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腐败的“戈尔迪之结”
2009-12-07萧瀚
萧瀚
政府能否有勇气挥起“亚历山大之剑”,废除教育行政部门对学位颁发权的垄断制度
重庆高考“加分门”事件已基本尘埃落定,重庆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了违规变更高考考生民族身份的责任人。这无疑是一有效率、得人心之举——虽然这样的违法事件本应同时启动刑事司法程序。
少数民族参加高考加分,是现行制度下的重要政策之一,其本意一般被表述为是为了发展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事业,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然而,当今社会的创造力似乎总是逆向发展。近年来,各种形式的高考作弊,代考、冒名上学、高科技作弊……五花八门,层出不穷,现在就连民族政策也成了腐败工具,社会性的腐败可谓无孔不入。
这种通过改变民族身份的方式盗取教育资源,进行教育作弊,从本质上说,与任何其他作弊方式没有区别;要解决这一问题看似不难,究其内核,却非易事。
目前的高考制度,源于行政垄断之下的教育管制,其背后是一套中央集权制下的地方服从模式。这也导致了各民族、各地区、各阶层因其各种差异,教育资源分配严重不公。
一个显见的现象是,高校制度、大学招生成为各种教育资源配置的矛盾与冲突之纽带,成为制度不可承受之重。学位颁发权垄断在教育行政部门手中,产生了全国统一的高考制度,于是应试教育成为当前教育的主流模式,同时私立中小学也无法从中脱困,完全成了应试教育的附庸;私立大学因基本上无权独立颁发学位,导致了其只能按照政府设定的目标确立办学宗旨,并且由于缺乏公立学校的同等资源,生源差、师资弱,不能有效实现社会办学的目标。
相传古代小亚细亚戈尔迪尔斯城的国王戈尔迪乌姆,打了一个极复杂的绳结,把牛轭捆在车上;并预言,谁能打开此结,便能成为小亚细亚的统治者。后来亚历山大大帝一剑劈开此结,打开了这一无人能解之结。中国目前许多问题——包括教育腐败问题,也如这“戈尔迪之结”,要找线头而开结,似乎渺渺无期、茫昧无措。
这种中央集权的教育管制,对教育本身造成戕害,教育资源相对公平的配置也成为一种奢望。中央集权制度所提供的监督机制,以及能够提供的司法资源,受制于各地方的公权力配合程度,其实现成本很高——无论是制度成本、经济成本还是道德成本。
于学生本人,能进入好大学是多年的梦想;于家长,孩子进入好大学是父母的面子,是家族的荣耀;于学校,升学率越高,学校越光荣,越有人气;于地方教育局官员,升学率也是他们的政绩标志。从各个方面看,提高升学率都是大家共赢的共同目标。这种共赢的共同目标,其本质是从全国教育资源中获取地方份额,而这种地方份额具有很大的可伸缩性,这也就成为教育腐败极易形成地方性集团利益的原因所在,相应地它也就成为监督成本提高的原因。
最近十几年来,由于各种原因,上述制度漏洞伴随着整个社会道德的严重下滑,腐败这一转型综合症渗透到社会的所有角落,考场岂能例外?一方面,社会各个方面确实都在进步,公权力的行为方式越来越公开、越来越有法治意识,人们的各方面观念也越来越开放;另一方面,这一过程也必然伴随着无序和混乱,社会观念的开放也带来了伦理观念的混乱,旧道德体系在瓦解,新道德体系尚未建立,而那些原本属于人类永恒不变的美德也在此过程中被侵蚀,例如诚实、正直、公平……
权力和金钱在社会生活中的畸形作用,也必然延伸到教育领域,公权力监督乏力与黑金经济、黑金政治、黑金教育沆瀣一气。20世纪90年代之前,对高考之类的纯洁信念,在托庇于旧制度卵翼的权力、金钱的侵蚀下,早已变得越来越稀薄。由此,教育改革的进步举措与根本性停滞之间的矛盾,外化为教育领域几乎无所不在的腐败堕落。
更令人担忧的是,正如好制度下人们道德观念的提升是良性互动的,转型综合症下人们的道德观念,也会因制度性因素而产生恶性互动的效果。腐败导致的教育资源不当分配,其大量后果也缺乏制度性校正,趋利避害的人性本能,就会将腐败作为攫取教育资源的重要方式。这就进一步侵蚀本已脆弱的教育公平观念,也就使得教育腐败愈演愈烈。
这一过程带来更为可怕的后果,即社会弱势群体原本指望依靠教育领域的相对公平获得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在各种各样的高考作弊面前手足无措。正如这次重庆“加分门”事件,重庆市查实并处理了“31名考生存在由汉族违规变更为少数民族等违规行为”,倘若没有这一事后救济,那就意味着将会有不少本该进入大学的中学生多年辛苦付诸东流。
然而,重庆市党政部门的这一处理方式,尚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则,以目前全国各地的公权力行使状态而言,这样的处理结果并不具有可预期性,也就是说,各地出现此类高考作弊现象后能否得到事后校正,并非人们有信心期待的,事实也表明,这样的情况所在多有;
二则,这一处理方式也不是法治方式,虽有一定效率优势,但会存在程序瑕疵,同时也不具有全面的可重复性——毕竟要看各地党政部门的自觉程度和处理决心,同时它必然涉及地方权力格局的重组,因此具有极大的偶然性;
三则,更为纠结的是,被处分的31名考生中,必有不知情且本身就是高分学生,因此对具体考生的处理似乎需要更为严谨的正当程序。毕竟一旦冤枉,很可能负面性地彻底改变一个年轻人的一生。
鉴于上述种种问题,惟一可以看到的是,在所有制度性内容中,支持教育腐败最重要的制度工具,是教育行政部门对学位颁发权的垄断。仅仅试图用某种糊裱性、补漏性的方式解决教育腐败问题,显然很困难;它的各种政治性、经济性、制度性、社会性、歷史性的复杂因素之纠结,已将教育腐败问题变成“戈尔迪之结”。惟一可能解决此问题的,就在于政府能否有勇气挥起“亚历山大之剑”,即废除教育行政部门对学位颁发权的垄断制度。
废除这一制度的直接效果,就是将出现社会办学的自由状态,社会办学与公立大学平等办学,各行其职。这样,全国统一的高考制度将自然结束,应试教育也将自然终结。各个大学自主招生后,腐败的根源将改源到大学内部,与教育行政部门脱开干系;同时各大学在教育竞争模式下,教育职业伦理的建立将使得这些腐败降到较低程度……
政府能否下决心运剑开结?■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