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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丑的美学”

2009-12-10刘卿莉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09年3期
关键词:意象美的

刘卿莉 徐 冉

摘要:本文以诗歌、小说、戏剧中的实例入手,从识丑、辩丑和审丑三个方面主要论述了以丑为表现对象的文学作品如何体现审美意识,并呼吁看清“审丑”的目的与本质,处理好审美与“审丑”的平衡关系。关键词:审美意识形态审丑文学审美价值识丑

中图分类号:I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09)09-0005-02

一、“丑”之意象

“丑”作为一个美学概念,与“美”相对,指人与客观事物在社会实践中历史地形成的一种否定性关系。在诗歌中,不乏丑的意象:闻一多作为浪漫主义诗人,笔下却鲜见浪漫,而是公然宣称“这断不是美的所在”,把“死水”中朽烂的破铜烂铁、残羹剩菜等丑的事物呈示出来,对传统的审美理想进行颠覆和破坏;如闻一多的《口供》:“可是还有一个我,你怕不怕?苍蝇似的思想/垃圾堆里爬。”徐志摩则在《语丝》上译介波德莱尔的诗集《恶之花》中《死尸》一诗:这是一具美女的溃烂的死尸,发出恶腥粘味,苍蝇在飞舞,蛆虫在蠕动。而徐志摩评价此诗是“恶之花中最奇艳的花”。

在小说中,丑的意象更是比比皆是,我们可以被《我们仨》《平凡的世界》所感动。也会被小说中丑的意象所震撼。这种异质类的想象就是刻意要把人们推到传统审美意识的边缘。也有人说现在的小说似乎继承了传统悲剧的特性,在叙述中常常是“要把美好的毁灭给人看”。而在经典的“审丑小说”《金瓶梅》里则更是典型。在《金瓶梅》的艺术世界里,没有理想的闪光,没有美的存在,更没有一切美文学中的和谐和诗意。

在戏剧中,丑角更是不可或缺:中国传统戏剧有生、旦、净、末、丑的角色分行,丑角是排在最末位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丑角不重要,传统剧目中,有不少是以丑角担当剧中主要人物的;戏剧史上,也出现过许多把丑角演好、演绝了的名丑,如:昆剧早期的文丑杨鸣玉、京剧文丑罗寿山、京剧早期武丑王长林等。就拿豫剧名丑牛得草在《七品芝麻官》中精心塑造的知县唐成这个人物形象来说,在舞台上,他说话时声音尖细,走路时步法蹒跚,看状纸时得把状纸贴着鼻子尖(高度近视);高兴起来,跟手下衙役搂肩搭背;受惊吓时,脚一跳,身一颤,小眼睛瞪得溜圆;发倔脾气时,乌纱帽一摘,小猪尾巴辫翘得老高。

然而这些丑的意象却在不同层次有着不同的审美价值,为文学作品的展开埋下伏笔,甚至其中的一些,本身就代表着另一种角度审美观。

二、辩丑——丑形象的理论分析

在传统中国,从道家《庄子》起就十分重视美与丑的辩证关系,像《人间世》中的支离疏,《德充符》里的兀者王骀,叔山无趾、申徒嘉,这些丑的形象形貌粗陋怪异,但是被庄子以“齐美丑”的思想赋予了独特的审美价值。的确,一方面,中国古代哲学以“道”、“气”为核心的本体论视万物为一体,事物无论美丑皆“通天下一气耳”,对美丑的划界并非如西方那么清晰;另一方面,中国“天人合一”的诗性思维重视感性,多以直觉感悟的方式达到对宇宙人生的把握,对人的非理性精神要素有相当程度的重视。因而中国文化显现出美丑兼审的特点。所谓的美丑是主观的情意和想象力赋予的对象。米芾认为石以瘦、绉、漏、透为妙,苏轼则能从中见出文饰及形态之丑。

概括来说,在中国的传统的文学作品中有这样几个重要观念或倾向:

