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斑马线刻在心上
2009-11-28雷泓霈
雷泓霈
斑马线源于古罗马时代的跳石。早在古罗马时期的庞培城的一些街道上。车马与行人交叉行驶。经常使市内交通堵塞。还不断发生事故。为此。人们便将人行道与马车道分开。并把人行道加高。还在靠近马路口的地方砌起一块块凸出路面的石头——跳石。作为指示行人过街的标志。行人可以踩着这些跳石。慢慢穿过马路。后来演化成今天的斑马线。斑马线的本质就是“减速线”、“让人线”。就是良好车德的标杆。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看守者。“杭州飙车案”发生后。人们对疯狂超速、违规飙车。酒后驾驶等行为更加深恶痛绝。
“行人先走,彬彬有礼”。是每一个司机都应有的“绅士风度”。可看看现实生活。走斑马线的人很多。享受到礼让待遇的却很少。司机急速而过,与行人抢道。路人不让汽车。反而会受到司机的羞辱和责骂。规避意识成为空白。连交警都非常纳闷:斑马线前必须车让人,这道理不知道说了多少遍,有时候真想不明白。就那么难做到吗?
“杭州飙车案”发生后。不少地方对超速、斑马线抢道等进行了严肃治理,效果很好。可“治理风波”过后呢。“超速的照样超速”,“抢道还照样抢道”。特别是有些富有家庭者,手里有钱。什么事情都可以摆平。为富不仁。践踏规则。蹂躏尊严,根本没有将交通规则和生命敬畏意识放在眼里——原来我们的斑马线都是写在纸上的。并没有刻在心上。
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各种超速酒后驾驶和违规行为的处罚。目前多停留在简单的“罚款阶段”,找个熟人就能少罚一点。如果有关系的话,还可以搞个“欺实马”。暗箱操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罚轻微,完全没有上升到公共安全高度和生命敬畏的高度,缺乏让规则看守公共安全的执法意识。造成了公共伤害的频繁发生。
这就是笔者一再强调的观点,对交通违规的放任哪怕是个微小的放任都是对社会生命的戕害和威胁。是对安全规则的恶意挑战,所以,很多国家对这种微小违规,处罚很重。比如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到50美元不等。虽然数额相对不大。但处罚记录将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另据报道。在国外一些城市,行人在斑马线上就等于是红灯!即使这个人站在路边不过街。开车的驾驶员也要在斑马线外停车确定一下。如果驾驶员在斑马线上撞了行人。会被罚得很惨。除了经济处罚。还要受到刑事追究。世界上各个国家的交通法。都是强调斑马线上汽车要让行人。重罚不是目的,通过重罚强化公共安全文化。迫使人们将交通规则写在心里才是最终目的。
我们不缺交通安全法,杭州爱心斑马线也“长达14米。宽度由4米增加到了7米”。可这都是写在路上和纸上的斑马线。没有真正刻在心上。加大对违规细节的处罚,将交通意识和个人信用。经济重罚紧密联系起来。加大生命敬畏意识的教育。让斑马线从纸上搬到心里,生根、发芽。长成安全意识的大树,亵渎公共安全的不良行为才有望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