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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马迁《史记》中的“和谐”思想

2009-11-28王长顺

理论导刊 2009年9期
关键词:司马迁史记

王长顺

摘 要:“和谐”作为中国社会珍贵的思想传统和恒久的价值追求,它贯穿于中国思想发展史的各个时期。司马迁的《史记》中,也充分表现出了“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经济和谐、民族和谐”的“和谐”思想。

关键词:司马迁;《史记》;和谐思想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9)09-0111-04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是中国社会珍贵的思想传统和恒久的价值追求,它贯穿于中国思想发展史的各个时期,包含着古代人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生的哲学智慧,“和谐社会”也成了理想的社会发展目标。“它既是中国古代人对宇宙万物本质规律的一种深邃认识,同时也给人们指出了一个人道追求的理想目标,即只有保持完满的和谐,万事万物才能各得其所,并能呈现出理想的发展景象”[1]58史学家司马迁的伟大著作《史记》中,也充分地表现出了“和谐”思想和理论。

(一)

司马迁《史记》的“和谐”思想首先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体现为“天人合一”,善待万物,节用财物。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早在先秦时代,主张“天人合一”。即肯定人与自然的统一。所谓“合一”即指对立的统一,两方面相互依存。“天人合一”主要讲的就是人与自然合一,即人可以认识自然,合理地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友好相处,不应该破坏自然,一味地向自然索取。即人与自然界不是敌对关系,而是不可分割的。其经典论述是《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强调人类必须以遵循自然规律并把它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儒家认为“天地生万物”,人与万物都是自然的产儿,主张“仁民爱物”,由己及人、由人及物,把“仁爱”精神扩展至宇宙万物。道家把自然规律看成是宇宙万物和人类世界的最高法则,认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比人与人的和谐还要崇高。佛家认为万物都是“佛性”不同的体现,所以众生平等,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儒、佛、道在人与自然和谐的观点上是一致的。因此,“天人合一”代表着中国的人文精神。钱穆说:“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观实是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之归宿处”。[2]

季羡林说,“‘天人合一这个代表中国古代哲学主要基调的思想,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含义异常深远的思想。”“这是东西方文化最显著的区别之一。”[3]114-147中国古代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深深体现着生态智慧与“王道政治”的完美结合。孟子提倡绿化,反对破坏森林,“牛羊之木常美矣,以其效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吾萌孽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孟子·告子上》)这是要求保护自然之美,不能对其进行破坏。孟子还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污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养生丧死无憾也。”(《孟子·梁惠王上),要顺应天时,保护生态环境。这说明人与自然和谐是生存发展与社会安乐的基础,即所谓“王道之始”。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养生丧死无憾”和谐幸福的理想社会。

司马迁《史记》中体现出的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正是先秦“天人合一”和谐思想的继承和延续。

司马迁《史记》中,人与自然的“天人合一”的和谐观念,首先体现在以和善、友爱的态度对待自然万物,善待鸟、兽、草、木。在《秦本纪》中,记载大费“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在《殷本纪》中记载:“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者,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在《封禅书》中,记“(秦始皇)即帝位三年,东巡郡县,祠驺峄山,颂秦功业。于是征从齐、鲁之儒生博士七十人,至乎泰山下。诸儒生或议曰:‘古者封禅为蒲车,恶伤山之士石草木;埽地而祭,席用菹秸,言其易遵也。然始皇不听此议,而诎儒生。”儒生建议秦始皇勿用蒲车而不至于“恶伤山之土石草木”,即是要保护自然环境。在《周本纪》中说,“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国之征也。川竭必山崩,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天之所弃,不过其纪。”强调人类的生存和生活必须依靠自然,只有保护自然,才能国兴民安。

司马迁《史记》中的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还体现在顺应天时,按自然规律去耕种务作。在《五帝本纪》中,黄帝“顺天地之纪,幽明之占,死生之说,存亡之难。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这是说黄帝顺天地阴阳四时之纪。在《周本纪》中,言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自漆、沮度渭,取材用。“行地宜”是说公刘按自然规律去务作。在《平准书》中讲道:“卜式以时起居,养羊肥息,遂拜为郎。”这也是说,顺自然之道。

