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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综述

2009-11-02

军事文摘 2009年10期
关键词:军用运输机航空工业

金 韬

航空工业是中国军事工业中最发达的部门之一。中国航空工业拥有装备现代化设备的强大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基地,能生产各种军用航空技术装备。总体来说,航空工业部门能满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需求,并能向国外出口武器和军用技术装备。

中国军事政治领导人认为,军事航空工业应在确保国家国防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现阶段,中国人民解放军航空兵能在平时和战时完成广泛的任务。但国家武装力量中的飞机和直升机机队需要进行大规模地更新,因为大部分作战飞机和辅助飞机都已经老化过时。截至200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作战飞机、教练机和军事运输机共有约3000架,其中作战飞机约2000架,其中只有不超过25%属于现代化机型(第三代飞机)。因此,近年来中国十分重视发展航空工业。根据正在进行的军事工业总体改革计划,中国正在对航空工业的组织结构进行根本改造,在航空技术装备的研制生产过程中推广新技术,航空工业管理体制发生了显著变化。

中国航空工业部门是从事各种航空技术装备、航空发动机、航空武器、机载和地面设备的研制、生产、改进和修理的生产企业、科学研究和试验设计机构的总和。中国航空工业的特点是有大量企业还从事民品的生产。

中国航空工业部门共有超过300家大型和中型工业公司、科研机构和专业企业,其基础是9家从事航空技术装备生产和专业产品最后组装的大型工业联合体。

中国的航空工业企业分属中国航空工业第一和第二集团公司。两大集团公司是1999年7月1日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中航一集团的专业方向是研制生产主战飞机、军用运输机和客机。中航二集团的业务方向是研制生产军用运输机和教练机、直升机、无人机和各种轻型飞机。两家公司都从事相应飞行器的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制。二者还拥有各种民品生产和服务企业(贸易、房地产经纪等),进行多样化生产经营。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包括47家大型和中型公司、31家科研机构、22家子企业和单位,职工总数24万人。中航一集团的基础是5家飞机制造公司:沈阳、西安、上海、成都、贵州航空工业公司。此外,集团拥有大型航空发动机和各种航空设备制造基地。无论是在产品规模还是工业和科学研究基础发展水平方面,中航一集团都被认为是中国航空工业的领先者。

沈阳航空工业公司专门研制生产防空歼击机和战术歼击机。目前这里正在生产和改进各种歼-811和歼11A飞机。此外,从2006年开始生产歼-11B(实际上是苏-27歼击机的仿制品)飞机。公司的优先活动方向是与成都航空工业公司共同研制歼-12和歼-14未来歼击机。

成都航空工业公司的作战飞机产量在中国排第二位。目前,公司正在生产歼7G歼击机和与巴基斯坦联合研制的FC-1(JF-17)以及歼-10飞机。其中EC-1和歼-10飞机-分别采用了PⅡ-93和A Z-3tH发动机。大部分FC-1-飞机用于出口。公司的优先活动方向是参与歼12和歼-14未来歼击机研制计划。

西安航空工业公司从事轰炸机、歼击轰炸机、军用运输机和空中加油机的研制生产。其企业生产轰-6M轰炸机和以其为原型的轰油-6空中加油机、歼轰-7歼击轰炸机(海军歼轰-7,空军歼轰-7A)、各型号的运-7军用运输机。此外,公司还改进和修理以前生产的飞机。公司的优先发展方向是研制未来的战略轰炸机。公司准备批量生产新舟-60军用运输机(MA-60,改型有MA-70、MA-600和MA-700),它是运-7飞机的深入改进型,动力装置采用美国普拉特一惠特尼公司生产的功率为2101马力的涡桨发动机。该机有效载荷重量5.5吨,最大航程2450公里。计划生产货运型、客运型(60-70座)及几种特种型。现有型别的区别是机载设备和某些飞行技术性能不同。

贵州航空工业公司专门生产歼击机和教练机以及涡喷发动机,修理和改进航空技术装备。目前,正在批量生产FTC-2000(JL-9)新型超音速教练机。首批该型飞机已于2006年列装中国空军。该机是歼教-7教练机的进一步发展,用于歼击机飞行员的基础训练和完善大纲训练,也可作为轻型强击机使用。预计该型飞机大部分将出口国外。

