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文山会海”要动真格等
2009-10-27高福生
高福生
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普遍要求削文山、填会海,并以红头文件对此进行了规范,但“台上讲得天花乱坠,台下听得昏昏欲睡”的“文山会海”却并没有“消肿减肥”,反而还呈“增肥”之势。这种流弊不仅消耗了大量人力、财力、时间、精力,又助长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降低了机关的办事效率,损坏了公务人员的良好形象。从“你开会,我开会,大家都开会;你发文,我发文,大家都发文。横批:谁去落实”的对联中,从“大会中会小会,会会有我:你说我说他说,说了也白说”的顺口溜中,不难看出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对此都是深恶痛绝的。
纵观各地近期出台的这些“移山填海”规定,在长达数千字的文件中,大多数的条文似曾相识,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和“三令五申”罢了。尽管多了一些细节上的规范,比如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和报告原则上控制在90分钟以内,电视电话会议讲话不超过60分钟,一般会议讲话不超过40分钟,交流发言不超过8分钟,上行、平行公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等。然而,这些看似冠冕堂皇的“细则”因为有着太多的“一般”和“原则上”,不仅给人们掌握执行政策的分寸带来了困难,也给一些喜欢钻空子的人提供了任意“发挥”、“随行就市”的机会。更何况,当“三令五申”变成了“六令十申”,这样的规定与废纸又有何异?
要走出发文遏止“文山会海”的怪圈,必须找准这种顽症的“死穴”。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对“文山会海”青睐有加,一是把它当成了一种“政治资本”。在一些干部眼里,做了什么并不重要,关键是自己能不能在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名。二是把它当成了一种“工作方法”。有些干部拿不出什么新举措,对上级的布置只能照抄照搬照转照发,认为会开了,文件发了,领导就算重视了,将来真有闪失,责任也会小些。三是患上了“会议依赖症”。少数干部感到不开会,不发文,似乎就对工作不够重视,有的甚至把开会、发文等同于抓落实。四是办文办会制度成了摆设,鲜见对搞“文山会海”的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
为何要重提“双百”人物
张铁
大凡“重提”某人某事某种精神,无外乎两个原因:一则因其长期或为人误解,或被人忽视,如果不加以澄清,可能会成为“历史上的失踪者”;二则是因此人此事此种精神,有着跨越时间的意义和价值,在当前时代,也能镜鉴世象、烛照人心。
日前人民网推出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推荐提名,无疑也是一次意味深长的“重提”。“双百”人物的推荐人选,闻一多、李大钊、雷锋、王进喜……鼎鼎大名、深入人心。这样的人物,不会湮没在历史的风烟中。“重提”的原因,是因为这些人物所蕴藏的精神,能成为当下社会的力量之源。
比如“狼牙山五壮士”,宁死不屈纵身跳崖,壮举中所含崇高的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至今仍有极大的激励作用与现实意义。再如王进喜“有条件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苦干精神,在国际金融危机未见底的当下,其意义不言而喻。因此,这次重提,除了重现其人其事其风貌之外,更重要的是深入挖掘人物的精神资源,寻求年轻一代继续前行的精神动力。
然而,我们也看到,快速变化的社会,也正在把一些英雄人物推向边缘,甚至遭遇到商业逻辑的“解构”。
如雷锋,不时会传出银幕或屏幕上要再现这位共产主义战士的新闻,而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并不是雷锋身上所蕴藏的价值,而是哪位明星会出演,又会如何渲染雷锋的初恋。不仅是雷锋,许多英雄人物也遭遇着类似的命运,不时曝出某劳动模范成为阶下囚的流言等。还原历史人物的真实固然没有错,把影视作品中高大全的典型形象变得更加贴近群众也没有错,但是对于人物身上的精神价值,一味用“戏说”的方式去解构甚至嘲弄,则透露出一种忘记根本的虚无主义。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样的解构,造成了公众的“看客心态”,不利于社会学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在这样的背景中,严肃地重温“双百”人物的精神气质,不仅是挖掘这些精神,推进核心价值体系形成,也是重新为这些有着历史意义和价值的人物“正名”。
或许,还有更多的英雄模范人物的精神,没有被更好地认识。共和国走过的路虽然不算太长,但一路烽烟坎坷,一路披荆斩棘,波澜壮阔中所形成的无形的精神资源相当丰富。能理解“双百”人物为国家为民族抛头颅洒热血中所蕴含的信仰力量、精神力量,才能更好地理解我们国家一路走来所秉持的精神气质,也才能更好地在历史之路上走下去。这应该是这次“重提”的最主要内容。
由是观之,要遏制和消除“文山会海”,不是简单的发发文件,喊几句“狠话”就能大功告成的,我们缺少的是严格按照文件和制度狠抓落实的勇气和行动。当务之急,一是要用制度来为“文山会海”消肿减肥。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凝聚在为老百姓所需要干的大事、好事和实事上,戒空谈、说实话、求实效、办实事,开小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把“一级讲给一级听”变成“一级干给一级看”:把“层层开会抓开会”变成“层层落实抓落实”:二是严格按制度对那些长、多、滥的会议和假、大、空的文件“对号入座”,让“高压线”带上“高压电”,及时把问责的板子打到位。只有远离了“文件秀”,“文山会海”才会走出恶性循环的怪圈。
让“数字出官、官出数字”一去不复返
刘纯银
针对社会各界深恶痛绝的虚报、瞒报、篡改统计资料等“造假”现象,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统计法》,加重了对这些行为的处罚力度。
统计工作是实行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的重要基础;是认识国情、民情,制定政策、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政府在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时,大力加强统计能力建设,统计改革和发展也不断推进。但不容忽视的是中国统计资料“失真”的情况还较多,特别是“数字水分”、“政绩数字”等不实统计现象时有发生。仅2008年,全国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就达1.73万起。国家统计局前任局长李德水曾披露,某年各省(区、市)上报的全年GDP汇总数据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增速高出3.9个百分点,总量差距高达26582亿元。这些现象无疑让人们对统计行为产生了“信任危机”。
为什么会有“统计注水”、“政绩数字”这个“怪胎”呢?这主要是由于统计法制意识淡薄,统计造假比较严重:现行统计体制抗干扰能力差,统计部门综合协调能力弱;有些统计制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数据的准确性:统计基础建设薄弱,基层统计任务负担较重;《统计法》本身不完善,影响实施效果等。加之一些统计违法行为得不到彻底追究,少数干部甚至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编造政绩得到升迁。据调查,《统计法》实施25年以来,处罚官员的最高级别是县级,县级以上的官员无人受到过处罚。而事实上,县以上的各级官员有不少人涉及统计数据造假,特别是GDP、财政造假,这说明当前对统计造假的处罚力度过松过轻。因此。要杜绝这种弄虚作假现象对统计法权威的侵蚀,釜底抽薪之举就是依照法律严惩统计造假者,让弄虚作假者承担的责任比完不成目标承担的责任更大,让弄虚作假者受到的追究比完不成目标者受到的追究更严厉。只有这样,才能让“数字出官、官出数字”一去不复返。值得高兴的是:新修订的《统计法》大大强化了法律责任,并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这“为惩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特别是打击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统计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经济社会越发展,统计工作越重要。当务之急就是各级政府要在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基础上,针对统计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以及统计改革中暴露出来的新矛盾和问题,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如果没有“阳光”统计的执法环境,同样也达不到预期效果。也就是说,如果不驱走统计上权大于法的“乌云”,就难以晒干统计中的“水分”。同时,也期待各地能以新的《统计法》颁布施行为契机,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巡查和检查等管理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切实维护统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