司马迁《史记》的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也体现在要节用自然之物。司马迁在《五帝本纪》中记载,高辛氏——喾 “取地之财而节用之,抚教万民而利诲之”,黄帝“节用水火材物”。在《孝文本纪》中记载,孝文帝“保护山川无改”,驾崩前告诫臣子,为自己修陵墓时,“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还说,孝文帝从代来,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这既体现节用,又是对自然的保护。这其间饱含着对文帝行为的赞颂。然而,在《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秦始皇出巡到湘山祠时,“逢大风,几不得渡”,于是“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让山都变得光秃秃了,字里行间却是对秦始皇的批评。

在《孟尝君列传》中,用孟尝君与其父的对话,表达了节俭的见解:“今君后宫蹈绮穀而士不得短褐,仆妄余梁肉而士不厌糟糠。而君又尚厚积余岁,欲以遗所不知何人,而忘公家之事日损,文窃怪之。”

此外,司马迁认为,司马相如在“赋”的篇末“劝百讽一”,乃是突出节俭。说《子虚赋》是“空藉此三人之辞,以推天子诸侯之苑郁。其卒章归之节于节俭,因以风谏。”又在篇末“太史公曰”中称:相如虽多虚辞滥说,然其要归引之节俭,此与诗之风谏何异。(《司马相如列传》)

这种“‘节用观体现了司马迁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天人合一的哲学思考。”[4]274因为,只有懂得珍惜,使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关爱变成一种完全自觉的行为,才能保证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应当使“农业生产以至整个社会生活都要与自然界气候变化的节律保持一致。”[5] 3-7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必须限定在自然系统维持自身运行所需的最低限度之内,否则对眼前利益的追求,不仅会对自然系统造成伤害,而且会危害到人类自身的长远发展。《史记·货殖列传》指出气候的周期变化会导致农业收成的周期性波动。“岁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

(二)

司马迁《史记》“和谐”思想还体现为人与社会的和谐,表现为“以德治国”“以仁施政”“礼乐之治”。人与社会的和谐主要包括政治和谐、经济和谐和文化和谐。政治和谐是指在处理统治者和人民的关系时,如孔子说,“大畏民志,此谓知本”。(《大学》)意思是说,人民有伟大的力量,执政者应该懂得敬畏人民的意志,把人民视为安邦立国的根本。即“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夏书·王子之歌》)的民本思想。因此,统治阶级只有行“王道”才能“保民而王”。行“王道”的核心,即在于“以德治国”与“以仁施政。”(朱熹《孟子集注》)。

司马迁提倡德治,他在《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中,都从历史上的成败来说明“德治”的必要性。是否实行“德治”,成为司马迁评论历史,评论现实的根本出发点。司马迁首先强调以德治国的重要性。在《孙子吴起列传》中,魏武侯与吴起谈论治国之道:“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而下,顾而谓吴起曰:‘美哉乎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起对曰:‘在德不在险。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义不修,禹灭之。夏桀之居,左河、齐,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修政不仁。汤放之。殷纣之国,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杀之。由此观之,在德不在险。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尽可敌国也。武侯曰:‘善。”这就是说,要使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修德义,施仁政。他还借赵良之口,盛赞五羖大夫之德。“发教封内,而巴人致贡。施德诸侯,而八戎来服。由余闻之,款关详见。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功名藏于府库,德行施于后世。”“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并引用《尚书》语:“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商君列传》)。

司马迁还强调仁德对于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在《五帝本纪》中写道:“帝尧者,放勳。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就之如日,望之如云。富而不骄,贵而不舒。黄收纯衣,彤车乘白马,能明驯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便章百姓。百姓昭明,合和万国。”这就是说仁德让社会和谐。当然,实施“以德治国”的同时,也应注重“以德化民。”在《孝文本纪》中记载道:“群臣如张武等受赂遗金钱,觉,上乃发御府金钱赐之,以愧其心,弗不吏。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殷富,兴于礼义。”他在篇末的赞中又说:“汉兴,至孝文四十有余载,德至盛也。”

