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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国文学生活

2009-10-26

山西文学 2009年8期
关键词:小人书博尔赫斯

玄 武

很难说我更喜欢荷马还是屈原,更喜欢希罗多德还是司马迁;是喜欢李白、李商隐、苏轼多些,还是《贝奥武甫》、《亡灵书》、《吉尔伽美什》那些西方古史诗;是喜欢《唐传奇》、《聊斋》、鲁迅,还是喜欢惠特曼、博尔赫斯、陀斯妥耶夫斯基更甚。有一点可以确定,我显然更喜欢作为阅读者的我,而非作为写作者的我。在曾历经的岁月里,我时常耽于阅读而荒芜写作。在一本书中感到的缺憾,寻找和阅读另一本书来弥补,如此周而复始。

我有限的藏书中,中国古代和西方文学的书籍数量上不相伯仲,前者可能稍稍多些,西方文学书籍中史学方面的书又占一定份额。至于中国当代文学,可能只有全部书籍的二成吧。因了古代、西方、西方古代的文学参照,我时常装B装酷,对中国当代文学和当红作家说三道四,有时还假装不屑于对他们说三道四,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实在不配,这个大多数也包括我自己。我想这种奇怪心态,在我这一代写作者尤其是有阅读习惯的写作者中,可能具备一定的量,一定的程度。

这种心态把人置于一种恍惚的境地中。想想看,一个人内心对话的对象,尽是死人。尤在深夜,在写作或阅读中,那些遥远的人亲切起来,鲜活起来,但当有时心境恶劣,不免会嗅到他们身上的尸体味道,看到他们落满灰尘的眼睛,或者黑洞一样的眼窝。看到他们的枯骨,有的人连枯骨也没有。

与此同时,现实变得飘忽起来,人会对明天要做的事和要发生的事感到厌倦,有逃离感,有不真实感,直到将发生的事变成曾经历的事,变成记忆,记忆久远,人才会怀恋,在怀恋中痛苦或甜蜜,并记下这痛苦或甜蜜。文字情结真是一种很偏执的东西,它总是固执地对现实进行否定。我猜这种心态,在写作者中也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且在以后,它会被当作一种病,需要在某些人身上治疗,需要在某些特定的人身上加重病情以使他取得某种成就。

但这些想法,是久远以前的事了。近几个月以来,我在现实生活中狼奔豕突,应付各种琐事。我甚至开始喜欢这种远离文学的生活,找到和享受其中的乐趣,包括人事上的乐趣,各种虚荣心得到满足的乐趣,也享受吹牛的乐趣和由吹牛惹来的麻烦。零碎而凌乱的闲暇,我用看电影来打发,很快且很长时间地,习惯了这种消遣。写这个文章时,我抑制住过三次看电影的诱惑;写到这里时我还是停下来,去看了三个多小时电影。

当然不是去影院。影院不能抽烟,影片又老旧。我所看电影,大多下载自网上,或寄硬盘在淘宝上拷录。为追求音效,电影多用AVI、MKV或TS格式,电影的音效若是DTS就更好,最起码需要是5.1声效的。为了这个,还去专门购了音响,又是一次可耻的小资行为。

在看电影的当儿我会想:作为一个有些写作和阅读年龄的人,我何以采取这样的消遣方式,而不是去读书或写作?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写作的热情去了哪里?我可能多少有点自责,但很快就过去了。有时还会自我辩解:不知意义,却去乱写乱读,那才是傻×之所为,而且越勤奋越傻×。

影视和网络,是我所处时代具有颠覆性的娱乐方式。这又是一个具普遍意义的命题:大概不会有人否认它们对文字的冲击和消解。我所看电影多是国外影片,加中文字幕。一次整理影片文件和做笔记时,意外地发现,在大量AV女郎里,夹杂着相当一部分属于西方文学内容的影片。比如《卡夫卡》,比如出现聂鲁达的《邮差》,比如《贝奥武甫》、《尼伯龙根之歌》、《奥德赛》,比如《霍乱时期的爱情》,比如由《百年孤独》改编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又比如由萨拉马戈获诺奖作品《失明症漫记》改编的《盲流感》。

看来,在远离文学的时候,我仍不能摆脱文学的影响,不能摆脱外国文学的影响。文学,已粗暴地、部分地,篡改了我的生活情趣,篡改了我的价值取向。外国文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捉摸的一部分内容。

