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
2009-11-05赵倡文
今日文摘 2009年18期
赵倡文
光绪三年,山西等省遭遇了三百年一遇的旱灾,为救民于水火,富可敌国的晋商们纷纷行动起来,有钱的出钱,有粮的出粮,开始了救灾行动。
在晋商的这场救灾行动中,素有“外货世家”之称的常家,在拿出三万两银子用于赈灾的同时,还着手盖起了戏楼。你可别以为常家是为了摆谱,才专门在大灾之年盖戏楼的,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同样是为了救济乡里的穷人。
面对大灾,常家不可能垮掉,可那些一般的小康之家呢?他们很快就因灾而一贫如洗,沦为难民。这些新难民,平时在乡里还是有点面子的,可如今家里揭不开了锅,如何生存?他们免不得也加入乞讨的大军,去粥棚领取施舍。他们这些人相对于原来就穷的人来说,承受的是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打击。如何让这些人既得到帮助,又不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呢?常家想到了盖戏楼。常家规定,只要搬一块砖,就可以管一天饭。于是,这些原本要承受双重打击的人,终于在常家的巧妙的安排下通过劳动,不再吃“嗟来之食”。
美国有一个州规定,灾害天气来临时,所有的公立学校都不得放假。有些到美国这个州参观的外国人不明白,就问学校的老师这是为什么。老师说,是为了让穷人的孩子在灾害天气来临时不受一天冻、不挨一天饿。外国人更不解了,问,那为什么不直接让穷人的孩子来上学,让富人的孩子在家休息呢?老师又答道,最好都能来上学,我们不愿让那些穷人的孩子感到他们是在接受救济,因为施舍的最高原则是保持受施者的尊严。
这两件事,一个发生在古代中国、一个发生在当代的美国,一个是个人行为、一个是政府行为,它们之间虽没有直接的联系,可他们却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真理——我们在经济上帮助贫困者的同时,也应在心理上善待他们,在人格上尊重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