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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厚的封建伦理意识和强烈的社会教化功能

2009-12-02

文学与艺术 2009年9期
关键词:局限性

李 芳

【摘要】元曲具有惩恶扬善的教化功能。作为家庭伦理剧的元杂剧杀狗劝夫》,其出场人物虽然不多,但它不仅触击到兄弟、夫妻、朋友等人伦关系,并且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小人当道、恶人横行,骨肉相轻、贫富分化的社会风情画卷。但是作者试图用贤妻“杀狗劝夫”的劝谏方式来使恶人向善,从而达到挽救人心的封建教化目的,这反映了作者的历史局限性。

【关键词】伦理意识;封建教化;劝谏;局限性

中国是一个厚人伦、重礼教的国度。强烈的伦理意识渗透到社会的每一层面。建立一个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的秩序井然的社会一直是历代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的政治家的理想。当蒙古大军横扫中原、元统一中国的时候,蒙古统治者以其游牧民族的特性使其统治带有野蛮性和血腥味。频仍的战争和异族血液的注入带来的不仅是社会的动荡和人民的痛苦,更从深层次上导致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礼教的废弛,以儒家为正统的封建伦理纲常遭到前所未有的沉重打击,这使整个社会风气为之一变。元曲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登上历史舞台的。元曲作家作为背负着沉重封建文化的一个社会群体,他们身上体现了维护封建礼教的高度自觉性和责任感。所以元曲从一开始就表现了高度的伦理关怀。与西方戏剧不同,我国古代剧作家不仅更多的把目光投向平凡琐碎的家庭生活,贴近普通老百姓的现实人生,描写他们的喜怒哀乐,并且剧作家对此类生活的处理更多带有伦理化色彩,通过或褒或贬的笔调,表达他们的伦理精神,以实现戏曲的惩恶扬善的封建教化功能。

元杂剧《杀狗劝夫》题目正名为《孙虫儿挺身认罪,杨氏女杀狗劝夫》,臧懋循的《元曲选》中不载作者,清代焦里堂在《易余曲录》中以《录鬼簿》中萧德祥名下有《王翛然断杀狗劝夫》一目,便断定为萧德祥作,王国维也从其说。王季思在他的《玉轮轩曲论》中从作者生平和语言风格及地名方面考证对此说提出质疑,断定为北曲初期无名氏之作。①

《杀狗劝夫》是一部较为典型的家庭伦理剧。杀狗劝夫的故事早有流传,后来才被搬上戏曲舞台。《杀狗劝夫》在群星璀璨的元杂剧中并不是一部十分优秀的作品,但是它揭示到封建人伦的许多方面,成为我们研究封建时代伦理精神很好的标本。所以当我们被其传奇曲折的故事情节吸引之余,不得不探求它所蕴藏的伦理精神。《杀狗劝夫》出场人物不多,但它触击到了几种不同的人伦关系,主要有兄弟关系、夫妻关系、朋友关系。

(一)兄弟关系。在封建人伦中,兄弟关系是仅次于父子关系的血缘关系。在对父子、兄弟关系定性描述中,传统道德更重视“上”对“下”的约束,强调晚辈绝对服从长辈:子对父孝,弟对兄悌。《杀狗劝夫》中,孙家的父母去世,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孙大理所当然的成了孙家的家长,而家长在封建家庭中有绝对的权威,他们具有对财产的拥有权和对家人的生杀予夺权。孙二一出生就注定了他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孙二身上较好的体现了封建道德所称道的“悌”。长兄当父,他是十分敬重哥哥的,该剧用三场戏的浓墨重彩的来表现这点:一是自己身无分文去给哥哥拜寿,二是冒着被毒打的危险在雪夜背哥哥回家,三是敢于为哥哥掩盖罪行,承担罪责。孙二在道德上是一个完人,作者怀着赞美、欣赏的态度来刻画这个人物形象。按理说,“兄严弟悌”便已经形成一个平衡的关系,因为中国传统道德讲究“和为贵”,并且在家庭内部强调基于“晚辈尊重长辈”基础上的和睦相处。但是,孙大听信谗言,百般歧视压迫孙二,独占家私,把孙二赶出家门,让他走投无路,并且诬赖他偷东西。正是孙大打破了这种平衡,所以他处于被谴责的地位。但是作者认为孙大并没有给兄弟伦理关系造成致命的伤害,他的行为只是一个可以容许的偏差,所以作者留下了让他回归封建道德正轨的可能性。作者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可能把孙大置于被批判地位,否则整部戏的主旨就要彻底改观。