第一,以美为主,以丑衬美的审美意识,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具有重要地位。如《宝玉挨打》,写宝玉会过贾雨村回来,得知金钏儿自尽,“五内摧伤”,“茫然不知何往”,以致和贾政撞了个满怀。这些叙述传达出金钏儿的死,给宝玉带来了多么巨大的精神痛苦。再看看金钏儿死后其他人的反应。宝钗到王夫人处道安慰,王夫人说道:“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几下,撵了他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话中隐瞒了事实,虽提到自己的罪过,实在是为自己开脱。而宝钗为劝慰王夫人,把金钏儿说成了“糊涂人”,并道“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这种冷冰冰的话,正反映出宝钗灵魂深处的冷酷无情。宝玉的悲痛、内疚、震撼对照王夫人的推诿、薛宝钗的冷漠,辉映出了宝玉的心灵世界是多么美好而热烈。丑的特征因美的对照而更加显著,反之亦然。唐代刘禹锡“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以死寂病态的丑来衬托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和自然的壮美,这种以丑衬美的认识早于西方近千年。

第二,化丑为美,即把现实丑转化为艺术美,是中国美丑观的又一重要观念,其效果是通过对丑恶现象的艺术加工引起审美快感。因为艺术所展示的不是现实中原封不动的丑,而是被赋予了艺术形象的对象,它的内容会引起人们道德伦理的批判,而形式却给人以艺术享受,唤起审美快感。甚至很多人认为丑的形象比美的形象更具感染力和冲击力:“丑显示着生命力的旺盛,勃发着一种恶狠的,自虐性的快感。丑陋的外表下展示出的,或是主人公的或是作者的,非凡的精神品质和人格魅力,使得丑形式成为呈现充沛高尚的人格精神的独特载体,“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因此,这里的化丑为美又分两种,即由人物外表丑化为对象心灵美的,和化人物丑为作家美的。

化外表丑为心灵美的,在中国传统文学中有很多例子。拿第一部分中提到的《七品芝麻官》中的知县唐成,形象极丑,但随着剧情的展开,这个人物内在美好品质也逐步展现出来:他立下了“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做官宗旨;在公堂上,他伸手向衙役借钱,一再声明:“下个月还你”,是为了拿借来的银子去周济为父申冤的民女;更主要的是他对权倾天下的当朝奸相严嵩和严嵩的亲妹子诰命夫人严雪娇一概不卖账;当他的那些原本威风十足、道貌岸然的上司们,一听到新发生的两桩诉案均涉及到诰命夫人,一个个吓得推的推、溜的溜时,他却为两张大状最后交到自己手中而暗暗欣喜;在审案时,他与诰命夫人斗智斗勇,终将其绳之以法,解送进京。观众透过其丑陋的外表、诙谐的语言和滑稽的动作,却看到了他的勤政、爱民、清廉、机智、不畏强权,敢于伸张正义等美好的本质,外在的丑和内在的美既形成鲜明对比,又在同一个人身上和谐地、合理地得到统一,令观众在看到戏的末尾时,由于充分领略到人物的内在美,对其产生由衷的喜爱、尊敬、赞佩的情感,以至完全忽略了他的外表丑,甚至从中获得强烈的审美快感,也就是说,这时候在观众眼内,这个人物形象不再是丑的,而是美的了。

化对象丑为作者美的也很多。比如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白居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等,都是以善的标准批判丑,以审美的标准欣赏艺术形式,从而体现作者的崇高价值观。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一类化丑为美的作品始终向读者展示的是一个完整的审美过程,即感官丑到升华的美。而讽刺的是,在大众媒体的渲染和推波助澜下,人们越来越怀疑是否已步入了恶俗审丑时代的误区,乃至北大教授、著名作家曹文轩先生近日炮轰中国当代文学,称新锐小说粗鄙成风,往死