上海航空工业公司专门生产运输机和客机。上世纪90年代末,该公司曾按许可证组装美国麦道公司按中国订货研制的MD-90-30T客机,并为麦道公司和波音公司的客机和运输机生产各种部件。21世纪初,该公司进行了技术改造,更新了生产设备。公司从2008年底起开始批量生产APd-21新型支线飞机。乌克兰安东诺夫航空科学技术联合体的专家参加了该机的研制。飞机上安装了美国罗克韦尔一柯林斯公-司的机载电子设备和通用电气公司的发动机。ARJ 21飞机可运输80名乘客,航程4000公里。2008年11月28日完成了首飞。预计,该机可用于军事目的,例如作为空中指挥所。公司的优先发展方向是进一步改进AKI-21飞机、设计研制中型干线宽体客机、参与研制重型运输机。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包括81家大型和中型公司、工业企业、科研单位和专业机构,职工总数2l万人。公司的基础是4家大型飞机制造公司: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昌河航空工业公司、哈尔滨航空工业公司和汉中航空工业公司。中航二集团还拥有发达的航空发动机和设备生产工业基地,但其科研潜力显著落后于中航一集团。应该指出,该-公司是中国直升机的垄断生产者。

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是中航二集团中最大的航空技术装备生产者,它专门研制生产强击机、战斗教练机、教练机和轻型运输机、小飞机以及导弹武器。其企业生产以下主要军品:能携带战术核武器的强5M强击机、教练-8(JL-8,K-8)喷气式教练机、PT-6活塞式教练机(原型是雅克18)、各种改型的运-5军用运输机。集团未来的活动方向是完成L-15新型超音速战斗教练机的试验并准备批量生产。该机可用于歼击机飞行员的基础训练和完善大纲训练,也作为轻型强击机使用。应该指出,俄罗斯雅克福列夫设计局参与了该机的研制工作。预计该机从2010年开始批量生产,将大量出口国外。

昌河航空工业公司即景德镇航空工业公司,专门研制生产直升机。该公司正在生产各种型别的直-8(原型为SA-322J)、直-11(原型为法国AS-350)和CA-109(与意大利阿古斯塔公司联合研制)直升机,以及美国西科斯基公司的S-92直升

机部件。公司的优先发展方向是研制和批量生产直10武装直升机,该机的研制工作是与欧洲直升机公司(总体布局、旋翼)、加拿大普拉特-惠特尼公司(PT6C发动机)和意大利阿古斯塔公司(传动装置)合作进行。计划2010年开始批量生产。

哈尔滨航空工业公司从事运输机、客机和直升机的研制与生产。正在批量生产各种型号的直-9直升机(包括以法国AS-365N“海豚”-2为原型的武直-9武装直升机)、EC-120/HC-120直升机(欧洲直升机公司参与研制)、运12轻型军用运输机和ERJ-145客机(巴西航空-工业公司许可证)。公司正在研制起飞重量6吨的直15通用直升机和-起飞重量10吨的直升机。欧洲直升机公司参与了其直升机的研制工作。直15计划2009~2010年进行首飞,2012年开始批量生产。

汉中航空工业公司专门研制生产中型运输机。其最大的企业是陕西飞机工业公司,它从事运-8军用运输机及其改型的批量生产。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运-8为原型研制了空警200(KJ-200)预警机,该机从2003年开始装备中国空军。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是研制与生产运-9新型军用运输机,它是运-8的进一步发展,最大载重量为20吨,航程为1000公里,计划生产军用型和民用型。

中航一、二集团公司的特点是发展水平稳定、经济指标高。其主要级别的飞机和直升机的年产量超过300架。2008年生产了152架直升机、182架飞机,其中包括5架轰炸机、100架战术歼击机、29架强击机和教练战斗机、12架侦察机和37架军用运输机。

国外专家指出,中国在航空发动机、导航、通信和雷达设备、火控系统及新材料研制生产领域的落后制约了现代化航空技术装备的研制。因此,中国正在探索最有效的航空工业组织方案,以促进其加快发展。

在组建两家集团公司的时候,中国领导人曾设想让二者在航空技术装备和发动机领域形成竞争。但实际上它们只在民品领域展开了竞争,因为二者的军品环节是不同的。此外,二者在各种零、部件的供应方面进行密切的合作,而在一个部门中分别组织生产导致终端产品生产保障过程复杂化。例如,由中航一集团西安航空工业公司生产的运-7军用运输机所用的发动机由中航二集团哈尔滨航空工业公司的企业供应。

