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方法初探
2009-10-30杜建平
杜建平
【摘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搞好惩防体系建设,从“问题”入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提出了惩防体系建设的若干方法。
【关键词】 惩防体系建设;方法
部分企业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建设中,由于方法欠妥,不仅影响着惩防体系建设的进程、且影响着惩防体系建设的质量,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去探究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方法。
一、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在方法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行各业制订了不少的惩防制度,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部分企业在惩防体系建设方法上还存在着以下严重不足。
1.挂一漏万
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是惩防体系的五大方面,然而惩防体系建设中挂一漏万、顾此失彼的现象大量存在:(1)部分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前几年惩防体系建设“欠帐”较多,制度严重缺失;(2)单项制度的具体内容缺少考核、奖惩等必要的保障措施;(3)一些企业惩防制度虽然不少、惩防体系已初具规模,普遍存在五个方面发展不够协调、整个不成体系的现象。
2.贪大求全
一些企业喜欢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把许多精力放在“美化”制度上。如中央纪委出台一项规定,企业便推出一项《关于贯彻〈……规定〉的实施方案》,基层又在此基础上推出一项《关于贯彻〈……规定的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结果上级出台的制度如有30条,到基层可能“美化”成了50条,似乎这样才显示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决心。事实上是制度越整越长、条款越整越多、甚至汇编成册,但发挥的作用却很有限。
3.亡羊补牢
一些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出了问题后,为堵塞漏洞,才想到制订相关制度,制度建设多是为了亡羊补牢。解决突出问题重惩戒、重事后,轻事前、轻事中。体系谋划缺乏前瞻性,不求长远效应,只顾眼前效果。一些企业甚至“亡羊之后仍未补牢”,以至于同样的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重现。
4.全盘照抄
在惩防体系建设方法上,基层制度制订者有的照葫芦画瓢,一味地转发上级文件,导致上下一般粗;有的依赖于兄弟单位,照搬其他单位的制度;有的依赖于“互联网”,照抄网上的现成材料;有的穿旧鞋走老路,对本企业旧制度进行简单复制。“拿来主义”盛行,致使一些企业制订的惩预体系存在不符合企业实际、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的现象。
5.单打独斗
与过分地依赖上级、“互联网”和兄弟单位相反,有的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缺乏外向性思维,不善于吸收外部成功的经验,习惯于闭门造车。有的纪检监察机构,未能有效协调相关部门的关系,发动相关部门共同建设惩防体系,而是单枪匹马,主要依靠纪检监察部门有限的人马来建立惩防体系。
6.虎头蛇尾
一些企业惩防体系规划制订得很全,很好看,但督促、检查、落实不够。有的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甚至只有规划,没有检查,喊得多,落实得少,虎头蛇尾。在方法上存在以上种种问题,以至于惩防体系建设今天觉得后悔、明天感到遗憾,难以系统地为企业生产经营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与危害
1.对惩防体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
有人认为惩防制度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有人认为惩防制度是“紧箍咒”,束手束脚的;有人认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生产经营任务那么重,哪有时间搞惩防体系”,于是产生了得过且过、应付了事的现象。
2.衡量制度建设好坏的标准存在偏差
有人错误地认为,“制度越全质量越高”、“上墙越多工作越好”。于是不断地对制度进行“美化”,形成了一些花架子式的“应景制度”。
3.人力、精力与能力不足
由于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缺乏培训,人力、精力有限,虽然也在急企业所急,也想把惩防体系建设得比较完美,但所以只能疲于应付,导致制度既缺乏新意,又缺乏针对性、实效性。
4.主观能动性不够
一些企业纪检监察人员主观能动性不够,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本本主义”、“拿来主义”盛行。
三、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方法
1.统筹兼顾
(1)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统筹兼顾,保证整个体系的完整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在贯彻《工作规划》中,通过着力推进“教育防腐工程、改革创新工程、制度建设工程、监督制衡工程、惩治威慑工程、项目基础工程 ”等6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不仅做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突显了中国中铁“在工程项目中反腐”这一重点,且做到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五个方面整体推进,富有创造性。
(2)单项制度内容要具有完整性。制度不能太抽象,一些保障落实的考核奖惩条款必须写进去,格式、内容完整性应该具有完整性,不能挂一漏万。
2.因地制宜
惩防体系应呈“倒金字塔”形式分布,越往基层整个体系文件应该越少,单项制度的篇幅应该越短。如母公司惩防制度需要60项,子分公司由于规模小、管理层级少,40项就差不多了。制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管用”即可。只要能够把本企业的重点岗位、关键项目、主要环节把握好、教育好、防范好就行,没有必要层层发挥,越搞越复杂。每项制度应言简意赅。能够通过简短的语言把问题阐明清楚的,没有必要象电视剧本一样刻意拉长篇幅。注重与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相一致,针对影响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和阻碍因素出实招,出狠招,努力使惩防体系更符合实际,更富针对性。
3.谋划在先
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自学、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分析、判断、洞察问题的能力。要注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将制度建设工作做在前面。
4.合理借鉴
毫无疑问,我们要改革创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思路、体系、方法、体制。但改革创新不是“另起炉灶”、对原有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的进行全盘否定,而要采取“扬弃”的办法,将本企业合理的、有效的制度或内容传承下来。改革创新也不能“闭门造车”、不要无论什么制度都靠摸着石头过河、自行探索研究,要合理借鉴外部经验,使其更符合本企业的实际,更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时效性。
5.通力合作
在企业内部,各部门应通力协作。惩防体系建设绝不是纪检监察部门一家的职责,而是企业各个部门的事。相关部门要积极种好各自的“责任田”,完成好各自的任务。在企业之间,可以进行横向联合。由于基层纪检监察人力不足、自主完成一套惩防体系任务十分艰巨,同类企业(如多家装备制造企业)可以相互合作,先商议列出需要制订的惩防制度清单,然而各自承担其中的一部分任务,最后由合作制订的单位共享成果,在各自企业发布施行。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抽调专人集中起草。由上级牵头,从有关单位抽人或发挥纪检监察学会等智囊作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集中一段时间,制订相关惩防制度,印发所属单位统一执行。
6.检查落实
惩防体系建设既要有部署、有规划、又要有督促、有检查,要坚决纠正“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应付了事”的不良倾向。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的精神,通过自查、互查、重点检查等形式,不定期地检查所属企业责任时间、责任人员、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指出问题,推广经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惩防体系建设规划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