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索赔有学问
2009-11-19薄志红
薄志红
对于投保人来说,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是一种契约,保险单上所载内容就是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投保人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保险单,这对投保人以后一旦发生意外进行索赔非常重要。特别是作为一名投保人,除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保险单外,更重要的是还应该清楚了解自己所投保险的基本知识,比如说保险期限、保险内容、保险赔偿责任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保险期限内如果需要变更内容如何办理手续、赔偿后找回的保险权益属于谁等。只有“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才能在出险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否则不但要白白耗费掉人力、物力、财力,甚至可能还会闹出笑话。
第一时间报案,注意理赔时效
保险公司对所有保险进行赔偿都是规定有定期限的。所以投保人一旦在投保后发生意外险情,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就是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且迅速以书面材料的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比如说,当被保险人发生伤亡或是重大疾病等保险事故时,一定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投保人就很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保险公司增加的调查,取证等费用。而在投保后被保险人达到领取保险金的年龄时,投保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当然也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意外险的投保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也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或者委托自己的亲人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投保人应向保险公司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地进行理赔。
目前,根据参加保险的种类不同,投保人在报案时采取的途径也会不完全一样。在一般的情况下,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申请均需先通过保险公司营销部再传递至保险公司的理赔部。而申请除住院医疗保险金以外的其他各类保险的赔付,则可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部报案。
此外,对于机动车辆的投保人,及时报案更为重要。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必须在24小时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需要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另外,投保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还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自己所损坏车辆所在的地点,以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能及时赶到现场,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待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保户办理索赔时还应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相关费用单据,以便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处理。
备好申请文件,让索赔更容易
如果投保人想要顺利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一定要在事故发生后,注意保存好各类证明单据,并带上投保单等相关证明,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保险公司根据保险种类的不同,要求投保人索赔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比如说,对于死亡给付申请,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投保人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身故金受益人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被保险人的户口簿,死亡证明书,法医鉴定书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的收据。
对于伤残给付申请,保险公司般会要求投保人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伤残金受益人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法医鉴定书,住院门诊病历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而对于医疗给付申请,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投保人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医疗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住院门诊病历及医疗费收据,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机动车险的投保人在发生事故之后,则应该保存好交通队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出具的有关票据,凭证。此外,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时还需要准备好以下证明: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原件、复印件,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理赔期限超时,及时法律维权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使投保人在出险后能够及时拿到保险公司的索赔。我国《保险法》专门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时间作出了一定的要求。所以,投保人在出险后,如果保险公司在进行赔付时有意拖延时间并且不能按期支付理赔的所有费用,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投保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义务。否则,将赔偿投保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另外,对于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从收到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在最终确定数额后再支付相应的差额。但如果保险合同无效,或有欺诈行为,或发生的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就会下达拒赔通知书。如果投保人对理赔结果不服或有异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只要投保人的保险单是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存在任何隐瞒欺诈行为,而保险公司却有意为难投保人,在理赔期内不进行及时理赔,投保人就应该及时作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从而要回自己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