更久远以前,我在村子里上小学三年级。中国的村子乏书可读,今天依然。我记得在家里翻箱倒柜地找,每天把东西扔得到处都是,灰尘荡得到处都是。我在阁楼上找到些红纸装订的东西,是家谱,记住了上面两个名字,温金珠、温金宝,是我祖爷爷那代的名字;找到几本《鲁迅选集》,什么《华盖集》、《野草》之类,翻来翻去看不懂。拿起《故事新编》勉强看,觉得写得古怪,记住了眉间尺这个名字和文中那种阴鸷的情绪。这些书后来被我撕了叠纸元宝,纸元宝是我那个时代孩子们玩的游戏。之所以提到《故事新编》,是因为它后来影响到我的创作,我曾写过一组神话类的像散文又像小说的破玩意,而且曾一度自认很牛,觉得比迅哥儿那书写得好些。当然,我的神话题材作品受西方文学影响更甚,这是后面的话了。

冬天一个下午,在外面疯玩要回家时,一个小伙伴衣袋里东西掉落到地上。我拿起来,是破旧的小人书,封皮不见了,第一页卷得剩一半。我翻了两页就迷住了,死搅蛮缠赖着要看。我花费了当时的巨大代价,用一叠纸元宝换来看这个小人书,但说好了天黑之前要还给人家。

已经黄昏了,那是我记忆里时间过得最快的黄昏之一。我一边看天一边黑下去,仿佛不时地发出噼啪的催促声,在当时,那可以算作一种惊心动魄的声音。我坐在院里的地上看,我妈叫我吃饭还是什么,我模糊地应,没听见她说什么;我妈在我后脑勺猛扇了一掌,我仍在看。那种天黑下去、纸上的图画和字迹渐渐看不到的急迫、无奈和恐惧感,至今记忆犹新。很多年以后,经历一些情感纠纷,当亲爱的人无法挽留地离去,那种含有悲伤的无助,使我一下子看到了那个坐在院子里读小人书的孩子。这本小人书,是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主人公那神一般的孤独骇住了我。至今我认为,这本小人书是我最值得记下的第一部西方文学作品。神一样孤独、冷漠,却又生机勃勃,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很多时候我沉浸在这本小人书的故事氛围里。家乡属丘陵地带,我时常独自在沟沟坎坎里乱转,想象自己像鲁滨逊一样孤独,想象独自开辟一块天地。至今我觉得,这本小人书是我最初得到的文学训练,这使得我能在日后忍受并享受写作中的孤独,在孤独中充满对世界的热情,当然,很多时候是充满对世界的厌倦的。

笛福的原著,我在上大学一年级才读到,仍然大为震撼。笛福的作品,有着斩钉截铁的推动力。文字素朴直接。没有类似旁枝斜逸的东西。他只说事,一件接一件地就下去了。这种素朴的文字,像盘古的斧头一样,充满力量和造物的可能性。成人之后有疑惑:笛福为什么没有在作品中谈到性的孤独?我一度觉得有缺憾。后来读到《礼拜五——太平洋上的灵薄狱》,是法国作家图涅埃根据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改写的,觉得有意思。

同样在小学,同样是小人书。一个暑假,我在父亲工作单位的图书馆,发疯一样看书,看了比我小学五年除这个假期外的看过的小人书加起来还要多好多倍的小人书。书不能带回,我一大

早就去,下午再去。后来混熟了,中午可以不回家,被管理员反锁在图书室里一直看到他下午下班。我还应父亲蛮不讲理的命令,对读过的每本小人书都写一个读后感,每个读后感不少于一百字,否则不得再去图书馆。这真是一个惨无人道的命令,像我读小人书的行为一样疯狂。但是最喜欢的一套连环画,读后感我却没有完成,我实在找不到言语可以表达。这种习惯延续到现在,在最应该说话的时候我往往失语,最应该写的东西和最想写的时刻我往往迟疑。

这套连环画是《古希腊罗马神话》。我慢慢记住了那些绕口的人名。父亲勒令我一小时内写完这个读后感时,我仅写了几个人名:雅典娜,宙斯,普罗米修斯,阿喀琉斯,奥德修斯,阿伽门农,忒修斯,美狄亚,伊阿宋,海伦,卡珊德拉。

