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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2009-10-30

网络传播 2009年10期
关键词:孔乙己游戏文化

“贱文化”的穷途末路

一句“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拉开了“无聊文化”的序幕,伴随着“无聊文化”的登场,在中国内地流行了近十年的“贱文化”走进了穷途末路,离彻底退出人们的文化视线不远了。

“无聊文化”和“贱文化”有着近似的特征,它们都是以戏谑、嘲笑的口吻,在向主流价值观、审美观发起挑战,以破坏传统秩序为乐趣。早期的“贱文化”便因为具备这些功能而兴起,它因为为人们看待问题提供了一种草根视觉而凸显其价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贱文化”的被滥用,而渐渐失去其魅力,甚至成为展示愚昧和无知的一种工具——当“贱文化”失去它蕴藏于民间的大众智慧时,它闪光的一面便渐渐黯淡了。

作为“贱文化”的接班文化,“无聊文化”的生命力将会更为短暂。在“贾君鹏热”尚未退烧的时候,这起事件的幕后推手急不可耐地浮出水面,给那些对“无聊文化”抱以欣赏和赞叹态度的人们迎面泼了一瓢冷水。那些热衷于讨论“贾君鹏”、甚至亲自回帖参与的网民,在感情上觉得自己被欺骗了,无形当中,被商业炒作利用带来的沮丧和失落感,会让网民在以后对类似事件产生警惕和怀疑心理,“无聊文化”中的民意表达和情绪宣泄功能,也会因为这种警惕、怀疑心理而不复存在。

“贱文化”还是网络上能够吸引眼球的一个话题,凡是论坛、博客中出现带有“贱”字样的帖子或文章,总会获得较之其他内容更高一些的关注与点击。但网民现在对“贱文化”的参与热情已经大大降低,从早期的自我作贱加入“贱人”大军,到现在对“贱人”们持围观态度甚至冷眼相加,“贱文化”正在网络上慢慢退潮。在新的网络文化正在酝酿兴起之时,“贱文化”背影已经变得猥琐而遥远。

“你能不能说清楚哪个是贱人?因为现在大家都是贱人。”这句源自《大话西游》的台词,让“贱文化”初露端倪。十年“贱文化”,其实只产生了周星驰这么一位明星,况且在文化学者那里,这也属于“无厘头文化”而非什么“贱文化”。除此之外,关于“贱文化”你还能想起什么?“芙蓉姐姐”?“兰董”?“征求女富婆包养的诗人黄辉”?“山寨周杰伦”?“90贱女孩”?……他们都曾名噪一时,但除了为网民提供一时的口水狂欢外,留下了什么?

在网络时代谈“雅文化”,比谈“贱文化”还要不招人待见,“雅”仿佛成了网络的敌人,但这并不妨碍一些雅的东西正在逐渐成为网络文化的主流。而对名誉与信誉,平等与公正、正直与善良等美好品格的追求,也在互联网上有了明显的体现,这何尝不是“雅文化”正在兴起带来的辐射影响?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再卑劣的人内心深处也崇拜英雄”,同样的道理,无论在“贱文化”多么流行的年代,引领社会进步的都将是“雅文化”。(北京韩浩月)

窃菜不算偷

暑假期间,一向喜欢睡懒觉的女儿起得很早,见穿着睡衣的她手握鼠标在电脑屏幕上忙得不亦乐乎。问她干吗,她说在开心网偷菜,“偷”字从她嘴里出来竟然一点儿也不脸红。

这使我想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来,里面有这么一段——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的“窃书不算偷”的理论与白领占主要用户的开心网偷菜有异曲同工之妙,换一种说法就是:窃菜不算偷……窃菜……游戏者的事,能算偷么?

开心网在短短十几个月内吸纳了4500万注册用户,日登录人数达1200万,紧随百度、腾讯、新浪、淘宝这些已在互联网业耕耘多年的大佬,跻身Alexa全球网站流量监测排名的中国前十,这个现象是引人深思的。不难发现,开心网上人们的虚拟劳作少不了生产资料,开心网的游戏就像是经济学的启蒙,每个游戏者都需要劳动和计算成本。另外,开心网上的“偷”,我觉得与字典上的“偷”,是有一定区别的。这个“偷”,只是游戏中的一个环节、一个虚拟游戏中的虚拟行为而已。人参也好,雪莲也好,蔬菜瓜果也好,都是虚拟的闻之无味的东西,这些物品在“偷”或者“被偷”的过程中,游戏者交换的是一种友好的动态信息。我曾问女儿,对于别人偷她的菜生不生气,女儿说:“假如没人偷,那说明你没魅力。”看,开心网所传播传达的就是这样一种虚拟的交流:你“曾经”或者说“将”被朋友所关注,包括你的劳动成果也会得到他人的喜爱。无疑,在这个“偷”以及“被偷”的过程中,游戏者得到一种巨大的成就感和心理满足。

