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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诗性大法官的精神世界

2009-11-09

瞭望东方周刊 2009年40期
关键词:霍姆斯奥利弗大法官

明 辉

“在法袍之下,霍姆斯具有一种骑士精神,我有时认为,我能觉察到剑的存在”

前日走进书店,看见《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法律与本我》一书,未经翻阅便买了下来。我与这本书颇有些渊源---先于北大读研期间为撰写毕业论文借阅过该书(英文本),后应出版社之邀作为该书中译本的审读者校读过该书,算是“看着它出生的”吧。该书作者是曾获普利策奖的美国法学教授爱德华·怀特先生,他在该书中运用大量的原始材料,如学术著作、法律意见、案例摘要、演讲、私人通信、日记等,清晰地阐释了霍姆斯大法官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生历程与充满诗性与智慧的精神世界。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1841~1935)是英美法律史上最伟大的法学家和美国司法史上最伟大的大法官之一。他一生经历颇丰,早年就读于哈佛大学,参加过南北战争,做过执业律师和期刊编辑,在走上哈佛法学院讲台后不久,于不惑之年选择了法官这个终其一生的职业。

在霍姆斯的精神世界中,充溢着浓烈的怀疑主义与批判主义。作为美国第一代在探索的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年轻人,霍姆斯不是仅仅用教条来解答各种疑问,而是从纷繁而鲜活的人生经验中寻找答案。在经历过多种角色体验——学生、律师、学者、法官——后,他认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古典浪漫主义是构成这位大法官独特精神世界的一道风景。如果像某些传记作家一样认为霍姆斯的浪漫仅仅体现在喜欢与美丽的女性交谈、散步上,那并没有触及他内心深处“真正的浪漫”。在美国南北战争的经历中,在“军人的忠诚”的演讲中,在法官职责的履行中,无不清晰地体现出他古典的浪漫主义情怀:如同中世纪的骑士或战争中的军人“对高尚事业的绝对服从”。在耶鲁大学的一次演讲中,他曾说“战争中凯旋者的剑轻轻划过肩头,在古代,这柄剑即宣告了一名士兵因战功而被册封为骑士,并以生命发誓今后永不放弃战斗”。

诚如美国历史上的另一位著名大法官休斯所言,“在法袍之下,他(霍姆斯)具有一种骑士精神,我有时认为,我能觉察到剑的存在。”

霍姆斯逝世后,人们在编制其遗产清单时发现了两件他珍藏了一生的东西:内战中从他体内取出来的子弹和染有他血迹的旧军服。或许,当我们将“战争”与“法庭”、“军人”与“法官”联系起来时,可以通过一条独特的路径走进这位伟大的绅士、学者与法官的精神世界。

令人略感遗憾的是,在“法治”已成当前中国的宏大时代背景时,国内学界仍未发现对霍姆斯法律思想的系统译介与解读。毕竟,迄今为止,“霍姆斯仍然是美国法律界唯一的导师级的人物”(波斯纳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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