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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辱华记者声称欲进军中国市场

2009-12-08

环球时报 2009-12-08
关键词:希特台长伯恩

本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 木

德国电视二台台长夏希特4日致函中国驻德国大使吴红波,就该台“今日秀”辱华节目正式道歉。然而,辱华节目的记者对此却不以为然。在对夏希特的致函表示欢迎的同时,很多在德华人认为,德国电视二台应该用“德式道歉”,在节目中或网站上公开道歉,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夏希特在道歉函中表示,该台严肃对待中方的批评,认识到这一节目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保证)不再发生这类事情。对此,辱华节目的当事人——记者松嫩伯恩5日在接受“德国之声”中文网采访时称,台长会为很多事道歉,道歉属于他日常工作中的一项。他还表示,他主编的讽刺性杂志《泰坦尼克》从来不会为发表的文章道歉,他打算把该杂志的出版发行市场扩大到中国去。法广中文网5日对中国媒体称德国电视二台正式道歉一事质疑称,“德国电视二台是否真的就被指‘辱华事件道了歉?”

事实上,这个疑问根本无需回答,因为在德国电视二台台长夏希特致中国驻德国大使的道歉函中清楚写道:“我也再次明确地表示道歉并请求您,将这一道歉也传达给中国。”很多在德华人虽然认同了夏希特的道歉,但对这种道歉形式提出异议。在“德国热线”华人论坛上,网友们纷纷表示,不应该仅是致函中国大使道歉,而应在德国电视二台的网页或节目上公开道歉。

在德国媒体界工作的吕先生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二台台长向中国道歉,在德国规格已经算很高了,可见二台对中国的重视。不过,他认为,这里面有经济因素,因为二台希望进军中国市场。比如中国中央电视台栏目《想挑战吗》,其节目版权就属于德国国家电视二台。慕尼黑的一位华人学者李先生则认为,德国电视二台的道歉属于“友情道歉”。像这种已经严重伤害很多中国人感情的节目,应该用“德式道歉”,如在节目或网站上道歉。这样才有“法律效应”,警示德国不再犯类似错误。重要的是,只有这样,才能让德国民众也明白一些媒体犯了错,才能拒绝松嫩伯恩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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