中国封建伦理道德具有一套烦琐复杂的规范,虽然它不是靠国家机器来强制执行,但是它深入人心,体现在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特别反映在生老病死这些人生大事上,所以才有孙二给孙大拜寿、给父母上坟、背孙大回家等情节,因为这些事情最能体现中国伦理精神。传统伦理道德具有内省性,强调主体的自我修养和自我完善,并不强调彼此互动性的约束。所以孙二不管自己处于怎样的弱势地位,不管兄长怎样践踏自己,他还是单方面地认认真真地身体力行着封建道德,孙二的所作所为被当时社会群体所称道的,决不会有人说他是“愚忠愚孝”。相反,假若孙二对嫡亲兄长见死不救,兄长过生日不闻不问,那才会被认为大逆不道!孙二之所以如此,仅仅是因为他与孙大是同胞兄弟而没有其它选择的余地,在日常生活中他所能固守的也只是如此,所以他一再强调与孙大是“同胞共乳亲”,以强调自己的所处地位和表示自己行为的合理性。如果说孙二其他的行为在今天看来都具有合理性,那么“替兄背狗”则值得仔细分析,这个情节最能体现封建伦理道德的“精华”与“糟粕”并存。作为晚辈,为兄长排忧解难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居然为孙大包庇罪行,承担罪责。“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孙二当然知道这个道理,他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义无返顾地替孙大承担了一切罪行。假如孙大真得杀了人,触犯了国家刑律,这在刑律严酷的元代,孙大很可能被杀头的。所以孙二用付出生命代价的危险来实践封建道德中的“悌”。用今天的眼光看,孙二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犯了包庇罪,是从犯。但是作者在处理这一情节时,丝毫没有认为孙二的行为是犯罪行径,相反还为孙二的行为津津乐道,最后还让封建法律执行者——清官王翛然给孙二加官进爵。我国古代社会的“泛道德化”观念使“礼”、“法”不分,“礼”大于“法”,所以只要孙二的行为是符合封建道德,人们不会去计较它是否违法。在对待兄弟关系上,作者并不是一味的宣传“愚忠愚孝”,而是从兄弟双方的立场对兄弟二人都提出了要求,虽然没有用民主平等的思想来规范兄弟双方的行为,但是作者能够在不触犯封建道德的前提下凸现兄长应该怎样对待弟弟、怎样维持兄弟关系平衡的问题,多少有些合理性。

(二)夫妻关系。古代社会男女是不平等的,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古代中国根深蒂固。在封建伦理道德中,有很明确的对女性角色的定位和对其言行的规范,如“三纲五常”中的“夫为妻纲”,还有特别针对女性的“三从四德”,这些套在女性头上的重重枷锁使女性的社会地位很低下,在政治、经济上处于无权的地位。中国古代社会男性占主体地位,女性的生活往往局限于家庭这块小天地。在家庭内部,妻子只是丈夫的附庸,是繁衍后代的工具,她的职责是维护整个家族的利益,相夫教子。