此外,司马迁还强调积德累善的历史功用。在《秦楚之际月表序》中称:“昔虞、夏之兴,积善累功数十年,德洽百姓,摄行政事,考之于天,然后在位。汤武之王,乃由契、后稷修仁行义十余世,不期而会孟津八百诸侯,犹以为未可,其后乃放弑。秦起襄公,章于文、缪,献孝之后,稍以蚕食六国,百有余载,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以德若彼,用力如此,盖一统若斯之难也。”司马迁追溯历史,得出长期积德累善,才能得天下的结论。

要实现“以德治国”,就要“以民为本”或“以天下为本”。 因此,司马迁的社会和谐思想也表现为“以民为本”。孟子以帝王之师的身份教导统治者说:“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司马迁在《史记》中也充分表明了这一思想。在《周本纪》中,记载古公的主张和态度,“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吾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子,予不忍为。”他避开战争,不愿让人民成为战争的牺牲品。在《郦生陆贾列传》中记述,“臣闻知天之天者,王事可成;不知天之天者,王事不可成。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说明治理天的国君要以人民为依靠。在《鲁周公世家》中,引用周公的话说:“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主张为政要平和简易,不可繁苛使人民手足无措。在《赵世家》中,记载赵武灵王派王緤向公子成转达的一段话:“制国有常,利民为本;从政有经,令行为上。”说明礼法制度都是为了给百姓谋利而设。在《平津侯主父列传》中,用太皇太后下诏之言:“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富民之要,在于节俭。”在《五帝本纪》中记载,尧帝“立七十年得舜,二十年而老,令舜摄行天子之政,荐之于天。……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授权舜,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体现以民为本思想。

司马迁提倡德治,并不绝对反对法治。《循吏列传》中说:“法令所以导民也,刑法所以禁奸也。”其中“导民”,实际上是强调教化,崇尚德治。他还说:“法令者治之具,而非治清浊之源也。”(《史记·酷吏列传》)其赞赏的当是德治与法治的结合。从汉兴到武帝即位的七十多年之间的“约法省禁”,“国家无事”,司马迁对此倍加称赞。汉兴以后,是德治与法治结合:“高祖入关,约法三章,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莆何擦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司马迁的和谐社会目标,突出百姓平安。在表现商鞅变法之后的和谐景象时,他写道:“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商君列传》)在《五帝本纪》中说:“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上人皆让居。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舜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封于商,赐姓子氏。契兴于唐、虞、大禹之际,功业著于百姓,百姓以平。”(《史记·殷本纪》)在《平准书》中,记载汉代和谐盛世的状况:“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瘐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傧而不得聚会。守宫阎者食梁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耻辱焉。”

司马迁认为,实现社会“和谐”之途径和方式,乃是实施礼乐之治。“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故德厚者位尊,禄重者宠荣。所以总一海内而整齐万民也。”(《礼书》)他还说:“治辨之极也,强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五公由之,所以一天下,臣诸侯也;弗由之,所以捐社稷也。故坚革利兵不足以为胜,高域深池不足以为固,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由其道则行,不由其道则废。(《礼书》)他在《乐书》中说:“治定功成,礼乐乃兴。”“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孝文本纪》)“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乐书》),“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心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乐书》)“上古明王举乐者,非以娱心自乐,快意恣欲,将欲为治也。正教者皆始于音,音正而行正。故闻宫音,使人温舒而广大;闻商音,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音,使人恻隐而爱人;闻徵音,使人乐善而好施;闻羽音,使人整齐而好礼。夫礼由外入,乐自内出。故君子不可须臾离礼,须臾离礼则暴慢之行穷外;不可须臾离乐,须臾离乐则奸邪之行穷内。故乐音者,君子之所养义也。夫古者,天子诸侯听钟磬未尝离于庭,卿大夫听琴瑟之音未尝离于前,所以养行义而防淫佚也。夫淫佚生于无礼,故圣王使人耳闻《雅》、《颂》之音,目视威仪之礼,足行恭敬之客,口言仁义之道。故君子终日言而邪辟无由入也。”(《乐书》)又说:“三年不为礼,礼必废;三年不为乐,乐必坏。”(《封禅书》)。

