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护要从源头抓起
2009-11-03马军
马 军
水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饮用水是否清洁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在水资源过度开发和废污水大量排放的双重压力下,许多地区水源地污染情况日趋严重,保证饮用水源清洁的难度不断加大。
我们把视角放大到全国,水源地污染问题在全国绝非个例。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06年6月发布的《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就有16个水质全部不迭标;有74个饮用水源地不迭标,超过饮用水源地总数的1/5;有5.27亿吨水量不迭标,占重点城市总取水量的近1/3。
饮用水源受到污染,直接威胁到人民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最高领导层对此问题十分重视。于2005年就明确提出环保工作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各级政府也就此展开了一系列的专项行动。然而,多年沉疴难以一朝尽除。据国家环境主管部门披露,近年来我国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环境突发事故,其中70%是水污染事故,其中不乏造成重大影响的水污染事件。
在接连不断的停水警报声中,水污染应急预案在很多地区相继出台。然而,应急只能是在事发之后,尽力减轻损害,却并非治本之道。不解除水源地面临的污染威胁,不但水污染事件高发的态势无法遏止,而且污染企业日复一日的排放给公共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甚至可能比其酿成的一次污染事件更大。
为保护饮用水源,全国人大颁布了法规,最高决策层制定了政策,环保部门据此设定了制度关口,开展了专项行动,不可谓不重视;但在实践中,环保部门只是弱势部门,环保政策常常只能“服从于经济建设的大局”。为招商引资,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关口可以被突破;为了拉动GDP增长,污染企业可以在整治行动过后“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难看出,地方政府一次次挣扎于经济增长和水源保护的两难选择之间,而最终总是选择让水源地为经济增长付出代价。这样的价值取向,反映出的是一个发展观的问题。
要真正实现让人民喝上放心水的目标,必须标本兼治,关键是要“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而要保护好水源,就必须在做好废污水处理的同时,从源头抓起,严防建设项目对自身和下游地区的水源地造成破坏。这就需要在环境决策和管理中引入各个利益方的参与,通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充分识别各个项目的环境影响和利弊得失,进而在利益方的博弈和妥协中找到发展与保护的平衡点。今天,水污染防治已刻不容缓,为了保护好人民的饮用水源,我们应该开启新型决策机制,这是对各级政府实践科学发展意愿和能力的重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