正如开心网的创始者程炳皓所说:互联网本质上是关于人的产业,跟文化、心理、习惯有关,互联网的一切产品与服务,也都应该围绕着对人的理解。确实,人们需要财富、荣誉、乐趣,以及被关注。既然现实生活中得不到,在虚拟的网络中争取一点补偿的机会又何尝不可呢?当然,任何一款游戏,都会有人沉溺,这是不可避免的。不过,请放心,当开心网固步自封不更新游戏功能,或者有更开心更有趣的游戏出现的时侯,游戏者终会厌倦乃至离开的。

我的意思是:开心就好。窃菜不算偷,别总拿“道德”二字说事儿。

用当下一句时髦的话来说:在开心网偷的不是菜,是寂寞。(湖北千里烟)

今天你想怎么寻开心?

同事小我w最近迷上了开心网,上班下班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嘴里嘟嘟囔囔,一时冷笑阵阵阴风习习,一时嘶嘶哈哈痛心疾首,每次问其原因,均答“赚(赔)了!”

不明真相的还以为股市又多一员骁将,殊不知人家就是在开心网上寻寻开心而已。有意思的是,她每次开心与不开心的终极指标都是以其当日收支的虚拟货币的多少来衡量的,我问她那东西有什么用处时,答日:提排名,赚声誉,享受万众景仰呗!

虽然是句玩笑话,但是仔细想想,却也是目前我国大部分社交网站游戏玩家的普遍使用状态——追寻成就感,渴望被人尊重,期望在数字环境下找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在这个世界中,通过“财富”的累积,声誉的传播,他们体验到了心理的快乐与满足,体验了成功,体验到来自别人的祝贺与羡慕,感受到了自己的价值。然而在这一切背后,要付出大把时间与精力,外带耍些损人利己的小手段。不过没关系,这些毕竟只是发生在网络上,也不会损害别人的真正利益,时间嘛,挤挤总会有的。于是在各大社交网站“加深你与朋友的关系”,“强化友情,培养爱情”的绿色口号下,你开始“为自己的农场种下第一棵大白菜”,“为自己的养猪场购置第一头小猪仔”,每天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等着鸡蛋变鸡场,不过没几天,你发现这种中规中矩的“勤劳致富”赚的太慢,还时不时被“富甲一方”的霸主们肆意践踏,于是为了“出人头地”你开始纠结认识的不认识的合伙“打砸强偷”他人的“财产”甚至开始和好友互“咬”了。(开心网中的“咬人”游戏时常发生在好友之间)

另一面,那些热衷于在线买卖好友作为自己的“奴隶”的用户们则可以看作是一种权力欲和潜在施虐欲在自我想象中获得满足的表现,正如小w所说,作为“主人”,她每天都可以折磨、安抚“奴隶”,恩威并施,让他们“扫厕所”、“挖煤”、“唱歌”、“陪酒”挣钱,还可以请他们“吃西餐”、“做足浴”,“要是不想哪一个活跃的“宠物”被人抢走,还可以把他“关进小黑屋一天”。总之,怎么对待他们,“主人”说了算。其实,文革期间的红卫兵小将们所做出极端行为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出于满足内心施虐欲的潜意识,但是在咱们和谐年代,你没有那个年代的“身份保证”,也只好把这种无意识的“本我”欲望在网上发泄一下了。

弗洛伊德认为完整的人格是由自我、本我和超我三个方面构成,在现实社会中,人的行为表现多受“自我”人格控制,从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遵守正常的伦理道德规范,而在网络社会这个现实伦理道德无法约束的情境下,“自我”的缺失导致“本我”的上升,因此人们可以毫不忌讳甚至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姿态采取各种卑劣的手段来宣泄情绪。正如一个网友在自己的博客中写的那样:“开心网就像一面镜子,用一个又一个组件,诱惑着我们投入其中。越是玩得投入,玩得忘乎所以,就越暴露了我们身上的human stain(人性本色)。没有了约束,胡作非为也就心安理得了。”(北京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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