此外,大部分从事航空技术装备研制与试验的航空科研所属于中航一集团,结果是中航二集团不得不使用中航一集团的科研基础进行自己的科学研究和试验设计工作。

航空工业企业分属两家集团公司还有一个明显的缺点,即管理人员比重大,这导致运营成本增加。

以上因素促使中国领导人就进一步改革航空工业作出决策。正在采取的措施首先是要消除现有结构缺陷,最大限度地集中科研和生产基础,以克服国家在可靠的喷气发动机及大型军用和民用飞机(战略轰炸机、载重量40~60吨的军用运输机、150座以上的宽体客机)研制领域的落后状态。

改革的最初阶段是改革航空发动机制造系统。尽管它在航空工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且拥有相当强的生产基础,能生产各种类型和用途的发动机,但仍落后于现代化飞机对发动机的要求。中国航空发动机制造业的主要不足是缺少科学技术基础和仿制国外产品。

因此,航空发动机制造系统的改造目标是:为研制和生产可靠的现代化航空发动机创造条件;在发动机制造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为未来研制工作准备理论和实践基础;提高在世界航空发动机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发动机制造系统的投资吸引力;逐步消除对进口的依赖。

为了实施发动机制造业改革计划,中国领导人决定在中航一集团框架内将各企业整合为统一的“动力系统”发动机制造公司(2003年12月17日组建)。它是中航一集团的子企业,其基础是17家企业,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来的航空发动机修理厂。“动力系统”发动机制造公司包括一系列发动机、部件、工业燃气轮机制造厂、发动机修理厂以及科研所,职工总数56000人。目前该公司为股份公司,中航一集团持有100%股份。与确定生产结构、进行科学研究与试验设计和组织国际合作等有关的所有管理决策由公司领导人直接做出。

WS-10A“太行”涡扇发动机的研制和交付试飞被认为是“动力系统”发动机制造公司的一项重大成就。新型发动机用于安装在歼-10、歼-11等战术歼击机上,据称其最大加力推力为13200公斤。研制工作进行了约20年,该发动机于2006年在珠海航展上首次展出。

基于成立“动力系统”发动机制造公司时采用的管理原则和目标方针,中国国务院于2007年2月批准在航空工业部门内组建新的大型机构——中国商用飞机制造公司(CACC)。公司于2008年5月11日在上海正式成立,注册资本约27亿美元,国家持有35%的股份,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公司创立人为中航一集团、中航二集团、宝钢公司、中国铝业、中化集团和上海市政府。成立该公司的主要目的是生产最大起飞重量100吨、能与波音和空中客车公司在国际航空市场上竞争的150座商用飞机。公司计划与空中客车公司密切合作。这对双方都有利,因为这样中方能获得先进的航空制造技术,而欧洲人能以某种方式控制竞争者的活动。

中国商用飞机制造公司包括中航一、二集团中从事运输机和客机研制生产的工业企业和科研单位。目前,中国商用飞机制造公司领导人正在组建管理机构和自己的科学研究与试验设计中心。该中心计划依托中航一集团第一飞机制造研究所上海分部成立。早些时候,该研究所的专家们已经设计了MA-60、MA-70涡桨飞机和-ARJ-21支线飞机。预计,在研制这些飞机过程中所获得的经验将用于研制新型客机。此外,中国加快掌握大型客机制造技术的步伐将促进国产战略轰炸机和军用运输机的研制进程。

与此同时,航空工业的改组并未结束。2008年底,中国领导人决定对航空工业进行根本改造,将中航一、二集团公司合并为统一的中国航空工业公司(AVIC)。在成立该公司时积极分析、借鉴了俄罗斯在联合航空制造公司框架内合并航空工业企业的经验。中国航空工业公司根据活动方向下设14个局和1O个分部(军品生产、运输机、直升机、发动机制造、机载设备和系统、通用航空、科学研究、试飞、经贸活动、资产管理)。航空技术装备及其它专业产品的研制与生产由两个局直接负责——基本计划管理局(负责生产技术进程)和科学技术与信息局(负责科学研究与试验设计等)。根据计划,公司最终结构应于2009年形成。

这样,“动力系统”发动机制造公司、中国商用飞机制造公司的成立和中航一、二集团公司合并为中国航空工业公司将使中国航空工业逐步消除目前在航空技术装备设计与生产领域的落后局面,从而有利于将本国航空制造业提高到符合当前和未来要求的全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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