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的信息技术教学方法
2009-11-24孙会中
孙会中
信息技术课是实行新课标教学后的必修课之一,所以旧的教学思路、教学方法已不能适应新课标的要求。新课标之前实施的是信息技术会考制度,教师为保障学生会考过关,几乎每一节课都在做会考练习题,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感到信息技术课上得索然无味,更是严重扼杀学生学习的创造性、自主性。
新课标下的信息技术教育的课程目标为培养——发展学生积极学习和探究信息技术的兴趣,养成——巩固良好的信息意识和健康负责的信息技术使用习惯,形成——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培养——强化学生使用信息技术支持各种学习和解决各类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信息技术既是一门知识性的学科,也是一门技术性的学科,所以学生在学习时不仅需要像语文、数学那样熟记各种知识点,还需要自己动手去实践,证实自己的想法,从而达到掌握技术的目标。信息技术一般来说都是在机房中上课,这与其他学科不同,也就是这种不同之处,给教学带来了活力。依据新课标精神,结合实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环节开展新课标下的信息技术教学。
1 布置任务,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与欲望
教师要设计好任务,上课时首先布置好学生要上机动手完成的任务。学生接受知识的能力有差异,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甚至同一年龄段的学生,他们接受知识的能力往往会有很大的差异。教师进行教学任务设计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文化知识、认知能力、年龄、兴趣等特点,遵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循序渐进等原则。实践证明,学生在完成一个与他们的实际生活与学习密切相关而且比较有趣的学习任务时,他们会非常专心致志、乐此不疲。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信息技术课则是“百听不如一练”,在教师讲解之前首先布置好任务,可以让学生在思想上就有一种必须完成任务的紧迫感和必须完成好任务的强烈欲望。在教师讲解的过程中,他们就不再是被动地接受,而是带着强烈的求知欲去积极主动地学习。
2 备好学生,备好教材,多层次教学
在以往信息技术学习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不可避免地造成学生间水平的差异。新课标下,教师要在平时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的评价,用动态发展的观点来认定学生的层次,结合具体内容来确定教学目标,分层次教学,使目标与各类学生水平相适应,让不同起点的学生都有力所能及的目标和任务,对基础差的只要求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力强的学生则要求其完成综合性的任务,让每一名学生都有所学,有所得。
3 给学生自由创造的空间
每节课都要给学生留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让他们充分发挥自主性和创造性,又建设性地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可以说这段时间是整节课的核心,有问题时可以让学生互相交流、讨论,也可以教师给以适当的点拨和指导,从而打破教师一言堂的局面,让学生去操作,去尝试,去创造,给学生创造一个轻松自如的环境,把学生的自主意识,创造意识充分调动起来,学生就会体会到自己探索的成功感。同时鼓励学生用不同的方法和途径完成任务。让学生在完成作品的同时得到对自身的肯定与满足,从而树立自信心与自强心,也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4 实施角色转换,做好师生互评
评价是对学生能力的客观评价,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适当、及时、激励性的评价,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创造激情。根据信息技术课的特点,对学生的评价不应过多地看重学生所获取知识的对与错,更应关注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态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性,以及获取知识的经验与教训。
长期以来,单向的评价方式,不仅不利于教师全面了解学生,及时调整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效果,而且还让学生失去一个认识自我的机会。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教师应坚持让学生平等地参与进来,实行自评、互评、师评相结合,达到师生共同发展的效果。通过自评让学生较客观地认识自己的优点,树立自信,查找不足,努力改进;小组同学集体评议,可以补充自评时的不足,有效提高学生的自我认识水平,同时也是一个相互学习的机会,学生可以学会客观地评价别人,欣赏别人的优点,学人之长补己之短;而师评则可以作为自评、互补的有效补充,更明确地指出学生应发扬的优点及需努力改进的缺点。
作为信息技术教师,要以新课程标准为指针,对信息技术课程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要不断地促进自身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的提高,正确认识教学和教学对象,使教学活动更好地符合新课标的要求,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新课标下的信息技术教育铺出一条光明之路。
(作者单位:河北省迁安市第一中学电教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