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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教育大事记

2009-11-03

初中生世界·七年级 2009年8期
关键词:义务教育法教育部改革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1951年,政务院公布实施《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学制。

●1977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从此恢复了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制度。

●1978年初,根据邓小平的指示,教育部成立巡视室,这标志着我国督导制度的恢复。

●1978年6月23日,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邓小平作出了关于扩大派遣留学生的重要指示,由此掀起了中国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留学工作的热潮,打破了中国长达10年的封闭局面。

●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于198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正式建立。

●1982年,党的十一大把农业、能源和交通、教育和科学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从此,确立了教育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

●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7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1991年,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非均衡发展战略,“211工程”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被正式提及,并由《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的《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提到党和国家决策的高度。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它制定了我国教育90年代发展的目标、战略和指导方针,提出了改革教育体制,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改革教育投资体制的任务与措施。这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最有指导意义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决策性文件。

●1995年,江泽民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正式提出科教兴国发展战略。

●1998年,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推进成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1999年,扩大高校招生规模,并揭开了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序幕。教育部开始推行“3+X”科目考试方案。广东省率先开始在高考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上进行改革。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区市均实行了“3+X方案”。

●2000年,北京、上海、安徽进行了春季招生的改革。2001年,北京、上海、安徽和内蒙古自治区继续进行了此项改革。

●2001年,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允许25周岁以上公民参加高考,彻底放开高校招生的年龄限制。

●2001年,江苏省3所高校率先实行了“自主招生”的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已有53所高等院校开始自主招生。

●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历史性地第一次全面实现了网上录取,全国网上录取新生率达到了85%。

●2003年,北大、清华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2006年,自主招生的高校扩大到了53所。同年,教育部允许香港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实施了20多年的7月高考制度终于迎来变革,高考时间提前1个月,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的7、8日(个别省份会有所延长,如江苏、广东),高考告别酷暑。

●2006年9月1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施行,新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轨道;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这是《义务教育法》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也是中国义务教育发展新的里程碑。

●2006年9月,教育部与财政部联合出台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规定今后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的,中央财政代为偿还其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利息。

●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重返大学校园。

●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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