那时候,我把阿喀琉斯念成阿客琉斯,我父亲没有纠正我。那个什么修斯?我写出来问父亲。写错了!那是个字吗?你可真是发明家,又发明了一个字!父亲板着脸。我被罚站一小时。

与当时我在乡村背景下掌握的故事相比,这套连环画内容有着匪夷所思的效果。我当时说不出个中妙处,只是觉得处处不一样。那种想象力的强劲和饱满,那种不作善意遮掩的惨烈和悲壮……更要命的是,光胳膊光腿在画面上横飞,它们令我在暗夜里睁着眼睛想入非非。后来的青春期,我仍然会在暗夜里睁着眼睛想到它们。“看到光胳膊就想到光腿,看到光腿就想到裸体。”迅哥儿一边咳嗽一边挖苦,他剧烈的咳嗽声远比挖苦声刺耳。但他的话和数字一样准确。在封闭的时代,这套连环画无形之中,帮助我完成了早期的性启蒙教育。

接下来,《天方夜谭》出场了。仍然是残破的书,只有第二卷和少半部第四卷,但属于真正的书而非小人书。它们的到来,就像书的内容一样神奇,我这样说是因为,实在记不得是怎样得到它们的了。一遍一遍地读这一本半书,我从中领略到世界的广大和荒凉,最原始的地理概念从中得到。

我并不知“天方夜谭”的含义。长时间里,以为是指一种叫天方夜的毯子,坐上去就能随便飞,想去哪儿它忽的一声就到了。“飞机飞机落一落,让我小娃儿坐一坐。”天空中出现飞机拉线时,孩子们在野地里奔跑、追逐,齐声高喊。我望着他们,望着飞机,眼里可能有不屑。我讨厌飞机那种冷冰冰的僵硬的东西。那时候,我一定在想着叫天方夜的毯子。在想象里,我已无数次坐着它追过黄雀和鹞子,飞到悬崖上摘一枝无人能摘到的孤零零的酸枣,飞到天安门上空。我坐着它在夜里飞过闷蛋家的院墙,去看他家的兔窝里有没有我被偷走的兔子。我小学的范老师对我非常好,我成年以后还偶尔梦到她。所以我一定也想过用毯子载范老师去天安门,毯子上还载着她的自行车。小学时每逢期末,我们学校的学生须去五里地外的村子参加考试。其他同学步行,唯我例外,坐在范老师自行车后面或前梁上。我一定也想过坐着毯子去阿拉伯,去找辛巴达和阿里巴巴,他们的样子,有点像村里一个叫和尚的半大小子,他和我好。我也要顺便看一看阿里巴巴那个聪明、勇敢、会跳舞的妻子,她可比我女同学妮圪塔好看得多。

这本书的结局,像它的到来一样神秘。一天,我从枕头下抽取时,抽了个空。找了将近一个月,仍然是空。它没了。没有人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直到一两年之后我才知道,有一次舅舅深夜来我家,从我枕头下面抽走了它。当时我熟睡,也许在梦里正坐着天方夜毯。

《鲁滨逊漂流记》、《古希腊罗马神话》、《天方夜谭》,在我的世界的尽头,在我的时间的源头,孤零零放着这三种残破的书卷。它们发出奇异的光泽,昭示着不尽的可能性,当然,也许它们展示的只是唯一性,一个对我未来兴趣和职业选择的宿命性结果。但无论如何,对我来说,它们就是光,是光的源头之一。

记忆是具有欺骗性的。当追忆童年读过的书时,何以我只记得这三种书?或者说,是否可以倒过来讲,我后来的阅读和写作兴趣,致使我加重或夸大了对这三种书的记忆?

我现在的追忆有点像忆苦思甜,“我那时候”、“我们那时候”这种调调,是多么令人生厌,我自己看了都烦,所以要加快记述。初二时,我迷上诗歌,订阅了一份《诗歌报》,当时,这大概属于一种前卫性的文学报。我摘录过博尔赫斯一首诗,整整齐齐抄在一个崭新的笔记本第一页上。这首诗是西川翻译的。校图书馆很破,只有郭小川《团泊洼的秋天》之类的书。以我当时稚嫩的眼光来看,也知道博尔赫斯和郭小川是多么的不一样,后者又是多么的假,满纸排比句,像学校开运动会时校长讲话一样空洞。