元杂剧虽然也刻画了一批果敢乐观、活泼聪慧的青年女性形象,如崔莺莺、赵盼儿,李千金等,但是她们种种大胆甚至有违封建道德的行为都是在她们没有出嫁之前,当她们为人妻子、做人媳妇后,就要恪守封建伦理道德。对于古代女性而言,夫家才是她真正的家。元曲可以容许她们在婚前追求自己的爱情,甚至怀着欣赏的态度,但绝对不容忍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破坏“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对于本剧而言,杨氏的所作所为并没有超出当时女性的行为规范。作为妻子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孙大,所以从一开始,她并不能阻止孙大与柳隆卿、胡子传厮混,不能制止孙大听信谗言把嫡亲弟弟赶出家门。在以男性占主导地位的世界中,她由于处于次要地位而束手无策,因此她只能选择“杀狗劝夫”这个迂回曲折的方式,而不能越出自己地位与丈夫据理力争,她只不过是在履行“相夫教子”的职责。在剧中,孙大的行为威胁到整个家族的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杨氏还看出两个“乔人”的真正目的在于“破坏了俺家私”,而这与她的切身利益相关;另外,孙大把自家兄弟赶出家门、独掌家私是遭时人谴责的,这有关孙大的社会名声;此外,孙二从家族脱离出来,意味着家庭不和,是被时人诟病的,这又关系到杨氏自己的名声。所以从整个家族的利益出发,从丈夫的角度出发,从自己名声出发,她必须要成为家庭的粘合剂。她的行为具有很好的效果,一方面不至于因为与丈夫分庭抗礼有损自己贤惠的形象,另一方面又巧妙的让丈夫改邪归正使得家族的整体利益得以维持。不可否认,她对孙二怀有一定的同情,否则便不会有对孙二的种种关心,但是这种同情是要打折扣的,因为假若她与孙大夫唱妇和,对孙二刻薄,那么也会有损贤惠的名声。与孙二一样,她也是在单方面的实践着封建道德规范。但她更关心的是自己的名声和家族利益,以至于在南戏《杀狗记》中,连丫鬟迎春都看出了杨氏的破绽,质问她为何不偷偷地周济孙二。杨氏也是作者塑造的又一个封建道德的完人,是作者树立的又一个道德榜样。

(三)朋友关系。友亲关系是有别于血亲关系的人伦中的又一大关系。朋友之间要讲究“诚信”,讲“义气”,所谓“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说的就是朋友关系的超功利性。一方面要求人们对待朋友要诚实守信,讲义气,一方面要求人们择友而交,反对结交狐朋狗友,酒肉朋友。孙大与柳隆卿、胡子传的关系就属于后一类型。柳隆卿、胡子传是泼皮破落户,寡廉鲜耻,与孙大打得火热图的就是孙大的万贯家私。孙大被蒙蔽在两乔人用谄媚、曲意奉承、信誓旦旦所编织的伪装里,直到后来关键时刻两人才撕下伪装,露出丑恶的嘴脸。孙大和柳隆卿、胡子传都违反了封建道德,当然要受到谴责。但作者的目的自然不仅仅在谴责。在戏中,柳胡二人的本质一步步暴露出来,是他们自己撕下伪装,最后让孙大认清两人的庐山真面目,与他们断交,痛改前非。这样处理就是要世人擦亮眼睛,认清这一类人的本质,达到劝世教化的目的。有意思的是,孙二与杨氏反对孙大与柳胡交往的最关键的理由并不是柳胡二人的恶劣品行,而是因为柳胡是“外人”。中国独特的亲族结构凝聚成社会关系的基本内核,形成我国社会关系民族特点——宗法性: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的远近别亲疏,注重血缘身份,强调伦常秩序。家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的一种稳固的系统,具有封闭性和排外性,外人的“入侵”被视为整个家族的威胁。虽然柳胡二人与孙大结拜兄弟组成准血缘关系(本质上是友亲关系),但是在强大的血缘关系面前是非常脆弱的。柳胡是外人,正是他的入侵导致孙家家族的破裂,理所当然的要被清除出去。元曲中不乏对生死之交,至死不渝的友情的描写,如《范张鸡黍》、《东堂老》,但是对于外来者对家族的入侵却进行严厉的鞭挞,例如《老生儿》中女婿张郎想独吞刘家财产,后被清理出去,从而维护了宗法制度的纯洁性。这与元代的特殊情况有关。元代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是前所未有的,在汉族知识分子心灵上投下沉重的阴影,对于外来入侵有一种挥散不去的痛恨。中国社会关系宗法性的特点使整个社会形成“家——国”一体的格局,当剧作家把笔触向家庭生活时,捍卫宗法制度的思想不由自主的流露出来。

本剧的中心是杀狗劝夫,而这一行为的行使者便是杨氏,可以猜想,这一题材在最初的主题应该和南戏差不多,重在“劝夫”的封建教化上面,这可以从南戏《杀狗记》在人物形象塑造、矛盾原因解释、关目安排上看得出来。但是这一题材到元初杂剧作家笔端就呈现出迥然不同的特色。

