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同特殊利益集团切割?
2009-11-04邓聿文
邓聿文
60年已经过去,现在需要思考的是未来之路如何走的问题。最近,茅于轼先生在谈到以后30年或者更长时间中国的经济和政治环境状态时,提出了一个有争议的观点,国家需由精英而不是大众治理,党要控制住利益集团。他没有解释为什么是精英而不是大众治国,但对党为什么要控制住利益集团做了说明。他认为,精英可以治国,但精英优先考虑的必须是底层群众的利益,如果精英考虑的都是自己的利益,会形成利益集团,这个国家和社会就会有危险,所以,需要党来控制住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不让他们将自己的利益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
茅于轼所担心的精英成为利益集团的问题在周瑞金的笔下正变成了现实。这位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近日撰长文痛陈以公权力为背景的“特殊利益集团”不断坐大对中国社会的伤害,呼吁高层拿出老一辈革命家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勇气,与政商勾结的“特殊利益集团”切割。周认为,“特殊利益集团”对上打着保卫“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等冠冕堂皇的口号索取政策保护,对下玩弄“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这两手盘剥消费者,上下要挟,左右逢源。他们对社会公平和普通民众的伤害,对中共执政宗旨的践踏,对政府公信力的玷污,正在造成严重后果。
两位老先生都是经历风雨,有识见、敢担当的人,他们独立思考得出的结论正是这几年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正因为如此,上述观点被国内主流报刊转摘多,议论也多。所谓“特殊利益集团”正成为社会越来越尾大不掉的一股破坏性极强的力量,似已成为社会共识,解决的办法也提出了很多,但问题是,党能不能控制住他们,在多大程度上能控制他们,而且愿不愿意与他们进行切割,这是根本。
其实,无论周瑞金所说的“特殊利益集团”,还是茅于轼所说的“既得利益集团”,都是社会的强势群体。这些年来,国家的政策和资源不断地配置给了垄断国企尤其是央企,但这些垄断集团凭着特殊的垄断地位和定价权从全民手中攫取的财富并没有回馈民众,而是以种种冠冕堂皇的借口和理由留在企业内部进行私分,并用于对相关政府部门及官员进行行贿和赎买。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官员的利益,也百般曲解和变通执行国家的政策,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阳奉阴违,或者出台细则代替国家的政策;此外,他们不仅通过出售政策向特定企业索取回报,有时还公然直接将社会的公共资源据为己有。
对目前存在的两股分利集团的实际危害,许多高层并非不清楚,现在的情况是,由于一直以来没有采取得力的措施治理,甚至还要利用和依赖他们达到某些目标——例如,对垄断企业集团,需要利用他们来实现国有经济对国家经济的控制;对地方政府,更需要他们来实现对地方和基层的有效控制——从而导致他们的势力越来越大,盘根错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难做到清晰的切割。我忧虑的是,如果放任其发展,有可能最终会使得我们的社会结构走向日韩的“财阀政治”。
所谓“财阀政治”指的是垄断资本独占性地控制国家政权和政府决策的政治经济形态。在这样的政治中,财阀主导政府决策,争取各种特惠政策;官员出售行政特许权和财政、金融资源,向财阀索取回报。各种层次的朋党和密友结成了覆盖社会的网络,精英人物大面积腐败,全社会的道德水平下降,市场关系极度混乱,经济发展跌入停滞的泥潭。日韩是财阀政治的典型。日本最大的经济团体——经团联长期以来是自民党的政治献金的主要来源,韩国的大企业也与政府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在韩国警方前些年对几大企业的清查中,仅现代的郑梦宪,向韩国高官行贿的金额累计就高达约150亿韩元。
中国的“特殊利益集团”与日韩的财阀政治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许多表现的本质必须引起高度警惕。譬如,尽管中国的垄断国企不属于私人家族,然而,无论谁主政国企,都是从企业利益而不是从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出发;另外,在中国的一些行业,已经开始出现日韩企业财团的苗头。例如,在电力和金融等行业,一些前高官的子女长时间把持和支配该行业的国企,事实上已经使该行业演变成其家族的“势力范围”。
打破垄断国企和政府之间的政经勾结,现在看来,必须有对国家治理结构的比较彻底的变革,特别是在宪政层面上,有对个体民主权利的有效保障,否则,很难抑制政商结盟。这就需要我们再次进行人的解放。第一次人的解放是以释放人的利益,赋予人的经济自由权利为主,它形成了社会改革的基本力量,使中国得已走出“文革”的“折腾”,开创改革开放的新局面。第二次人的解放,侧重点是消灭国家不必要的管制,赋予和保障人的民主权利。唯有如此,才能建立起更加自由、公平的市场和社会环境。(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学者,知名杂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