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国应担当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2009-11-18张嗣兴
张嗣兴
从长远的角度看,发展中国家在2020年以后承担合理的减排义务,以换取发达国家的环保技术支持和不实施“碳关税”的承诺。另一方面,应在国内加大调整经济结构对于降低GDP单位能耗的作用。
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其影响已经很明显,后果也已然十分严重。一段时间以来,全球气候问题已经突破了单纯的气候与环保科学工作者的本愿,而是与贸易自由化、知识产权、地区安全等众多议题一起,成为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重大议题之一。气候问题不仅是指全球气温不断上升,不仅关乎温室气体的排放,而且正在重构这个世界的政经格局。
9月22日开幕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8位国家领导人的发言,尤其是中国和美国元首的发言最受关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美两国是世界二氧化碳排放量居前两位的国家,两国的排放量已占世界的40%。从根源上说,气候问题是人类从事生产活动以来,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长期积累形成的。而无论从历史或是从现实来看,气候问题主要是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是最大受害者。从西方工业革命开始的1750年到1950年的两个世纪内,因人类利用化石燃料而产生的二氧化碳中,发达国家的排放量占到总排量的95%。从1950年到2000年,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始实现工业化的半个世纪里,发达国家的排放量仍占到总排放量的77%。据统计,从1950年到2002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只占世界同期累计排放量的9.3%。从历史累积排放看,发达国家占全球累积排放的3/4以上。从人均排放看,发展中国家仅占发达国家的1/4。二氧化碳在大气层中最长可停留3000年。也就是说,全球气候变暖主要是发达国家长期的毫无顾忌的排放历史造成的。目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量都会远低于发达国家,即使到了2020年,发达国家在减排目标顺利完成的情况下,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仍将高于发展中国家。假定美国2020年比2005年减排20%,其人均排放仍高达15.7吨;而中国即使在较高的经济增长情形下,届时人均排放也只有8.8吨。目前,发展中国家二氧化碳排放中,部分是属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转移排放”。例如,作为全球制造业中心,中国生产了其它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需要的大部分高耗能产品。这样的背景决定了各个经济体间减排责任的分担,必然应有不同的比例,也就是说,每个经济体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又必须担当起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据新华社报道,胡锦涛在峰会上表示,中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提出2005年到2010年,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可再生能源比重等有约束力的国家指标。仅通过降低能耗一项,中国5年内可以节省能源6.2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1.5亿吨二氧化碳。从中国的角度看,面对气候问题,政府已经主动、合理地担当起一份必要的责任。气候问题是全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事关人类生存和发展,中国莫能例外。这种担当是必要的,但必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要与自身的责任和实际能力相符。美国媒体将中美两国元首的讲话作了对比。美国媒体对奥巴马政府的行动力表示怀疑。美联社称,在美国,国会尚未通过气候变化应对法案,并且极有可能在年底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大会之前,也拿不出什么新法律来。在民主党执政美国的当下,任何与应对气候变化有关的法案,必须能说服参议院中民主党议员和那些有时“跨党投票”的共和党议员,才能确保在参议院通过。多数美国人都同意气候变化是一个应该解决的问题,但他们也很清楚,解决这个问题是一桩“砸大钱”的事。共和党议员最近提交了一份报告称,加大减排力度预计会让每个普通美国家庭在能源上多花费数千美元;另有民主党议员援引一研究报告(其中包含了国会预算办公室最近公布的一项报告内容)说:“预计减排在2012年前会让每个美国家庭的购买力平均每年损失90美元,到2050年,年均损失会上升到925美元,而从2012年到2050年平均损失将为455美元。”美国国内医改的争论使奥巴马已难有作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美国如何变化,世人还需冷静观之。
当下全球经济危机尚未完全触底反弹,在此前的G20峰会上,各国领导人虽然在会议上庄严承诺,他们不会在这场70年来最为严重的金融危机中动用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但事实上,各种“隐性”的贸易保护措施已悄无声息地被推到前台,其中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由的“碳关税”征收正在酝酿出台。“碳关税”征收的逻辑是:认为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由于在本国生产时排放了二氧化碳,发达国家认为其产品生产过程“牺牲”了共同环境,因此要向其征收补偿税款。目前欧盟和美国在这方面都开始有所行动。美国众议院率先于6月26日通过了《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规定美国将对未达到美国碳排放标准的各国产品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如果美参议院在9月完成有关审议,美国将从2020年起正式征收“碳关税”,这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而言,无疑是一种打击。而欧盟方面也早在6个月前开始制定相关政策,该政策同样企图通过气候变化方面的诉求来实现保护主义。“碳关税”正在沦为“环保”名义下的贸易保护,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
中国在不久的将来就将面临“碳关税”博弈。有理由认为,宁愿承担合理的减排义务,也不能接受“碳关税”。因为减排义务的规定比较明确,虽然也会导致生产成本的提高,但不太容易被扭曲为一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因此,从长远的角度看,发展中国家在2020年以后承担合理的减排义务,以换取发达国家的环保技术支持和不实施“碳关税”的承诺,是可以考虑的一种选择。另一方面在国内加大调整经济结构对于降低GDP单位能耗的作用。但必须清楚一个国家在某个时期的经济结构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高度相关。目前中国处于城市化、工业化经济发展阶段,高GDP增长、高能源需求增长和高耗能的工业结构是一个典型特征,把降低单位GDP能耗完全寄希望于调整高耗能工业结构是不现实的。对于经济结构调整,能源价格是一个见效快的工具。能源行业的国企垄断使得政府可以有效控制能源价格,将能源价格作为一个宏观经济工具。政府在考虑能源价格时经常左右平衡、前后为难、举棋不定,既影响了能源价格改革进程,也影响了能源价格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有效性。如果不能通过提高能源价格、改革来抑制高耗能,调整经济结构就非常困难。在经济贸易全球化导致的全球经济分工中,“中国制造”的标记无所不在,既成为一个时代的象征,也明确了中国的定位。短期内企图改变中国的低端、商耗能的出口是不现实的,中国当前的就业形势也不允许这样做。所以把节能减排的希望过多的寄托于短期的经济结构调整同样是不现实的。然而,对于中国来说,降低GDP单位能耗、节能减排又不能等。就是说,现阶段中国经济转型的着手点,不能是行政强制式经济结构调整,而应是在保证经济增长的前提下探索低碳经济发展,即通过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政策来引导经济结构改变和调整。将低碳经济作为一个发展模式,当全社会用低碳思维进行思考时,就可以有效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低碳经济发展的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提高能源效率和需求两侧节能,二是调整能源结构减排。在经济结构一定的情况下,能源强度问题可以通过供给和需求两侧的节能来解决。政府在节能领域可鼓励各部门提高能源效率,制定和实施严格的工业技术标准、建筑标准和污染排放标准,以及加强监管和实施机制。有效的节能环保必须与企业和个人的收益相联系。
环境科学研究得出了一个简单而严峻的结论:所有国家必须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时间就是现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国应担当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中国正在担当起属于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