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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堂就是要让学生读、悟、说

2009-12-01赵精忠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09年10期
关键词:口头领悟学段

赵精忠

关于如何进行语文课堂教学,说法众多,内容庞杂,令人眼花缭乱。笔者一直在思考一个比较简洁的说法。最近有幸听了小学和中学的几位优秀语文老师的展示课,细细琢磨之后,越发觉得,语文课堂看上去千变万化,其实说到底就是让学生做三件事:读、悟、说。

读、悟、说,是学生在语文课堂上进行学习的主要手段。语文课堂上学生的一切学习活动,几乎都可以归结于阅读、感悟和表达。读、悟、说三者之间,阅读是感悟的基础,有所感悟就能让学生更好的朗读,感悟是表达交流的基础,而积极的表达交流又能让学生获得更深层次的感悟。可见,读、悟、说,三者相互依存,又相互影响,形成了学习语文三个不可分割的重要手段。

提倡读、悟、说,符合语文学科教学特点。在课程改革的进程中,语文课堂教学也和其它学科一样出现了一种偏差,有些教师过分追求形式上热闹而忽视内容的扎实,导致课堂中看不中用。于是,不少教师呼吁,语文课堂教学要返璞归真,回归“原生态”;语文课要走进文本,要有语文味儿。所谓语文味,就是要重视学生语文学习能力的培养、语文素养的提高。何谓语文能力?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手册语文部分,把它概括为“识记与理解、分析与综合、鉴赏与评价、表达应用”四种能力。2009年全国高考语文大纲概括为“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个层级的能力。这两种概括,表述上略有不同,但其实质内容是一致的,说到底不外乎阅读、感悟和表达三种能力。这些能力都必须通过学生自己读、悟、说的实践来培养。我国传统的语文教学,一直重吟诵、重语感、重表达。我们提倡语文课堂让学生读、悟、说,就是坚持让学生走进文本,就是倡导返璞归真,让语文课上出语文味儿。

提倡读、悟、说,也体现了课程改革的精神。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是课程改革的重要理念。《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提出要完善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自主探究、实践体验、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与接受性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语文课程“要引导学生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依据自己的体验、感受与发现,主动地与作者对话,与同学、老师交流,逐步形成问题意识,并在问题思考、认识、解决的过程中,培养合作精神、探究意识和研究性学习能力”。提倡在语文课堂上让学生读、说、悟,就是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倡导学生实践体验、感悟和发现,与作者对话,与同学和老师交流。

如何具体理解读、悟、说的含义和作用?如何引导学生读、悟、说?对此,笔者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思考和认识。

一、读

读,即阅读。笔者认为,语文教学中的阅读,不仅指用嘴巴进行的朗读,也包括用眼睛进行的默读,甚至还包括用耳朵进行的听读。在课堂上听老师读、听同学读、听录音,都属于语文阅读的形式。当然,朗读和默读是阅读最主要的方法。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各个学段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和默读。”

为什么要重视学生的阅读?《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朗读能锻炼学生的语感。在读、悟、说三者之中,阅读是“悟”的前提。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当然,语文课堂学生的“说”也必须以阅读文本为前提,因为课堂上学生要表达的东西,或出自课文,或由课文而引发。阅读还是培养表达能力的重要途径。古人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可见,阅读对于理解(悟)和表达(说)是何等重要。

如何引导学生阅读?

