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学的主体,学习的主人
2009-12-10傅红英
傅红英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学生自主的数学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在实践中主动地获得知识,形成能力”。《数学课程标准》体现了新的教育理念的变化和教育目标的转化,它提得要比过去任何一个大纲更为完善、更为先进。它要求老师们要拓展视野,更新教学理念,作为一个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的独立性和主动性,积极引导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让学生成为一切教学活动的主体,成为真正的学习主人。以达到促进学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目的。近年来,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是否把学生当成数学学习活动的主体,能否真正落实素质教育目标也成为我们数学教师讨论的焦点。本文叙述的是笔者这几年来从教学实践中得到的一些经验,与大家共勉。
一、创设人文学习环境,使学生敢于自主学习
罗杰斯说:“有利于创造活动的一般条件是心理的安全和心理的自由”。认知心理学也指出,积极的情感体验能够使学生对学习产生积极的影响。在教学时,教师要重视学生情感的诱发,应该多运用富有感染力的语言,关爱每一个学生。数学课堂上应当恰如其分地使用表扬性、鼓励性、激励性和幽默风趣性的语言来鼓励和推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比如遇到一个问题,教师可以问:“你们谁愿意把自己的思路告诉全班同学?”当学生纷纷举手时,说:“看谁的方法多,最好。”当学生列举了很多不同的方法时,应立即给予肯定:“你们真行!”对待一些不经常发言的学生你可以这样问他:“其他同学都说了自己的见解,你不想试试发表一下你的意见吗?”即使答错了,仍要表扬:“你能站起来说,老师和同学已经很高兴了,没关系的,慢慢来。”如果回答出人意料,教师就要更加赞赏。这样一来,气氛愉悦,心情放松,既倾听教师,又倾听学生,不仅关注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更关注了学生被激发起的求知冲动以及平衡这种冲动的欲望满足所带来的成功体验。
二、激发学生的兴趣,使学生乐于自主学习
教书是为了育人,学生获取知识是发展自己的起点,学生的内因才是获取知识的关键,所以教师首先要激发学生的兴趣,学生有了兴趣就不会感到学习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就会主动去学。教师的情感是能使学生产生学习兴趣的间接的原动力,小学生往往是喜欢哪位老师就喜欢这位老师所教的学科,学习中就能更加积极主动。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从思想观念上真正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人,热情鼓励每个孩子,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并在教学中多动脑筋,利用各种教学手段,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拨动学生求知的兴奋点。
三、引导学生合作交流,使学生善于自主学习
新《课程标准》指出:要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勇于创新,培养学生合作的能力。而小组学习是合作交流的重要形式,学生在开放的小组群体中,可以自由自在地交谈,无拘无束地讨论,独立思考,相互学习,在讨论与争辩中,思维呈开放的态势,不同见解、不同观点相互碰撞、相互引发、相互点燃,从而实现个人与他人、小组与全班的全程对话,因此教师要采用多种形式鼓励学生积极地参与合作交流,特别要鼓励学习稍有困难的学生也参与合作交流。学会交流,促使自己更积极、更主动地生成新的观点,进行新的探究,搭建新的认知结构,获得更多成功体验,使自己能够主动学习,主动发展。同时在合作交流中,教师不应袖手旁观,要善于发现学生在合作交流中产生的问题,及时进行适当的指出和帮助。如正是这种开放的学习过程,给学生自由发挥的余地,引发了不拘泥于一种的认知结果。
四、创设探索时间和空间,促成自主参与学习
课堂教学效率的优质、高效离不开全体学生全程积极、有效的参与。教师要努力创设主动探索空间,让学生有动脑思考、动手操作、动笔尝试、动口表达的解决问题和提出问题的时间与空间,使其外部活动逐渐内化为自身内部的智力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通过对过程的思考,然后小组讨论,再与全班交流,使之达成共识。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生活体验,对同一事物的观察也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问题的解决往往是殊途同归。在提出数学问题,形成数学概念,获得数学结论的过程中,学生会从不同角度,以不同的方式方法,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形式来观察、分析、猜测、整理数学问题,多种方法并存的现象时常出现。让学生广泛参与,从不同的角度充分地探索与思考是创设主动学习空间的主要方式。的确,学生在数学活动中得到初步结果之前,从多角度去思考、去探索,有一个发现、创造、犯错误、丢弃和承认错误的过程,都需要一定的思维过程。我们应更多地留给学生感悟的时间和空间,让感悟过程丰富多彩。
总之,《数学课程标准》给我们的教学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使我们在教学生涯中又迈开了新的一步。我坚信,只要我们依据课程标准,潜心地钻研教材,给学生营造一个宽松、民主、和谐的氛围,一个自主学习的空间,让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人,我们的数学教学一定会事半功倍的。
作者单位:浙江省浦江县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