高二升高三时,我借了高年级同学的旧高三课本;省下的钱,在县新华书店购了一套四卷本的《约翰·克里斯朵夫》,价格是八块七毛钱。我记得那时的兴奋和骄傲,走在县城大街上,阳光满眼,像水光一样轻柔地晃荡。这是我真正拥有的第一套西方文学作品。

那时候已经写了不少所谓的诗,也发表了一些。已经接触朦胧诗,开始读雪莱、拜伦、朗费罗的诗作。《静静的顿河》也是这个年纪知道的。肖洛霍夫还是肖霍洛夫,我到现在还搞混。从同学处借这书翻了几页,觉得野,有些地方还“流氓”,脏。比如写到阿克西妮亚的章节。这样感觉这书,现在想来,肯定与当时青春期的微妙心理有关。

大学是阅读的黄金时节,从读书的集中程度、专注程度来说如此,从阅读能达到的理解力来说如此,从阅读对人产生可能产生的影响来说更如此。四年里我大多在图书馆度过,课经常是要逃的,甚至为了逃避查宿室的人员,去校外租过房住。

这个阶段,开始努力架构自己残缺的知识体系。我学的是中文系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对古典文学尤其唐宋文学兴趣较浓,从这里人手,很快对与自己有着同样兴趣的西方现代派作家开始着迷,比如庞德等意象派的诗人。我后来写诗的七八年里,受意象派诗人的影响明显高于受中国当代的朦胧诗人的影响。

我愿意尽可能按照时序,来叙述我所读到的西方文学书籍,以及在读书中经历的事。童年时期接触到的西方经典,细细借来重读。尤其是古希腊神话和荷马史诗。读了仍然不过瘾,去买。至今荷马史诗不计英文本,我起码有三种以上的译本。或许是与所学专业有关,我习惯于中西方比较着来读,比较着做笔记,在读古希腊神话时,又读《山海经》、《搜神记》和袁珂先生编著的《古神话释义》,渐渐萌发了创作一个系列神话题材作品的想法。起初想采用诗或诗剧的形式,但不经意读到江河的组诗《太阳和他的反光》,傻了。至今我认为那组诗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白话汉诗能达到的高峰之一。写作神话题材作品的想法我于是按捺了很多年,到今天也没有彻底完成这一系列。

这一枝系的书又读了不少。除荷马史诗外,有巴比伦史诗《吉尔伽美什》,印度史诗《罗摩衍那》、《摩诃婆罗多》、《云使》,北欧史诗《贝奥武甫》、《尼伯龙根之歌》,埃及《亡灵书》中的诗篇,还有古波斯英雄史诗《列王纪》。文艺复兴时期

的西方经典我比较喜爱,但相比之下,古英雄史诗那种悲郁沉重、质朴道劲的气息更受用,那种庄重和回环美得无以复加。莎士比亚读过一些,没读完,受不得他的饶舌式的雄辩和华丽,也受不得塞万提斯老哥流浪汉式的油滑。老但丁对我来说,始终是一座高不可测的山,不,不是一座,是群山。我从来不敢对他说不字。对世界文学而言,老但丁创造了一个可怕的尺度。

属于这一枝系的作品,还有歌德的《浮士德》,麦尔维尔的《白鲸》,艾略特的《荒原》,佩斯的《远征》,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等。我将他们统称之为具史诗品质的作品。后来,又将《追忆似水年华》、《日瓦戈医生》和《静静的顿河》补充进去。我一直不喜欢托尔斯泰。勉强着读完《战争与和平》,他的写作也许仍然是伟大的和值得尊敬的,但他不适合我。他的写作,精确得和现实没有距离。他那种文人式且身体力行的济世情怀,在我看来是极为荒唐的,可笑的,是无聊和无意义的。

这一枝系的作品还有另一向度,就是童话。我将具有这种童话品质的作品归为一类,算是史诗性作品的小枝权。除格林兄弟、伊索等经典童话之外,这一类的作家作品有:吉卜林的《丛林之书》,梅特林克的《青鸟》,霍卜特曼的《沉钟》,王尔德的童话作品。我甚至曾经将中国当代作家莫言的作品《透明的红萝卜》归于这一类中去。顺便提一下,莫言是当代作家中能让我怀有敬意的极少的一位。

