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方式”的对象
2009-12-01廖健
廖 健
对于教育学生,2006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是这样叙述的:“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对学生的点滴进步及时给予表扬鼓励,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耐心诚恳的批评教育。”而《规定》中则明确提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虽然二者都言及批评教育,但冠之于前的、起规范作用的限制词却大有不同,而且《规定》对批评教育予以强调。许国申老师一文细释批评教育的“适当”方式,其体会与观点我很赞同。不过我认为批评教育不只是讲究方式,还必须注意对象,要特别关注多次说服教育无效的少数问题学生。
什么样的学生是问题学生呢?著名心理学教授王晓春今年给问题学生下了一个“最新”定义:品德、学习态度、心理、行为习惯等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而且用一般方法无法加以解决的学生叫问题学生。由此,我们可以把问题学生分成四大类:品德问题型学生、学习态度问题型学生、心理问题型学生和行为习惯问题型学生。
品德问题型学生。这种学生常违反道德准则或犯有较严重的道德过错。他们的人生观往往与社会不良人等相通,或多或少已经有了叛逆社会的价值倾向。他们往往软硬不吃,负面影响很大。批评这种学生,要从情入手,以亲切、和善的师者风范感染、激励学生,架起师生间友谊、信任的桥梁,并选择入手的角度,灵活掌握批评教育的尺度。真正富有教育魅力的批评,不是伤害学生心灵的刑具,而在于培养学生的尊严感,激发其上进心,促使学生道德自勉。
学习态度问题型学生。这种学生的学习态度不够端正,注意力不够,缺乏耐心和斗志,得过且过。他们自视为问题学生,做不好、学不好、考不好就自暴自弃,渐渐演变成厌学、不学甚至逃学,继而做出一些违反班规校纪甚至法律的事情来。对这类学生,应重在从思想上扭转其不求上进的倾向,先要发现他们学习上的成功点,及时表扬,倍加关爱,激发他们奋发向上的决心和力量,尔后在他出现错误时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心理问题型学生。这种学生多有自卑孤独、自恋固执、抑郁疑惧、意志薄弱等表现。对这类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尤其要讲究方法和艺术。一般不要当众贬斥。教育心理问题学生,教师要尽力做合格的“心理医生”,单独的、温和的、善意的批评,加上真诚的关心,更容易被他们接受。
行为习惯问题型学生。这种学生是问题学生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自控能力差,“一不小心”就“出事”,虽然事后能知错认错,但是屡教不改。对于这类学生,除了加强行为习惯等养成教育之外,批评时还要注意两点:一是避免轻率地把学生的行为习惯问题认定为道德品质问题,上纲上线,简单化处理,一旦效果不佳又说他们“不可救药”,导致对问题学生的批评教育常常以失败而告终。二是要知道他们的问题多是家庭教育失误造成的,解决这类问题,最好能找到其家庭教育中具体的失误点,给家长献策,让家长喜当班主任的“助教”,形成家校在批评教育上的合力。
其实,不少问题学生是属于“复合转化型”的。最初只存在一种问题的学生,若得不到及时的关注和有效的批评教育,往往转化衍生出其他的问题来。比如行为习惯问题型学生在学习上如果难有成功的体验,就有可能因长期受挫而转化成心理问题型学生,甚至会变成品德问题型学生。或者旧伤未愈新疾又来,“复合”了其中的两种甚至三种问题。这一点必须引起教育者的高度重视。所以,我认为贯彻《规定》的第十六条是贯彻《规定》的当务之急,而注重对于问题学生的批评教育是贯彻《规定》第十六条的永恒要求。◆(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洪都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