(三)

司马迁《史记》的“和谐”思想还包括着经济和谐,体现为“四业并兴”。司马迁的经济思想,“不仅突破了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而且强调四业并重,缺一不可”。“对‘重农抑商这一传统的‘抑商政策作了彻底否定。”[6]28

在我国古代,农是本业,虞工商被视为末业。但也有认识到四业(农、工、虞、商)并兴重要性的论断。《逸周书·程典》说:“商不厚,工不巧,农不力,不可成治。”《逸周书·文典》又说:“商贾以通其货,工不失其务,农不失其时,是谓和德。”

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说:“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使“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此四者(指农、工、虞、商,引者注),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上则富国,下则富家。”指出了“四业”的重要性及其与国计民生的关系。司马迁把商业作为人民衣食之源放到国民生产总体结构中进行考察其作用,“四业兴旺,国家富强,四业不齐,国家贪弱。”这就说明了人们并不是都能生产自己所需的一切,各生产者之间,必须进行协作交换,以互通有无,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和谐,使国家富强,社会发展。他还说:“《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绝三宝,虞不出则财匮少。财匮少而山泽不辟矣。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上则富国,下则富家。(《史记·货殖列传》)

后来的学者对于司马迁“四业并兴”的思想多有论述。清代陈玉树说:“三者(指商、工、农,引者注)皆式微,而国势亦弱矣。太史公知其然也,故引《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绝三宝,其下历举齐太公以妇功技巧鱼盐,辐奏天下。勾践以利农平粜贵出贱取致富,厚报强吴,观兵中国。盖古人之所以富强其国者,举不外是矣。”(《后乐堂文钞续编》卷三)近代学者梁启超说:“西人言富国学者,以农矿工商分为四门。农者地面之物也,矿者地中之物也,工者取地面、地中之物制成致用也,商者以制成致用之物流通天下也。四者相需,缺一不可,与《史记》之言若合节符。”(《史记货殖列传今义》)。

当代的司马迁《史记》研究专家对此也给予充分肯定。王明信说:“司马迁从古代社会的生产分工,看到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如农虞工商,四者必须互相协作。”[7]326张大可先生认为:“司马迁从经济人俗发展之‘势的观点出发,认识到社会出现农工虞商的分工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6]29周怀宇认为:司马迁“在全面研究汉代社会经济,尤其是工商经济实际状况的基础上,通过历史的总结,深刻地认识到工商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因而在前人‘重农的思想基础上,大大前进一步,提出了‘农末俱利,即既要重农又要重视工商经济的主张。”[8]65

(四)

司马迁《史记》的“和谐”思想还包括着民族和谐,体现为“民族统一”“协和万邦”。司马迁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华夏周边各民族都是中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司马迁撰《史记》从上古写到当世,从体例到内容,大一统思想贯穿其中,用他的《史记》为上古以来至当世的大一统政治和大一统思想作了全面的反映和总结。据学者统计,“一统”一词作为国家统一的意思,在《史记》中出现过6次[9]356他在称赞秦统一时说:“秦并海内,兼诸侯,南面称帝,以养四海,天下之士,斐然向风,若是者何也?曰,近古之无王者久矣……”(《史记·秦始皇本纪》)在《吴太伯世家》中,他说:“余读《春秋》古文,乃知中国之虞与荆蛮勾吴兄弟也。”他还说:“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史记·楚世家》)“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唐虞以上有山戎,玁狁、荤粥,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史记·匈奴列传》)司马迁的这些表述,说明不仅中原诸侯列国,而且周边各民族始祖,都可溯源为黄帝子孙。这就是司马迁的大一统的历史观与民族统一历史观。