里写脏、写丑,堪称世界文学之奇观。而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的一位专家呼应了曹文轩的观点,认为情况可能比曹文轩描述的还要严重,目前图书市场上充斥着暧昧的封面和“粗鄙化”的广告语,公开声称“身体写作”、“胸脯写作”、“私人写作”的作品比比皆是。这样的一批“显丑”作品无疑是在迎合人们“窥奇”“窥私”的低级趣味,我们从连篇累牍的“先锋小说”里看到脏的、丑的、恶的东西,然而我们在为这些作家的低龄化和“勇敢精神”说惊讶时却没有感到任何一点心灵层次的触动。同样是写丑,为何这类作品却被“雨打风吹去”的时代糟粕呢?“不少当代中国作家由于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学养不足,而常常局限于对审丑这一形式的借用,而匮乏像卡夫卡等西方作家在审丑背后所蕴涵的对人性的深刻批判、对小人物的关怀、对人类个体精神的反思。而审丑的泛滥,对人性丑恶阴暗的过度阐释,颠覆了以往文学对人性的真诚书写。他们为了迎合市场而不惜展示秽丑、诲淫诲盗,泯灭良知。这样的作品有如昙花,也许能热闹一时,但终将被历史波涛所淹没。”在笔者看来,主要就是由于这些作品的作者在创作之前,本身没有经历一个完整的审美过程,没有自身感悟的化丑为美的过程,也没有审视的高度和过程,以导致读者在阅读时候的审美过程是中断的,戛然而止的,尚没有触及心灵的层次。因此他们说创作的文字只能算作是“写丑文学”而不是“审丑文学”。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些名噪一时的当代小说尚不在我的讨论范围里。

三、审丑——丑形象的审美价值

根据课本所学,文学活动油四个方面组成:世界、作者、作品和读者。综上所述,文学作品里丑的美学意义也是通过这四个方面来体现的:

第一,从世界方面:表现最为直接,就是前文所多次提到的“丑显示着生命力的旺盛,勃发着一种恶狠的,自虐性的快感。”丑的表现往往在使人们在感官上对世界的认识更鲜明、更深刻。

第二,从作者方面:在真正意义上的“审丑作品”中,丑的意象是通过艺术加工的手法对世界丑恶形象的体现,这一表现,要求作家在前期对于真实世界的“审丑”过程中就要以审美的眼光来洞察。因而,这种表现对于客观世界的表现力通常还要强于惯性思维的审美表现,而更能集中而鲜明的体现作者强烈的个人情感,以及在整个丑与美转换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个人价值观与世界观。

第三,从作品方面:丑的意象是作品异质的突出表现,有的美学著作里也明确把“审丑”归入审美的美学范畴。许多作品中表现出的丑的对象的确是极丑的,然而放在整体的作品中,通过其在作品中的作用或是其行成的整体意象来分析,审美价值就不言而喻了。而从这一方面来说,把丑的意象引入文学也使得文学作品的艺术空间被大大拓宽了。

第四,从读者方面:丑的意象被读者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接受即是“审丑作品”的最大功效。依然举文章第一部分《死水》为例,描绘了一沟又臭又脏的死水,那些冷嘲热讽的文字充满了嫉恶如仇的破坏欲;义愤填膺、慷慨激昂的后面实际上是一种热切的呼唤,呼唤一种光明美好的新生活,呼唤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充满希望正义的新世界。读者无一不被这样一种文学家的表现力和价值观说感染。从世界、作者、作品和读者这四个方面,无一不体现了巨大的审美价值。

以一部《丑的美学》而被奉为现代丑学开创人的罗森克兰兹说:“吸收丑是为了美而不是为了丑。”丑只是能代表人性的负面。作家应当具有“精神的明辨力”,要担负起义务与责任,以审美态度去审视、选择、提炼“丑”。笔者无意与夸大或贬低“审丑”的价值,然而在这样一个多元文化时代,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丑的美学”,并倡导大众把握审丑与审美的内在关系与平衡,毕竟,从本性来说,人类崇尚真善美的特性不会改变,“审美意识形态属性”依然是文学世界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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