相关的理论书籍也去找来读。印象里最早最深刻的,是一册叫《熵:一种新的世界观》的书,不大厚,译本估屈聱牙,读来十分不舒服。但书的内容长时间里影响着我。这是使我带怀疑观去经历、去看问题的第一册书。认真读过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薄薄一个小册子,看了很多遍,这个书现在因共和国总理的推荐而尽人皆知。

读过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现在返回头去看,我当时所读也大多是一些时下流行书,黑格尔,尼采,叔本华,萨特,弗洛伊德,荣格,傅雷译的丹纳作品《艺术哲学》,如此等等。

书太多了。就像在漆黑的屋子里光陡然全部涌进来一样。几年里我的眼睛迅速近视下去。能读懂不能读懂一略统统去读,不能消化的就暂时强咽。时间证明,在那个年龄这样的读书方法是有效用的。

奇怪的是我恰恰错过了一批写实主义的大家经典作品,像狄更斯、雨果、莫泊桑、左拉、福楼拜、巴尔扎克。至今我仍然不喜这种写实的作品,讨厌他们的铺陈和没完没了,但雨果和巴尔扎克已经在读了。第一次认真读雨果,是他的《九三年》,他的非凡笔力令我吃一惊。再读《悲惨世界》,发现自己以往对雨果的认识实在是出了偏差。他完全不是教科书上刻板评价的那种作家,一些地方他写得如此饱满和激情,人物的情欲呼之欲出。同样,因为受强迫性教育产生的逆反心理作怪,我反感契诃夫,认为他是又一位所谓“教科书作家”。一直到1997年,我对单位生活腻歪透了,觉得再这样下去迟早会窒息而亡。我决定辞职、开始自我放逐时,才喜爱上契诃夫的作品。在坐上火车南下时,背包里仅有的一册书便是契诃夫。

还有一位诗人值得在此记下,是智利诗人聂鲁达。他的《二十首情诗和一支绝望的歌》,那文字的灼热让人目眩和自惭形秽,我怎么就写不出他这样的诗作啊。后来又读到他的自传性散文《我曾历经沧桑》,同样喜欢得忘乎所以。聂鲁达的《诗歌总集》,当时无法买到,校图书馆有。一两个月里,我钻在阅览室读这本厚厚的诗集,为了方便,将这书悄悄塞在一个地方。不久因考试还是别的原因,有一个多月我没去,再去阅览室时,那册书仍在原位,在高处的书架上。我取下时灰尘荡了我一脖子。

那一刻我歹意大作。我找到一个让自己心安理得的理由:书是为人服务的,既然大家都不读这书只有我读,这书所服务的人,仅剩我一个了。就是说,我就是这书所要服务的人。那么我何不将此书据为己有,让它彻底地为我服务?

我将此书借回,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成批成批地借书。借后谎称书丢了,向图书馆交纳罚金。罚金是书价的三倍。想想看,图书馆的书多是80年代以前的书,价格极便宜,一般的书都是一元零几分钱啊。像聂鲁达《诗歌总集》,七八百页的精装书,定价仅3.35元,三倍价不过是10元左右。当时市面上,这样的书至少定价在30元以上。

大学毕业前,我已经拥有上面提到的所有书籍,总量大概在3000册,当然校图书馆的书只占极少一部分,属于市面上买不到的书。这些书中至少一半以上属于外国文学。宿室无法存放,只好在校外租房住了。

那时傻得很,时不时会对着朋友和同学,发出“坐拥一床书不亦乐乎”的酸溜溜的感慨。现在想来,那其实也就是一种炫耀,一种装模作样和自吹自擂。不过,也的确就在这个时节,我完成了自己初步的知识积累,初步的知识架构,以后只是延深和补充而已。

很长时间里我不喜欢卡夫卡的作品。直接的原因很搞笑:卡夫卡这个名字我本能地排斥,觉得像某架机器的名字。我讨厌所有机器一样冷冰冰的事物。我不习惯卡单刀切入的写作方式,作品单调而深入。他的作品太过锋利了,像刀片,哗啦啦切开一个个伤口给人看。这样的作品象征性过强,犹如一个个寓言片断。有时候我又觉得,卡的作品像极了一个个数学公式,抽象,精确。

