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三个向度
2009-12-15邹安乐
作者简介:A邹安乐(1972- ),女,江西抚州人,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基础系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摘 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从历史向度上看要在与时俱进中注重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从现实向度上看要在化解矛盾中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从内在向度上看要在改进干部作风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关键词:执政党;执政能力;历史向度;现实向度;内在向度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11-0023-04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与现实都表明,与时俱进、化解矛盾、改进干部作风这三个方面,构成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向度、现实向度和内在向度。
历史向度——在与时俱进中注重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党的执政能力必须随着执政条件和承载任务的变化而变化,从历史向度来看,这就有一个在与时俱进中注重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问题。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是一个以时代特征为基础的动态概念。它昭示我党,为把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必须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与时俱进地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与时俱进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注重理念的更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树立正确的理念,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前提。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1]15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这就要求执政党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尤其是对生活处于贫困状态和在改革中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体,要给予更多关注,在制定政策时注重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平衡,采取有效的再分配政策,坚决防止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来保障大多数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他们的权益,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二是树立互利共赢的理念。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齐心协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需要协调、兼顾社会各方的利益,实现社会发展中的互利共赢。三是树立创新理念。要实现党的理论和各项工作的与时俱进,就离不开创新精神。对于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重视创新的地位和作用,在执政实践中不断推进创新,才能实现与时俱进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在新世纪与时俱进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还必须继续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反对和抵制各种形式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都创造性地作出了重要贡献。毛泽东“两个务必”的谆谆告诫,邓小平“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光辉论断,江泽民“新的伟大工程”的全面展开,都深刻体现了我们党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不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伟大实践。当前,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我们党在新时期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阐明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内容和根本要求,强调全党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长新本领,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这就使我们党关于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更加系统化、科学化,实践性也更强了。
现实向度——在化解矛盾中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当前,我国社会既处于“黄金发展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所谓“矛盾凸显”,既包含着矛盾多发、复杂,也意味着处理的难度较大。这些矛盾虽大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确实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紧张,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从现实向度来看,能否成功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便成为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成效的紧迫课题。
所谓化解矛盾,是指在矛盾关系趋于紧张、矛盾双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采取正确的措施和手段,改变矛盾的性状,以消除对立、缓解紧张、消弭冲突,最终达到矛盾的解决。“化解矛盾”与“激化矛盾”相对立,是相对平稳的处理矛盾的方式。承认矛盾和对各类矛盾进行准确定位是化解矛盾的前提。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发性、复杂性和群体性事件增多,激烈化程度有所加深等特点。在大量的社会矛盾面前,作为执政党,既不能怨天尤人,也不必惊慌失措,而应正视矛盾,找到妥善解决矛盾的方法,在不断化解矛盾的过程中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同时,也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成效。
化解矛盾,执政党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2]。人民的支持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但是,这个优势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需要自觉维护才能长期保持下去。我们党执政以后,一方面取得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可能,这是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执政能力的核心,是每一个领导干部最重要的执政素质。现在有少数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脱离群众的习气滋长,这是当前很多问题的根源所在。大量事实表明,化解社会矛盾,归根到底取决于民心的稳定。解决党群、干群矛盾,最重要的就是要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做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要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从而得到他们真心诚意的信任和拥护。
化解矛盾,重要的是要协调好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3]。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4]现阶段我国社会的矛盾纷繁复杂,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从根本上讲是由利益矛盾引起的。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轨,我国社会的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也随之产生了此消彼长的冲突。因此,化解矛盾的关键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在社会各个领域落实社会主义公平、公正的原则,协调好各种社会利益关系。这不仅涉及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等社会经济问题,而且涉及到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司法公正等社会政治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为社会提供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尽快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在体制建设方面,当务之急是改革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实施好就业再就业工程,抓好扶贫开发、进城农民工等工作;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断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有效防止社会的两极分化,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共享改革的成果。这是从深层次上减少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
