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族相关的3个政治考点
2009-12-17李佑祥
李佑祥
当今世界。民族问题关系复杂,有时甚至会引发战争,而中国是处理民族问题比较成功的国家之一,这得益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中国坚持正确的民族政策。
从以往的高考情况来看,政治科对民族有关知识的考查主要集中在以下3个考点。
考点一:民族概况
1民族的含义
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语言、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2民族的形成
民族是个历史范畴,和阶级、国家一样,都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促使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导致氏族社会解体,氏族社会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们共同体也随之瓦解,新的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人们共同体——民族逐渐形成。民族的形成是以共同的地域为基础的。
3民族的基本特征
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心理素质是识别民族的基本依据。
4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我国有56个民族,除汉族以外,其他55个民族由于人数相对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中华民族是定居在中国土地上的所有民族的总称。我国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
我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开始的。这一特点表明:祖国的统一大业是各族人民共同完成的:祖国的辽阔疆域和多种经济是各族人民共同开拓的:祖国的灿烂文化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各族人民奋勇抵御殖民主义侵略,共同保卫了祖国的边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各族人民共同创立的。
1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从而铲除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根源。我国民族关系已经由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转变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1)民族平等。
含义:各民族具有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少数民族实现民族平等(政治、经济、文化)和当家作主的最有效形式。
(2)民族团结。
含义:民族团结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大局,是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
妨碍因素:国际敌对势力的影响和挑动,国内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的破坏活动,一部分干部和群众中存在的一些民族偏见,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影响。
(3)各民族共同繁荣。
含义: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都得到发展,民族素质得到提高。
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关键靠各民族地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内因),同时也离不开国家在财力、物力和人力上的支持帮助及发达地区的支持(外因)。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又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有效保证。
考点三:民族区域自治
1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
2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第一,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第二,我国民族状况有自己的特点(大杂居、小聚居)。第三,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第四,各民族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共同防御外敌侵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第一,有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
第二,有助于把国家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具体特点结合起来。
第三,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
第四,有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感情结合起来。
4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的区别和联系
联系:都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都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都要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都不是国家主权实体,两者与中央之间都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都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区别:①解决的问题不同。民族区域自治是根据我国的民族政策解决民族问题,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愿望而设立的;特别行政区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妥善解决香港、澳门、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而采取的措施。
②实行的地区不同。民族自治区是指少数民族聚居的特定地区,特别行政区是指香港、澳门等特定地区。
③自治权限不同。民族自治地方享有民族自治权,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④实行的社会制度不同。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实行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