讽谏是中国戏曲由来已久的光荣传统。元代特殊的社会生活和政治气候更使元曲秉承了“讽谏”的传统。元代中期虞集指出“所谓杂剧者”,“包含讽谏,无中生有,有深意焉,是亦不失为美刺之一端也”②,把“杂剧”与“讽谏”、“美刺”相提并论。元曲作家以犀利敏锐的眼光看待当时的社会现实,形成元曲嬉笑怒骂的批判性和讽刺性的内容。这在元初杂剧作家那里表现得最为强烈。作家往往有一种与现实不妥协的斗争精神,他们用慷慨激烈的笔调来反映黑暗的社会生活。《杀狗记》作为元初作品同样体现了这一特点,它大致反映了两个突出的社会现象:

(一)小人当道,恶人横行。柳隆卿、胡子传是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在他们身上看不到仁义道德,他们不能自食其力,过着寡廉鲜耻、狗苟蝇营的生活。为了谋求物质利益,他们往往打着仁义道德的招牌。他们对朋友信誓旦旦,实则另有所图,关键时刻则退缩不前,甚至不惜拆散他人家庭。柳胡二人与孙大结交正是看中了他的万贯家私可以满足他们卑污的生活,而他们又善于投其所好,极尽表演伪装之能事。孙二被赶出家门固然有孙大残忍的一面,但是很大程度上与柳胡二人的挑拨离间有关。传统道德中,朋友之间要讲义气,刘关张“桃园”三结义被传为佳话,而柳胡二人居然也装模作样的结义,他们后来的种种行为反过来给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他们奉行的是损人利己、明哲保身、趋吉避凶的人生哲学。他们不但对孙大的困境见死不救,相反还落井下石,恶人先告状,想从中捞一笔。在南戏里面,这二人是解元;在元曲里,他们在公堂上强调自己是饱学秀才,可见他们也是读书人,但是他们把仁义道德抛到九霄云外,走的是实用主义路子,正如孙二在公堂上说,他们是“似这般钻懒帮闲,便是他封妻荫子,他讲不得《毛诗》,念不得《孟子》,无非是温习下坑人状本儿,动不动掐人的嗓子,哎,这好歹斗的书生,好放刁的贼子!”一个读书人的灵魂被社会腐蚀到如此堕落低贱的地步, 可以想见社会风气是如何的肮脏。柳胡二人的形象具有典型性。如果说莫里哀的像《悭吝人》、《伪君子》等讽刺喜剧触击到人类本性阴暗面,那么柳胡二人也触击到人类本性中诸如贪婪、狡诈、虚伪的东西,在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张驴儿(《窦娥冤》)、刘衙内(《陈州粜米》)、鲁斋郎(《鲁斋郎》)、答丢夫(《吝啬鬼》)、伊阿古(《奥赛罗》)等一批人的影子。自宋以来,以理学为主体的儒家文化在元代受到冲击,理学对社会的束缚相对松弛,思想上的散漫无序才出现象柳隆卿、胡子传这样的社会怪胎。作者带着愤世嫉俗的心情把他们搬上舞台,让他们像小丑一样跳跃于舞台,又满怀信心的把他们扫出历史舞台——两人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二)骨肉相轻,贫富分化。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关系是一个稳固的统一体,在正常情况下,这条链条上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容许断裂。虽然家长在家庭中具有绝对的权威,但是如果为了个人私利而置其它家庭成员的生活于不顾,甚至剥夺其生存的权利,这是封建礼教所不容许的,也是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孙家父母双亡,孙大“长兄当夫”,有抚养孙二、使其成家立业的责任,但是孙大却抛弃了这个责任。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内因,那么能让孙大能无视兄弟情感的深层原因在于他有独吞财产的野心,而柳胡二人的挑拨仅仅只是一个外因而已。物质利益的驱使他敢于抛弃骨肉兄弟,陷自己于不仁不义的境地。宋元以来,商业经济的迅速繁荣,金钱侵蚀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的私欲膨胀,“贵易交,富易妻”成为文学中常见的现象。孙大正是一个被金钱腐蚀、利欲熏心的人,它是一个社会阶层的代表。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不平等的根源是经济原因。那么这部戏曲可以作为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的最好注脚。孙大与孙二对立、不平等的根源在于家产这一经济原因。我们能从作品中强烈的感受到这种对立。作品不仅体现了孙大霸占了财产后,过上了游手好闲的富贵生活,而且还深刻刻画了金钱对他灵魂的腐蚀,他骄横暴戾,愚昧无知,不分好歹,对待骨肉兄弟惨无人道。元曲中常常有这样一句台词:“自家骨肉且如此,何况区区陌路人。”因此,孙大的形象具有更深广的社会意义。如果说,“杀狗劝夫”故事的早期形态中孙二还是一个读书人形象,那么在此剧中作者有意淡化他的读书人形象,只在交待他进城是靠给人“题笔”谋生才让人隐隐约约知道他是一个读书人。作者把孙大与孙二的对立处理成两个不同社会阶层的对立,这样便突破了下层知识分子仅仅“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的自怨自艾的狭隘社会视角,站在普遍的社会立场上审视贫富分化的这一社会不平现象。《杀狗劝夫》情节模式很明显带有《吕蒙正风雪山神庙》等一类题材的影子,但后者却是描写封建贵族在发迹之前遭受的苦难,最后他们都成了社会特权阶级。孙二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下层老百姓,作者能够站在下层老百姓立场为他们唱出一曲悲歌可以说是十分难能可贵的。戏曲综合了叙述和对话两种因素的话语模式使得作者可以借剧中主人公之口来表达自己强烈的感受和看法,例如,孙二背狗那场戏,作者借题发挥让孙二说了一段慷慨激昂的独白:“这等人是狗相识,这等人有甚么狗弟兄。这等人狗年间发迹来峥嵘。这等人脫的是狗气狗声,这等人使的是狗心狗行。有甚么狗肚肠般能报主,有甚么狗衣饭泼前程?是一个啜狗尾的乔男女,是一个拖狗皮的贼丑生。”这可以看作是当时孙大这一社会阶层的生动写照,作者的愤懑与爱憎几乎让他拍案而起了。作品中我们还能够感受到一些知识分子的气息,比如孙二在风雪中站在下层人民立场上对大雪发表一通议论之后,然后大叹“我想古来贫儒,也多有受苦的”,然后历数朱买臣、韩愈、苏秦等人,在这里,我们可以体会到作者还是不忘为知识分子唱一曲悲歌。