但我又不能不承认他的伟大。他的伟大有时令人感到悲哀:卡夫卡之后百年了,全世界的写作者仍在或多或少地接受他的影响,或多或少地在他的阴影下写作。我自己也一样。

还有一个特例,是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我对这部犹如天书一般的作品的阅读是全然失败的,对萧乾老先生干净利落的翻译,我也深表疑义。读这个书对我来说是一无所获。但是,我感兴趣乔伊斯将古神话与现代生活并置的叙述方式,这种方式使我颇受启发。有些事就是这么简单,就像一个故事里说的:某个部落的人世世代代从不跨过村口的一块石头半步,因为祖训说跨过去会带来灾难。后来发生饥荒,人们纷纷饿死,却不敢跨过石头找吃的。有一天有个勇者终于跨了出去,他发现了一个世界。

乔伊斯便是那个打破成规、发现和呈现另一个世界的人。

与卡夫卡和乔伊斯不同的情况,是昆德拉和卡尔维诺。我不喜欢昆德拉的所有作品,今日依然认为,昆只是个二三流作家而已。卡尔维诺的文风过于轻佻,他像个用文字玩杂耍的艺人。那种笨重、原始、凶猛,有着强大原动力的作品,才更合我胃口。

就像惠特曼。

初读惠特曼的《草叶集》仍然是在大学期间,大四的第二个学期,春天一直读到盛夏,到学校毕业。同学们作鸟兽散,学校如同收割后的庄稼地一般干净而荒败。我却因读《草叶集》内心获得一种奇异的宁静。难以说清,这个书对我产生过什么样的影响。但是它对我来说是太重要了。

惠特曼,我常常猜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身上有着猛兽的气息。我由他想到盘古,想到刑天或者夸父,总之是一个有着开创天地能力的

巨人,一个孤独有如天神的巨人,一个孤独而快乐的巨人。他作品中弥漫天地的原始气息,使我想到我的阅读成长中的很多重要角色,比如鲁宾逊、辛巴达,比如很多西方神话人物。

这是一个有着浓厚宗教情结的写作者。他的作品中几乎涵盖天地,无所不包。他的个人气息无所不在。我因读他的作品而开始阅读一些宗教书籍,由《圣经》而及《古兰经》,到一些常见的佛经、禅宗理论,还到处寻找古波斯拜火教的一些理论来读。

前面说过,我习惯于将西方经典作品与中国古籍对照来读。读《草叶集》时,我是拿着《老子》一起来读的。这也许会被看作是一种荒唐的读法,但我自得其乐。老子是单本,《草叶集》是上下两册,三册书中密麻麻写了很多感想和注语。虽则两种书的语态截然不同,一个内敛,一个带有侵略式的扩张性质,但我还是看到两种书中很多共通的东西,并为之欣喜。或者这只是我自以为看到了。

因惠特曼,又草草阅读了《易》,当然是不求甚解的读。对《易》这样伟大的书,只敢说自己翻了一下而已。我那时候写诗,对《易》中诡异的意象尤有兴趣,曾试图以《易》来建立自己诗歌中的意象群。

再后来,看到已故诗人顾城,在一篇文章中谈到自己喜欢惠特曼。我不禁哑然失笑。实在看不出顾城的诗风,和惠特曼有什么关系啊。同样,或许也会有人这样说我。

应该谈到拉美作家了。我愿意前面所有的文字,都是为接下来的叙述做铺垫,以说明拉美作家对我阅读成长的重要性。从富恩特斯、卡彭铁尔到略萨,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博尔赫斯和马尔克斯。

自初高中博尔赫斯的一首诗在眼前惊鸿一现之后,一直到大学生活将尽,我才系统读到博尔赫斯的作品,从那时一直读到现在,16年了。

博尔赫斯是巨大的存在。他的睿智,博学,文字的内敛,他以思辨式语言达到高度感性;他所有的文字都像反光,而这些反光吊诡得找不到光源。我记得自己第一次面对大海时,想到博尔赫斯的诗作《致大海》。于我而言,真正的大海不像呈现在眼前的这样枯燥、肮脏和无趣。真正的大海,乃在博尔赫斯的那首诗中,它诡异,神秘,包融一切,永无穷尽;它延伸出传说,从龙王爷到哪吒到深海屠龙的贝奥武甫。即便曹操的《观沧海》也比现实中的大海强。博尔赫斯还写过一首关于剑的诗,诗中透出的阴冷犹如刀的锋芒直逼人心。剑器也是我心爱的事物。在一篇关于关羽的长文中,我以刀为名作为后记。

