人民民主制度,人民才能实现监督;唯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监督方可取得巨大实效。毛泽东公共权力监督思想的人民性对今天的反腐倡廉工作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