化解矛盾,说到底是要建立妥善处理矛盾的长效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不能单靠某一部门、通过单一途径,而是需要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力量,需要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齐心协力,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道德、心理等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必须“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3]。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往往呈现一种“非稳定状态”。而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社会预警机制的不完善,导致一些原本性质并不严重的问题因得不到及时处理而上升为具有冲突性质的问题。实践证明,由于过去我们的社会管理体制中缺少预警机制,不能及时妥善地应对突发事件,已造成了人、财、物的巨大损失。构建完善的社会预警机制,并在机构、人员、财力等方面予以保证,才能对社会中的矛盾、摩擦、冲突、风险等作出及时反应,为决策层提供准确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相关信息,及时发现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征兆,在各种矛盾和冲突爆发前提出预警,给相关部门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与对策,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成员的利益和安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内在向度——在改进干部作风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纵观我们党88年的历史,作风建设始终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一项“基本功”。党员干部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因此,从执政党自身的内在向度看,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是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的要求,但首先和主要的,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邓小平曾明确指出:“为了整顿党风,搞好民风,先要从我们高级干部整起。”[5]148这是因为,“高级干部能不能以身作则,影响是很大的。现在,不正之风很突出,要先从领导干部纠正起。群众的眼睛都在盯着他们,他们改了,下面就好办。” [5]364事实正是如此。近年来,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思路和措施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得不到有效贯彻落实,就作风方面的原因来看,主要问题不在那里的普通党员和群众,而在那里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是一般干部和普通党员的榜样,上级是下级的榜样。上级领导干部作风好,就会在下属那里潜移默化地带出好的作风,无形中约束下级不能恣意妄为。领导干部自己作风好,也便于管理下属,对各种歪风邪气,批评也好,教育也好,都能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否则,“己不正,焉能正人?”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确实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在少数领导干部的身上,存在着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作风问题,其影响早已超越了个人范围,成为直接或间接制约发展全局的大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不警惕,不抓紧治理,就会极大地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一再证明,作风是无形的力量,能够发挥出难以估量的巨大社会作用。领导干部有好的作风,能够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使党立于不败之地;能够使科学理论同具体实际正确地结合起来,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能够帮助党不断克服自身的缺点和错误,始终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在今天,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仅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只有领导干部作风好,才能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共建和谐的强大社会力量;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才能防微杜渐,自觉抵御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蚀,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当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来进行,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首先,为促使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真正打开新局面,必须在实践中坚持“内外结合”,注重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人的言行总是受内心思想观念支配的。领导干部的作风,不过是其内在素质的外化。如果领导干部不具备马克思主义者的内在素质,就必定缺少外化为优良作风的思想基础和现实条件,加强作风建设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和努力修养,也需要各级党委和组织切实加强教育,夯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思想道德基础,在领导干部的内心深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成为“自重”的标准、“自省”的镜子、“自警”的标尺、“自励”的目标,努力解决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要常记马列教诲,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人格,养成良好的道德风范,始终注重弘扬清新政风,抵制官场“潜规则”,坚持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勤勤恳恳做事,意气风发地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工作。
其次,要建立健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机制。比起教育这个“软件”来,制度属于“硬件”,更带有长期性、稳定性,也是对领导干部进行外控和他律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是我党的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党委和领导机关必须按照“一靠教育、二靠制度”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实施和完善中央规定的领导干部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民主集中制的相关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公开办事制度等,以制度建设的创新来保证全党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更好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目前,各级党委一定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主要内容,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
再次,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高尚品德和正确的荣辱观,不是与生俱来的,既在于个人的自觉修养,也离不开组织上的管理、教育和群众的监督、帮助。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不能仅仅停留在宏观的方面,还要努力延伸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领导干部应该自觉地置身于党组织的管理约束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忘记党的教育、制度和纪律,不能忽视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要正确对待党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批评,及时扫除自己政治上、思想上、人品上沾染的灰尘,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灯红酒绿的侵蚀影响面前,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廉洁从政。同时,要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只有监督检查真正到位了,才能够有力地促进广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
最后,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使具备优良作风者脱颖而出。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当前,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选拔任用干部,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与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公道正派,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办事,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6-07-01(1).
[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6-10-19(1).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责任编辑:王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