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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声乐专业形体课的改革设想

2009-11-09高月霞

魅力中国 2009年27期

高月霞

摘要:在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中,声乐专业的形体课一直沿用舞蹈专业形体课的内容对学生进行训练,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导致教学效果不明显。本文针对高师声乐专业形体课的现状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对形体课的改革有一些帮助。

关键词:高师声乐 形体课训练 改革设想

(一)

在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中,声乐专业的形体课一直都是沿用舞蹈专业的形体课对学生进行训练,课堂模式包括训练内容都完全相同。由于没有针对性,回到声乐课堂上,或者在声乐演唱中,修完形体课的学生还是不知道脚该怎么摆,手该怎么放,什么样的歌曲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动作、和肢体语言,就象没有上过形体课一样。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舞蹈形体课是针对舞蹈专业学生的一门课程,它和歌唱中所需要的形体是有区别的,从歌唱演员的形体表现特征和表演目的上看,舞蹈课存在着如下不足:

1.舞蹈是有音乐伴奏的、以有节奏的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它以人的形体、动作为基本材料,是充分利用人体的各个部位的连接与组合形成表情达意的形体话语系统。而声乐是以音乐和语言相结合来传情达意和表现艺术形象,音乐旋律加语言构成它的基本表现要素。舞蹈将语言,包括歌唱中的语言因素,摒弃于自己的表演体系之外,舞蹈与歌唱的结合在技术层面上要跨越一条不小的鸿沟。

2.在声乐演唱中,气息的运用有着很高的技术要求,歌唱的气息是在一个相对静止的状态下缓慢的释放,需要很好的控制力以保证声音的稳定与准确。舞蹈对于运动主体的气息是自然而流畅的,随着动作的韵律自由呼吸,不需要控制。歌唱与舞蹈在呼吸上要处理好静与动的关系有着很大的技术难度。

3.舞蹈课在教学内容上包括基本功(腰、腿)、舞蹈组合、舞蹈片段。基本功主要是对肩、胸、腰、腹、腿等部位进行训练,舞蹈组合和舞蹈片段的内容又过于专业,他们都不是为歌唱表演而设计的,不能直接用于歌唱表演。舞蹈课形体训练缺少与歌唱结合包括类似歌舞、音乐剧的教学内容,另外,大部分声乐学生没有自幼学习舞蹈的经历,十七八岁的年龄腰腿都硬了,从心理上普遍存在畏难情绪,使舞蹈形体训练达不到相应教学目的。

(二)

那么,高等师范院校声乐专业的形体课应该怎样来进行改革呢,笔者认为应该包括这些方面的内容:

1.舞蹈基本功训练:基本功是训练的重点,包括把杆训练和把下练习,由浅入深的进行。其训练目的是通过各种基础动作的练习,来重点解决坐、立、行、开、绷、直等常用动作,改掉平时积累下来的不良习惯,锻炼学生操纵个人身体的自如性和自控能力,并建立起对于正确形体状态的认识。

2.中国古典舞韵律组合:古典舞韵律强调内涵的气蕴、呼吸和意念,强调内心的感情,这点和声乐演唱是相通的。它追求具有民族独特审美价值的舞姿、神态、节奏、律动,以及在这种独特的身体运动中产生的韵味和美。尝试如何把神韵恰倒好处地运用到形体课中去,可以在舞蹈组合中多添加“身韵”动作,使原本技术性的组合变成表演性的组合,丢掉只强调技术而不涉及风格的弊端,从而培养学生的内涵、神采、韵律、气质,也可以培养学生的舞台造型和艺术形象的创造,为将来的舞台实践打下基础。

3.中国民族民间舞的动律训练:这一部分主要是使学生掌握中国不同地区不同民族舞蹈的动律、风格特点和气质风韵,可采用编排一些简单而又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间舞的组合形式来进行,其内容可以包括:东北秧歌的韵律、手巾花、步伐组合;蒙古族的肩、柔肩、马步组合;藏族的弦子、踢踏舞;维吾尔族的赛乃姆、多朗;傣族的孔雀舞;朝鲜族的古戈里、安旦组合等等。这一块适应于学生演唱具有民族特色的歌曲,或者其他的民歌中。

4.中国传统戏曲身段的训练:作为舞台艺术,歌唱和表演不能割裂开来,歌唱演员的声、情、神、形缺一不可,歌唱和表演是一个整体,而戏曲就综合了这些要素。戏曲身段是戏曲综合表现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戏曲身段纳入形体训练课的教学内容,可以使学生掌握舞台表演的基本方法,提高综合表演能力,感悟传统戏曲文化恒久的艺术魅力,做到民族声乐表演的神形兼备,声情并茂,同时增强学习与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在中国的戏曲艺术中,京剧是最典型的代表,它不仅是一般地综合了音乐、舞蹈、美术、文学等因素的戏剧形式,而且是把歌唱、舞蹈、诗文、念白、武打、音乐伴奏以及人物造型(如扮相、穿着)、砌末道具等紧密地、巧妙地综合在一起的特殊的戏剧形式。

京剧演员的表演技能,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唱念,通过音乐、唱腔(包括诗歌化、音乐化的戏剧语言)对剧中人物进行内心情感的抒发或叙事;二是表演,演员表现剧中人物的表情、风度、气派、形体以及舞蹈化的动作。京剧表演所包含的对各种人物、情感、情绪的表现手段对中国民族声乐的表演有着重大的影响,是其它任何一种艺术形式所不能相比的。

比如,具有代表性的唱段有京剧《贵妃醉酒》中的《海岛冰轮初转腾》,《霸王别姬》中的《劝君王饮酒听虞歌》,以及现代京剧《红灯记》中的《光辉照儿永向前》等等。学生通过观察模仿教师的示范动作,获取并体验形体表现的平衡感,使手、眼、身、法、步趋于协调,从机械模仿过渡到具有神韵、神形一致,唱念与表演的高度统一。

5.应用设计与即兴表演:将上述的基础训练、组合训练、身段训练所获得的表演方法,运用在一首独唱歌曲中,独自进行表演、舞台调度、形体方面的设计,在教师的指导下反复演练,积累经验。

以上声乐形体课的内容,由于教学内容增加了,艺术风格多元化了,实际的授课时间也要适当延长,学生可分三个学年来分期分阶段地学习。为了达到与实际教学相适应的负载量,同时也是为了与声乐歌唱的教学训练同步配套,一般高等师范院校声乐专业四年制本科就应该从大学一年级入学时就开始教授此课,而在其后的各个学期、学年,再逐步进行分期阶段性的、逐级的教学与考核,到了大三下学期本课程结业时,应以载歌载舞的成品型歌舞表演组合,或部分歌舞表演片段作为学生结业考试的主要内容之一,并以此来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只有这样,形体训练课在声乐专业中的实际意义才能真正的反映出来,而声乐艺术中的歌唱也才能体现得更完美。

参考文献:

[1]傅雪漪.戏曲传统声乐艺术 [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4。

[2]直爱妩.声乐表演学科形体教学刍议[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3)。

[3]禹魁英.戏曲身段与民族声乐表演[J].艺术评论,2007,(8)。

(作者单位:湖北师范学院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