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冤枉中国媒体制造“嫌韩流”
2009-11-26
中国一些媒体对“韩国女艺人性交易名单曝光”事件的报道,在韩国国内引起轩然大波。25日,韩国《中央日报》刊文指责部分中国媒体毫无根据地歪曲报道,是在制造“嫌韩流”。但据《环球时报》记者调查,最早炒作这则新闻的其实正是韩国媒体自己。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吕超对《环球时报》表示,出了这样的事韩国应该多从自身找问题,胡乱指责别人无助于解决问题,而武断地扯到中国制造“嫌韩流”上来,把事情扩大化更不可取。
韩国《中央日报》网络版25日报道称,从11月20日开始,中国的知名门户网站先后刊登了题为“韩国演艺界再曝性交易丑闻”的文章,详细地介绍了韩国演艺圈的“援助潜规则”。报道称,中国媒体的报道内容主要是,韩国某媒体搜集到一份专以女艺人为目标的包养协议,包括可供选择包养的女艺人名单。从新人到人气明星都进行性交易,合约金额最少2500万韩元,最多达数亿韩元。中国媒体还列举出女艺人的名字,“以美貌著称的S”、“正在出演电视剧的L”等都在名单内。
《中央日报》不满地称,中国媒体把韩国演艺圈的性交易说得像家常便饭一样,并称这在韩国引起轩然大波,韩国SBS电视台、《每日经济》等媒体都对此做了报道。《中央日报》称,中国媒体的报道没有写明信息的准确来源,经调查确认,韩国国内没有媒体报道相关的内容。报道称,部分中国媒体的歪曲报道毫无根据,多家媒体在相同时期内写出推测、虚假的报道可能是为诋毁韩流明星们的形象,以制造出“嫌韩流”。 被提到名字的当事人和企划公司提出了强烈反驳。某歌手的所属公司声明称,“这种报道是像写小说一样编出来的。在查明了报道的原委之后,将予以回应”。
25日,记者以“韩国、女艺人、性”等关键词在网上搜索,发现报道“韩国女艺人性交易名单曝光”的新闻多达数页,但进行报道的媒体不只有中国大陆的门户网站,还包括中国台湾媒体和新加坡媒体。在上述这些媒体的报道中,消息源的陈述均为“据韩国某媒体爆料”。一名中国门户网站娱乐频道的编辑对《环球时报》表示,国内网站关于此事的报道大多是从韩国媒体的中文网站以及港台媒体转载的。
《环球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中国媒体20日开始转载之前,韩国《体育韩国》19日就已经出现了相关报道。该媒体19日和20日相继推出题为“震惊!演艺人赞助人真相”的系列报道,对韩国演艺界的性交易黑幕进行了全面曝光。《朝鲜日报》韩文网络版当天也做了转载。
吕超表示, 有关演艺圈名人的报道一直是各国娱乐媒体的热门话题,中国人喜欢韩剧,自然也关注韩国明星的情况。潜规则在韩国确实存在,此前有不少报道都是有根有据的。韩国媒体也不断地爆出内幕。《体育韩国》早在2006年10月就曾曝光过30多名性交易女艺人名单,并称这些女艺人分为5个等级,根据各个等级,提供性服务有一整套价格表。韩国议员10月向韩国国会公布的一项调查证实,该国4成女艺人遭遇潜规则。
吕超认为,面对这个问题,找到解决办法才是基本,武断地把事情扩大化不可取。但此次事件也提醒中国媒体,在报道时应该更加严谨,不要被抓住小辫子,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本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詹德斌 本报记者 王跃西
指责中方诋毁韩流明星 声称演艺公司将会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