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基本现状及发展对策
2009-11-11张强周爱国何艳丽邬利华
张 强 周爱国 何艳丽 邬利华
摘要依据问卷调查情况统计,分析了宿城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以期促进宿城区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关键词农技服务体系;现状;问题;对策;江苏宿迁;宿城区
中图分类号F3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15-0374-01
宿城区是地级宿迁市的座下区,现有农业人口56万人,耕地面积4万多公顷,年农业生产总值约占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的23%,农业仍然是该地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因此,近年来宿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不断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良性运转。为了解宿城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近期通过向所辖乡镇、街道办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摸底,现将统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基本情况
1.1区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宿城区农林局现有在编在岗职工100人,其中局机关12人,下属事业单位88人。局机关编制12人,现在岗12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6人,二线3人,科员3人;区农林局加挂区农机局、区水产局2块牌子,下设办公室、农业股、综合股和森林警察大队4个内设机构,农业股主要负责种植业方面的业务,综合股主要负责养殖业及农机化方面的业务,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负责森林公安和林政管理方面的业务。下属事业单位16个,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单位7个,分别是宿城区蔬菜工作办公室、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宿城区种子管理站、宿城区农广校、宿城区畜牧兽医推广站、宿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宿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09年4月批准成立,目前尚无工作人员在岗);差额拨款单位4个,分别是宿城区林果技术指导站、宿城区蚕桑技术指导站、宿城区水产技术指导站、宿城区农机推广站;定补单位1个,即宿城区农机监理所;自收自支单位1个,即宿城区动物检疫所;挂靠局单位1个,即宿城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宿城区林果站调剂);挂靠宿城区农林局办公室单位1个,即宿城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由宿城区林果站、宿城区农机监理所、宿城区农技推广站调剂);挂靠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单位1个,即宿城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宿城区蔬菜工作办公室、宿城区农机监理所调剂)。宿城区区级农业部门即宿城区农林局对口宿迁市级业务主管部门4个,分别是宿迁市农业局、宿迁市林业局、宿迁市农机局、宿迁市水产局。由于宿城区农林局机关公务员编制较少,具体业务工作主要由直属事业单位衔接和处理。
1.2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经过2001年、2003年、2008年的多次乡镇机构改革,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队伍人员明显减少。乡镇涉及农业科技服务的机构目前在宿城区主要有2个,一是与农村经济服务结合起来的乡镇农业经济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二是乡镇畜牧兽医站。前者的人、财、物均由乡镇管理,业务工作由区直主管部门指导,以块管为主;后者以区直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目前宿城区的13个乡镇和4个街道办中,除宿城区幸福街道办因无农业没有设立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外,其余各乡镇、街道办均设立了农业经济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和畜牧兽医站。具体人员情况是:全区乡镇在编在岗公益性岗位技术人员合计有166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办约10人。按岗位统计分别是:农技岗位50人、畜牧兽医岗位45人、林业岗位26人、农机岗位29人、水产岗位10人、蚕桑岗位6人;按人员现有学历统计:大学本科学历4人(成人院校法律或经管专业)、大专学历49人、中专学历95人、高中及以下学历19人;按年龄统计:1979~1981年出生的(30岁以下的)8人,1969~1978年出生的(40~31岁)61人,1959~1968年出生的(50~41岁)62人,1958年前出生的(50岁以上的)35人。
2存在的问题
经过2008年的又一轮乡镇机构改革,理顺了乡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渠道,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队伍得到了稳定,2003年以来的“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得到一定改善。但是,总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2.1技术服务硬件设施匮乏
(1)区级服务机构缺乏必要的设施设备。由于宿城区是1996年地级宿迁市设立后成立的,区级农业机构成立时,除了从宿豫区划过来的一部分工作人员外,以前县级宿迁市时所建的各种农业服务硬件设施全部留给了宿豫区。1996年以后,虽经多方争取,但是由于上级资金投向调整,不再扶持基层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项目,因此到目前为止,宿城区农林局没有自己的办公室场所,下属事业单位也没有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动植物检验检疫、土壤及农作物营养分析化验、畜禽疫病检验及病理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各种硬件设施,对农业工作的指导仍然只能是“凭直觉、靠感觉”,缺乏预见性和准确性。
(2)乡级服务机构硬件设施匮乏。全区13个乡镇中,除了耿车镇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有自有的服务场所及一些简单的设备外,大多数乡镇原有的服务场地及房屋等均在2008年改革之前被变卖、处理。绝大多数乡镇没有自己的服务场地,除了田间地头,技术人员只能在乡镇政府安排的宿舍兼办公室内从事技术服务活动。
2.2人员素质堪忧
(1)年龄结构不合理。全区166名乡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中,28岁以下的0人,28~30岁的只有8人,只占4.8%;而50岁以上的有35人,占21.1%。年龄老化趋势严重,即使现在开始充实年轻人才,10年后仍将出现一个断层。
(2)科技素质偏低。166名乡镇公益性岗位技术人员中,基本上没有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农业类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历是大专以上的只有5人,占3%。所有在岗人员中,最迟参加工作的是2000年11月,此后就没有进人。2003年后,农技系统一直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人员培训工作基本上没有展开,在岗人员知识老化,已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2.3人员管理较为混乱
乡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人员放到乡镇政府管理后,与区直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较为松散,乡镇对专业人员的业务管理较为放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不安心于技术岗位,不能尽心尽力开展业务工作。个别乡镇还存在着将农技岗位人员抽调到其他单位,从事诸如平安创建、到村任职等非专业技术服务岗位的情况。
3对策
3.1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如果没有场地和必要设施设备,是不可能正常开展科技服务的。因此,建议上级领导和部门重视农科教基地建设,加大扶持农业部门开展硬件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加强区级服务平台建设。对于像宿城区这样的缺乏基础的新建制单位,在基本建设项目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其尽快建成区级农业科技服务平台。二是加强乡镇农业服务阵地建设。有计划、分阶段地投入资金,按照“五有”农业推广站建设标准,开展乡镇农业科技服务场所建设,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提高乡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能力。
3.2充实高素质人才
每年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择优选拔一些人才充实到农技服务队伍中来,不断为农业科技服务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3加强科技培训
对于在岗人员,要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采取轮训制度,每年每人至少参训1个月以上,促进其知识、技能的更新。
3.4加强考核和管理
建议农林部门会同人事部门,结合每个公益性服务岗位的职责,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建立竞争上岗机制,切实加强对在岗人员的管理;对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进一步建立顺畅的人员进出机制,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