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产权制度改革与中关村自主创新
2009-11-26王德禄
王德禄
中国的产权制度一直秉承“谁投资谁所有”原则,这使得创业者不能拥有股份,因此除联想之外的中关村第一代创业者始终无其股。他们退休后只能获得微薄的退休金,他们没有资金作天使投资,也就很难把他们的智慧、经验和创业收益转化成新的企业的启动力。柳传志主导的联想产权改革成功,仅仅是特例。这个“特例”能否变为“通例”呢?
2009年9月8日,联想控股和中国泛海向媒体宣布,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成为联想控股有限公司的第三大股东,持有联想控股29%的股权。此次股权社会化改革,是柳传志等创办联想25年来,为解决联想的产权问题而出手的第三次重大动作。第一次是在1996年,中科院把35%的分红权给了柳传志及其团队,这在当时是突破性的变革,极大地激励了联想的团队;第二次是在2000年,通过香港联想资产重组的机会,创业者使用积累的分红资金,购买了35%的股权。 至此,联想从第一步实现创业者参与分红,到第二步创业者有其股,再到第三步由中科院绝对控股变为股权结构相对均衡的社会企业。联想通过一系列的努力,在产权制度上进行了实质性的改革。
现在,联想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中关村成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最成功的案例,为人们津津乐道,但是这其中的甜酸苦辣,只有柳传志和联想的创业者们才能充分体会。但是,中关村第一代创业者们,多数并未能分享企业发展的收益,或者下马,或者退休,或者流落他乡,产权制度像一个紧箍咒,他们一直挣脱不出来。产权问题一直是中关村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80年代末期开始,在新经济革命浪潮的冲击下,知识分子下海,以“二不四自”为原则创办了中国最早的民办科技机构,最终形成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当时联想、方正这些第一代民营企业具有研究所和高校办企业的特点,当企业成长起来,创业者究竟应不应该拥有产权,一度引起了较大的争论。但是中国的产权制度一直秉承“谁投资谁所有”原则,这使得创业者不能拥有股份,中关村的产权改革问题遗留至今。联想产权改革成功,仅仅是个特例。
为了促进中关村企业产权问题的解决,企业家们进行了很多努力,胡昭广等改革意识较强的主管官员做了大量工作,研究者们也做了很多探索。为了给中关村企业的产权制度变革寻求借鉴,1995年,我和我的同事详细分析了HP、DEC、王安等硅谷科技型创业企业的产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模式。我们发现,硅谷多为风险企业,其基本特征是企业的创业者以自身所拥有的智力资本与风险投资商(货币资本投入者)共享产权,它与“谁投资,谁所有”的传统产权制度完全不同。伴随美国硅谷的崛起与发展,在硅谷这样新经济集聚地区的产权制度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即由投资者独享产权转变为创业者与风险投资商共享产权。从历史上看,谁投资谁所有的产权规则被打破最先发生在硅谷,并在这片创业成风、风险企业居多的热土上发展起来。它的实质是承认技术、智力与资本拥有同样权利,应该参与利润分配,这种新产权制度使得创业者实现了拥有一定比例产权的梦想。当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因创业成功而进一步扮演天使投资人角色的时候,硅谷地区就形成了创业者快速地聚集财富(股权转让),进而成为天使投资人的良性循环,而资金也形成了从创业到增值,再到投资创业的循环运作,而这恰恰是硅谷所特有的。
1995年5月13日,在龙泉宾馆,我们向胡昭广副市长、王思红、赵凤桐等领导汇报时,建议以“风险企业的还原”来解决中关村企业的产权问题,胡昭广敏锐地抓住了这一条,并询问创业者一般占多大比例股权?我当即回答:创业团队应该保留控股权。2000年,为促进中关村产权制度改革,赵慕兰曾安排我和同事去财政部,向国有资本金管理司的官员介绍我们的研究成果,后来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文件。2008—2009年间,我和赵慕兰连续两次去硅谷访问,后来与橡子园创投的资深合伙人朱伟人先生交流,他专注于天使投资,明确告诉我,创业团队和早期风险投资团队的股权比例一般是7:3。
在中关村,包括联想、方正、紫光在内的第一代企业基本上都是风险企业,正因为如此,创业者才理直气壮提出产权问题。但是,由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没有将这类风险企业同一般国有企业区别开来,并始终实施同一的“谁投资谁所有”的产权原则,因此除联想之外的中关村第一代创业者始终无其股。他们退休后只能获得微薄的退休金,他们没有资金作天使投资,也就很难把他们的智慧、经验和创业收益转化成新的企业的启动力。当前,人们不再提风险企业的产权问题,而是用“股权激励”来替代。但我认为这是两个问题,因为风险企业的产权问题变为股权激励问题以后,风险企业的特征被掩盖了,创业者的基本权益也被忽视了。中关村要想解决好促进创新的制度设计,就需要重提风险企业的产权制度问题,只有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才能形成类同于硅谷的良性循环,即民营企业家、创业者成功以后将所获得的产权实施转让,再用转让获得财富去做天使投资,使中关村的创新经济循环起来。
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就要求首先在中关村打破原有的投资者所有的产权制度。但是中关村的产权改革在十六大之后非但没有推进,反而停止了。不但产权改革停止了,股权激励也不再推进了。
2009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中关村形成创新特区的过程中,促进创新的产权制度将成为其中重要一环。只有中关村形成与硅谷类似的风险企业产权制度,建立好创业者与风险投资商共享产权的基本机制,对中关村第一代创业者创办的企业以更加大胆的方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中关村的创新经济才能实现循环运作并真正发展起来,中关村才能成为“名正言顺”的自主创新示范区。
(作者系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