一是要加强对阅读方法的指导。比如朗读,《语文课程标准》对所有学段提出了统一要求:“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要读得正确、流利,需要掌握正确发音、正确停顿等方法。要读得有感情,更需要一些方法和技巧。朗读是一门艺术,也是对作品的一种再创造。朗读时需要动口、动脑、动心,甚至辅以必要的形体语言。所以,让学生学会朗读,就要重视朗读方法、技巧的训练和指导。

二是要把握对不同学段学生“读”的不同要求。比如默读,《语文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对第一学段学生提出:“学习默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对第二学段学生提出:“初步学会默读。能对课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问。”对第三学段学生提出:“默读有一定的速度,默读一般读物每分钟不少于300字。”对第四学段学生提出:“养成默读习惯,有一定的速度,阅读一般的现代文每分钟不少于500字。”可见,学段越高,对默读的要求越高。语文教师必须根据不同的要求来训练学生的默读能力。

另外,学段不同,“读”在课堂中的分量也应该不同。对于小学低年级学生,训练的重点应放在“读”上。随着学段的升高,逐步减少“读”的分量,增加“悟”和“说”的分量。比如,笔者所听的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整个课堂就是以学生朗读为主,几乎没有默读。通过听老师读、自由读、齐读、分角色读、边演边读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反复读,要求学生读得正确、读得流利、读出感情。而小学高年级的几节语文课,“读”的分量几乎与“悟”和“说”的分量相当,“读”中朗读与默读的分量也几乎相当。而初中和高中的语文课,“悟”和“说”的分量明显高于“读”的分量,且阅读形式以默读为主朗读为辅。笔者认为,这几节课上教师对“读”的形式的安排是恰当的,对“读”分量的处理也是适切的。

二、悟

悟,即感悟、领悟。所谓“悟”,就是让学生走进课文,通过咀嚼、揣摩、品味,来领会语言本身尤其是语言背后的“隐衷”。

朱熹说:“读书如饮食,从容咀嚼,其味必长;大嚼大咽,终不味也。”语文学习需要细细体味、感悟。我们现在强调语文课的语文味,而语文味是“熏制”出来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仔细而充分地体味和感悟文章中的语言。可以说,在读、悟、说三者之中,“悟”是语文学习三个环节中最核心的一环。

“悟”什么?

笔者认为,对文本的领悟重点在于研究三个方面的问题:写的是什么?是怎么写的?为什么这样写?

领悟“写什么”,就是要领悟文本所表达的内容和作者表达的思想感情、基本见解等。

领悟“怎么写”,即领悟文本中的写法。比如文本中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修辞手法,如何遣词造句、布局谋篇等等。教育部和上海市的语文课程标准,都要求学生能鉴赏文学作品,这一要求显然属于领悟“怎么写”的范畴。

领悟“为什么这样写”,就是要揣摩、领悟为什么写这些内容而不写其它内容,为什么这样表达而不是那样表达。要领悟作者这样处理的动机、目的和作用。

怎么“悟”?

关键是要精心选择好“悟”的对象,即咀嚼、体味的关键点,我们姑且称之为悟点。

悟点,既可以是细节方面的,比如遣词、造句、某个段落的组织、某个意思的表达形式等;又可以是整体把握方面的,比如文章表达的主要内容、思想感情以及布局谋篇的特点等。

选择悟点,要从文本实际出发。不同的文本,其亮点不同,可咀嚼、体味的地方就不同。我们确定的悟点,应该是值得咀嚼、体味的地方,是对学生语文学习有益的东西。

选择悟点,更要依据学生的学力实际。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能力不同,我们对他们“悟”的要求也就不同。学段越高,“悟”的难度就越高。小学低年级重点在“读”而不是“悟”。即使有“悟”,也只能停留在领悟“写什么”上。比如梅山一小钟萍老师在教学二年级语文课《饭钱》时,老师把训练重点放在“读”上,只是在指导和训练学生朗读时,为了让学生朗读出感情,引导学生领悟阿凡提的聪明、有爱心。这一悟点显然停留在领悟“写什么”的低层次上。小学高年级“悟”的要求提高了,不仅要领悟“写什么”,还要领悟“怎样写”。 比如梅山二小的赵清老师上的五年级语文课《图书馆里的小镜头》,在学习课文第二个镜头“选书”时,引导学生做两件事:①找出描写细节特征的句子,思考文章是从哪些方面写“人多”的。②揣摩句子“宽敞的图书馆似乎显得拥挤了些”中,同时用“宽敞”和“拥挤”是否适当。显然这是让学生领悟“怎么写”的问题。中学阶段特别是高中阶段的语文课,不仅领悟“写什么”、“怎么写”,更要领悟“为什么这样写”。比如,梅山高中的叶正老师上《香菱学诗》课时,重点引导学生从作为学生的香菱和作为老师的黛玉两人身上思考香菱学诗成功的原因。经过学生咀嚼、体味和讨论,形成集体意见:

香菱:有兴致——乐学

讲方法——善学

有精神——苦学

黛玉:诗会夺魁——能教

甘为人师——乐教

深谙教艺——善教

在讨论的基础上,老师再加以适当点拨。这样安排,不仅让学生悟出了课文是从哪些方面叙写故事、表现人物的(即领悟“怎样写”的问题),还让学生悟出了这样写既是叙述“香菱学诗”这一故事的需要,也是表现和刻画人物的需要(即领悟“为什么这样写”的问题)。不同学段应重点“悟”什么,《语文课程标准》在“阶段目标”部分,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悟”,还要注意根据不同悟点选择不同的方法。有的悟点难度不大,可以让学生自主领悟;有的悟点难度较大,可以让学生相互合作讨论,集体领悟。

三、说

这里的“说”, 严格地讲,应该叫“表达”。表达包括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书面表达能力是语文能力的内容之一,语文课堂不应该排斥书面表达能力训练。但是,除了纯粹的写作课外,学生在语文课上主要还是运用口头形式来表达。因此,这里的“说”, 虽然应该涵盖书面表达,但主要指口头表达。

语文课堂上,为什么要让学生“说”? 首先,口头表达能力是语文能力的重要内容之一。《语文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中明确提出,要使学生“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 《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中也提出,要让学生“能正确运用规范的语言进行口语交际,能在不同场合,得体、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和思想感情;有一定的演讲能力和辩论能力。”可见,培养学生口头表达能力之重要。在教学过程中,只有让学生去实践“说”,才能提高他们的口头表达能力。再说,整个教学过程特别是“悟”的过程中,学生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学生之间需要相互讨论交流,这些都必须通过“说”来实现。

语文课堂应该怎样让学生“说”?

首先,要把握对不同学段学生“说”的不同要求。关于口头表达能力,教育部和上海市的课程标准都对不同学段的学生提出了相应的训练要求。比如《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对小学低年级学生提出了“有用普通话说话的习惯”,只强调使用“普通话”;对小学高年级学生提出了“能用普通话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增加了“清楚”的要求;对初中学生提出了“能在不同场合清楚、得体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能根据需要做演讲或辩论”,增加了“得体”的要求;对高中学生提出了“能根据不同场合和不同需要即时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进行即兴演讲或辩论”,又增加了“即时”、“即兴”的要求。我们应该按照这些要求去训练学生的“说”。

当然,如何达到口头表达准确、清楚、得体等要求,还需要我们语文教师给予相应的方法指导。比如,要做到口头表达得体,就必须注意说话人的身份、听者的身份、说话的场合:是上对下,还是下对上,亦或平等关系;是在课堂、会场等公众场合,还是私下交流场合。还要注意遣词造句所表现出的语意和语气的轻重程度,是强烈谴责,还是善意劝告,亦或委婉提醒。学生要做到说话“得体”,就要掌握相应的方法。

其次,注意通过多种途径让学生“说”。同学之间的相互讨论、小组交流、课堂公开发言等,都是常见的“说”的途径。

由此看来,语文课堂无论如何改革,如何花样翻新,归根到底,都是让学生读、悟、说。我们强调在语文课堂上让学生去读、悟、说,就是强调让学生去实践和思考。只有认真做到让学生读、悟、说,学生的语文能力和素养才能得到提高。

[作者通联:南京市西善桥梅山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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