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009-11-16吴丽美
吴丽美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为主力军创办、以当地主导产业为基础、以民办民营民受益为发展原则、中介作用明显的农村民间组织,它的成立和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正在起促进作用。
近几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现了良好的发展走势,同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发展规模小,带动效应不明显;二是管理水平不高;三是政策供给不足;四是农民素质不高,合作经济组织人才缺乏。这些因素都影响了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步伐,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县域经济是城乡经济的接合部、汇合点,是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利于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缓慢、农民增收困难和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有利于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地方财力、提升全省经济总量,有利于推进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实现建设小康社会“三步走”战略目标。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途径,更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任务。供销社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有遍布农村、贯通城乡的组织系统和经营服务网络,有一支长期生活和工作在农村、熟悉农村情况、与农民有着深厚感情的职工队伍,在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搞活农村流通,繁荣农村经济和为农服务、助农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中担负着重要任务。各级供销社要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和自身发展壮大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决定》,全面贯彻落实《决定》,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为农服务功能和自身实力,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积极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一是加快发展专业合作社。各级供销社要把发展专业合作社作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切入点,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指导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尽快提高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覆盖面。基层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其资金、技术、信息、人才、设施、经营等方面的优势,坚持开放办社,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采取资本联合、劳动联合、科技联合、销售联合等方式,与农民和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类型的经济组织,共同创办或联合兴办专业合作社。各级供销社社有企业也要根据自身实际,自办或与农民及其他经济组织联办专业合作社。各级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其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其维权、服务、自律的作用,增强对农民的带动和服务功能。
二是积极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各级供销社要利用自身优势,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搭建平台,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积极引领流通服务型、技术推广型、储运加工型、综合服务型等产权清晰、股权多元化、服务带动能力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加强指导,搞好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村种植、养殖、加工、运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等,牵头组建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产权关系为基础,以利益连接为纽带,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组织,增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持续发展能力。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一是建立起规范的章程,使其走向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二是建立风险调节机制,以保护为农户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逐步形成一个紧密型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四是建立约束机制,既保护农户利益,又能使其自身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建立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体系,提高农业信贷的支持水平。各级政府每年要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安排一定的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信息贷款,帮助解决专业合作组织启动资金和农产品收购环节流动资金的不足。
二是予以用地和运输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临时用地应比照农业设施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要给予优先安排。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输的农产品应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
(编辑/穆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