司马迁的这些论述乃是有意识采用传说,用作他民族统一思想的历史依据和理论。正如郭沫若先生所说:“五帝三王是一家,都是黄帝的子孙,那便完全是人为,”目的是“为消除各种民族的畛域起见所生出的大一统的要求。”[10]296顾颉刚先生也曾论述了“大一统”思想的作用。他说:“中国的能够统一,就靠在这个荒谬的历史见解上。因为必须有了这个向来统一的观念,才可把种族的成见消融,把中国的土地作为一个有组织的联合。[11]5

司马迁把少数民族看作是汉天子的一方臣民,为之设列传或传。他说:“自三代以来,匈奴常为中国患害;欲知强弱之时,设备征讨,作《匈奴列传》;直曲塞,广河南,破祁连,通西国,靡北胡,作《卫将军骠骑列传》;汉既平中国,而佗能集杨越以保南藩。纳贡职,作《南越列传》……唐蒙使略通夜郎,而邛笮之君请为内臣受吏,作《西南夷列传》。汉既通使大夏,而西极远蛮,引领内乡,欲观中国,作《大宛列传》。”(《史记·太史公自序》)司马迁把各少数民族的传记穿插安排于各有关名臣大将的列传之间,这种安排方式本身就说明司马迁把少数民族作为汉天子一方臣民看待的,只是内臣、外臣之别而已。他没有把外臣四夷看作是与中国华夏相对的不同族群。

司马迁民族统一思想还表现在,对凡是为中国统一事业做出贡献的帝王都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并加以颂扬。《史记》对大禹的功绩进行了颂扬,说:“维禹之功,九州攸同”,大禹治水,疏导九州,使中国的疆域达到了空前的统一。《史记》还颂扬了秦的统一,特别是对秦始皇的统一功业给予了极大的肯定。他说:“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史记·六国年表序》)他还对一些儒生看不到秦在统一事业上的功绩,进行了批评。“学者牵于所闻,见秦在帝位日浅,不察其始终,因举而笑之,不敢道,此与以耳食无异。”(《 史记·六国年表序》)

司马迁民族和谐思想还体现在对和亲政策的肯定上。和亲是指中原地区的汉族朝廷同边疆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为施行政治和约而进行的联姻行为。司马迁在《史记》中虽然没有正面评论和亲之事,但从其有关记述中可以看出他对和亲持赞同的态度。在《刘敬叔孙通列传》中,他记下了刘敬提倡和亲之策的建议,并被看作是刘敬的功绩之一。在《匈奴列传》中,司马迁详细记述了历次和亲的时间、社会背景、双方往来书信等,有时亦述及和亲的效果。高祖时,“岁奉匈奴絮缯酒食各有数,双方约为兄弟,匈奴单于内侵乃少止。”文帝继续执行和亲政策,大臣们也都认为匈奴不可击,“和亲甚便”,“景帝复与匈奴和亲,通关市,给遗单于,遣翁主如故,终景帝之世,时时小人盗边,无大寇。”“武帝继位,明和亲约束,厚遇关市,饶给之。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可见,司马迁对和亲政策是赞同的。

司马迁民族和谐思想还表现在对向少数民族发起边疆战争的否定上。司马迁虽然对一切攘夷制夷的正义战争给予肯定和称誉,但对穷兵黩武的政策和行为持否定态度,并给予抨击,认为与少数民族的战争不利于国家发展。司马迁总结汉兴以来的治国经验,认为使国家治强富裕,“必须有一个和平、安定的边境环境。”[12]69因此,司马迁主张民族之间应友好往来,共存共荣,反对民族侵略战争。主张休宁边陲,发展经济。他指责秦始皇“穷武之不知足,甘得之心不息。”(《律书》)。还记载,文帝不同意对外用兵,认为“坚边设侯,结和通使”对人民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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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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