本剧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小人当道、恶人横行,骨肉相残、贫富分化的,交织着冷酷与黑暗的社会风情画卷。作者面对社会上的种种不平,义愤填膺甚至于要拍案而起。作品保持了初期北曲激昂慷慨的风格特征,但是缺少像《窦娥冤》的斗争精神,它试图借助于伦理调和来解决矛盾。从总体上上看,作者的最主要目的在劝惩人心,恢复封建伦理纲常秩序。作品以孙大与孙二的矛盾为起点,以杨氏“杀狗劝夫”使孙大回心转意、兄弟团圆为终点。作者能把人世间的不平等呈现于世人面前,并且能清醒的认识到物质财富的不平等对于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深层作用。从剧中笔者能够看到,作者把矛盾的根源归结为孙大在伦理道德中偶尔的偏离而导致伦理秩序的失衡。作者虽然没有寄希望于孙大的自我反省、自发向善,但是把解决问题的关键寄希望于杨氏这样的贤妻良母“劝谏”来使人心的向善,封建伦理纲常秩序的恢复,也就是说作者想通过“劝谏”来达到挽救人心的目的,表现了作者的历史局限性。靠贤妻“杀狗劝夫”来劝谏这一离奇的方法本身就值得怀疑和批判。作者没有看到,像孙大之流之所以这样,既是封建伦理纲常本身带来的结果(比如嫡长子继承制),也是人类至今无法克服的人性弱点造成的。在剧中结尾处,孙大回心转意,孙二回归家庭,做了家庭财产的忠实守护者,每个人都走到正常的伦理轨道上来。孙二最后向孙大妥协了,他为自己争取到应得的一份财产,成为富贵阶层的一员。这个结局与元曲中落魄才子最后高中状元、全家荣华富贵的大团圆结局何其相似。如果说孙家是一个特例的话,那么世界上还有许多相似的悲剧如何解决?难道都寄希望于贤人相劝?作者敢于直面残酷的现实,表现了他作为知识分子的道德良知和勇气,但是把希望寄托于社会上层的良心发现则表现了他的历史局限性和幼稚。

【参考文献】

[1]《玉轮轩曲论》 王季思著,中华书局1980年版 , 第 273—274页。

[2]转引自《元代戏剧学研究》,陆林著,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9月第一版,249-250页。

作者简介:

李芳(1976--),女,江西瑞金,200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艺术系戏剧戏曲学,研究方向:戏剧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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