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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语言风格

2009-12-10李雪平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09年9期
关键词:麦田里的守望者塞林格俚语

李雪平

关键词:语言风格诅咒语粗俗语俚语

摘要:《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D.J.塞林格在20世纪50年代的优秀作品。这位风格独特的艺术天才,在这部作品中,通过使用大量粗俗语、诅咒语以及俚语等来表现人物个性,反映时代特征。本文分析了该作品极具张力的语言风格,探讨了作品的成功之处。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高尔基说:“文学就是用语言来创造形象、典型和性格,用语言来反映现实事件、自然景象和思维过程。”语言是文学风格最重要的外在标志。美国作家塞林格久负盛名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以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独特的语言风格,再现了二战后美国青少年的迷惘情绪,提出了严峻的社会和价值观念问题。正如评论家路德昆斯特所说:“塞林格语言的运用的确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最令人瞩目的品质之一。要想领略塞林格在小说中所体现的艺术魅力,必须分析它的语言特点。”本文将从诅咒语、俚语等方面分析该作品的语言风格,探讨小说的成功之处。

《麦田里的守望者》描述了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16岁青年霍尔顿·考尔菲德在纽约三天的流浪生活和各种经历。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小说中的主人公霍尔顿有四门功课不及格,又不愿发奋读书,因而被他在读的潘西中学开除,这也是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他不愿在父母得到通知之前回家,只好先在旅馆住下,在纽约街头游荡,整部作品是他两天两夜的经历以及他在这一时间的心灵感受与心路历程。

语言是时代的记录者。《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仅成功地描述了二战后美国社会状况和美国青年的精神状态,还准确生动地记述了当时美国青年的语言习惯。美国评论者唐纳德·P·科斯特洛说:“我们可以看出,《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语言是对非正式的、口语化的美国青少年语言习惯的艺术展现。具有典型和平凡的特征,又有个性色彩;它粗俗、俚语化并且缺乏准确性,具有模仿痕迹,又不失创造性。”霍尔顿喜欢用诅咒语,如“damn(他妈的)”、“hell(混账)”,并且常常运用夸张和重复把自己厌恶的东西大大地渲染一番,也会出现一些不屑一顾、冷嘲热讽的语言。所有这些都真实、准确地再现了主人公的玩世不恭、心理失衡的中产阶级子弟语言风格。小说语言风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诅咒语在文中频繁出现。霍尔顿张嘴闭口都是“damn”、“goddamn”(他妈的)、“hell”(该死的),例如,“我抽了他妈的太多的烟”,“我把他妈的那些包放到车站”,“该死,你在哪”,这样的语言随处可见,不胜枚举。即使是说他自己喜爱的事物时,霍尔顿也不离开这些污言秽语。又如,当他提到他非常喜爱的红色鸭舌帽时,他用“goddam hunting cap”,称自己的行李是“my goddamn bags”等。除此以外,主人公还常用“bastard”、“sonvabitch”等脏话。

《麦田里的守望者》总字数为约7万3千字。在主人公霍尔顿的叙述中,诅咒语、粗俗语频繁出现,共有796个。这些词的出现频率如下表:

这些语言的频繁出现准确地反映出:一方面,霍尔顿生活在这个社会里并沾染上了一些社会陋习,如吸烟、喝酒与讲粗话;另一方面,他感觉环境压抑,他在用这些粗话表达对社会的不满,宣泄内心的积怨。他鄙视“假模假式”的成人社会,到处充斥着人们对权利、金钱的追逐,人与人之间感情疏离冷漠。他不想“上大学、坐办公室、挣大钱、打高尔夫球、买汽车、喝马提尼酒、摆臭架子”。霍尔顿正是通过粗言秽语把他对社会的厌恶表达出来,以解心中的怨气。

2.文中使用了大量俚语。霍尔顿大量使用了“rid”(老的)这个词,如,他称他的妹妹为“old Phobe”;称那个强行勒索、“他恨不得开枪打死六次的电梯工”为“old Maurice”,称他既同情又厌恶的历史教师“old Spencer”;又如。“my old heart”、“the old hunting hat”等等。霍尔顿具有一定的逆反心理,他思想求新,又有些玩世不恭,这些模糊的俚语既符合他的身份,又符合他的性格。

3.附着语在作品中大量出现。如,“and all”、“or something”、“or anything”等。例如:“She won't even talk or anything.”(她甚至都不说话或者怎么样的);“I thought I was going to

choke to death or something.”(我想我要窒息而死了等等);“Then I finished buttoning my coat and all.”(然后我就系好了上衣等);这种表达模糊含混,好似有一种言犹未尽但又不想多费口舌的感觉,就是“完事了”“或者什么东西”等等,而不用传统的“and so on”,“etc and the like”等。这是主人公痛恨社会、玩世不恭的表现。社会是一片混乱和虚假,霍尔顿反过来也用这种含糊、不确定的语言来表达自己。

4.采用夸张和重复语言加强语气。竭力让别人相信自己。如,“那就要了我的命”;“我的脖子几乎撞断在车库一百万次,但是我还是完好地出来了”;“我花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停下来”。霍尔顿大肆渲染和夸张的目的无非是想让别人相信自己,尽管世事“假模假式”,青少年还是在努力地寻求一份纯真。

5.文中还窜改语法结构、词性。甚至于诗人的作品。罗伯特·彭斯的原诗“Gin a body meet a body/coming through the rye”(if a body meet a body coming through the rye.如果有人在麦田里迎面遇见了另一人)中的“meet”改成“catch”,说成是“if a body catch a body coming through the rye”。塞林格把这一任性的更改保留在书名中,蕴涵了小说的主题,并体现了霍尔顿语言花样翻新的语言,表现了主人公鲜明的个性。

综上所述,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语言风格独特,通过这些看似不文明的污秽语言,作者把主人公的形象、性格以及当时美国青少年的心理状态表现得入木三分。不仅把整个时代记录下来,还使人物与语言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真正做到闻其声知其人。

(责任编辑:水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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