我也喜欢博尔赫斯那些所谓的小说作品。他对时间和空间苦心孤诣的阐释,他对“所有的故事都已经被讲过了”的沮丧,所有这些我都深会于心。我是多么的赞同他啊。包括对他那个日本老婆玛丽亚·儿玉。作为一名汉语写作者,我因博尔赫斯对中国文化的向往而深感自豪。2003年博尔赫斯的遗孀访华,我甚至有前往拜会她的冲动。这冲动与2008年去看奥运开幕式的冲动相较,后者的程度几乎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了。

博尔赫斯的评论别开生面。我读几乎所有能找到的关于博尔赫斯的东西,读他提到并欣赏的东西,由此而喜爱上霍桑。大约在1997年我停止写诗,开始写散文体的东西。我所写第一篇貌似小说的小玩意,便是模仿博尔赫斯的文风所作。至今反观,我还是非常难堪地,在我有限的作品中模糊地望到博尔赫斯的身影。在我稀薄的文字的后面,端坐着瞎了眼的老博尔赫斯,他手里捏着我的文学价值观。

但这并不是说,我全盘接受他的观点、他的书。博尔赫斯有一组短篇小说,好像叫做《恶棍列传》,在我看来拙劣不堪。我简直不能相信,它们出自博氏笔下。这组东东真是太丑了。那种夸张的猎奇性,那种煞有介事,那是一个糟老头子在一本正经地装B。尤其他还写过一个叫《秦寡妇》的短篇,写中国古代一个传奇性的女海盗。这个短篇让我觉得特别恶心。

博尔赫斯的作品读得久了,会感觉书卷气太重,暮气太重。读得让人不想写东西。我会想到惠特曼,想到那种粗野和不羁,依托那种力量使自己挣出来。挣出来时的感觉只有一个字,好。太好了。

马尔克斯是另一个极端。他的《百年孤独》创造了一片文学的热带原始森林,在读者的阅读中,这片森林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延伸。《百年孤独》,几乎是一部读不完的书。它所叙述到的所有事物,都具有某种粘连性,粘连性促使读者联想,由此作品的丰富性得到扩展。“很多年以后”,想想这个句子如今在白话文字里多么普及。多少年以后,我为摆脱不掉这个魔咒一般的句子和这个句子引发的叙述方式,陷入极度愤怒的情绪之中。“啪”的一声,我将手中的茶杯摔在了地上。这是一个句子毁灭了一个茶杯的故事。上一个的句子的造句方式,则属于博尔赫斯。

与《百年孤独》相较,《族长的没落》我读起来有障碍,也许与翻译有点关系吧。《瘟疫中的爱情》这本书,我很晚才读到,没有读《百年孤独》那样的震撼效果。与此相反,我读到过马尔克斯的两个中短篇小说集子,它们简直让人激动到发狂。每读一个小说,我就得让自己停下来干点别的。小说的推动总是匪夷所思,根本无法预料会如此进展,又如何结束。作者几乎是随心所欲地书写。我作一个不伦不类的比方:在我心目中,他在写作中达到的自由度,几乎可与中国古代的庄子相较。

马尔克斯,他作品中的神话气息,他飞举的想象,他叙述的自由,他对现实的裁剪和处理,所有这些我都欢喜。于我,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作家,一个我竭力想摆脱的作家,他就像一个让人爱恨交加不能自已的女人。2007年,我开始写作一个与个人成长史有关的长篇作品《八十年代》。这个东西在写到十万字左右的时候,我不得不停下来。马尔克斯,此刻我几乎咬牙切齿地写:这个老东西像一只鬼,他扭着我的笔触跟他走。“马尔克斯加中国经验,能搞出这样的东东已经很牛很拽了。继续把它搞完吧。”青年小说家手指看了部分章节,在QQ里假惺惺地安慰我。

《八十年代》这个东西就这样搁到现在。它好比一亩种得稀落落的庄稼,我种了一半就不管了,也不去收割。庄稼成熟后落到地里,继续疯长,《八十年代》,在我已经扩变成了别的东西。2008年,在鲁院学习期间,我所做的最重要的事是阅读拉美作家作品,我要努力和马尔克斯算清账。现在,我又有重拾《八十年代》的念头,我不能保证马尔克斯阴魂不再现。如果《八十年代》是一个渺小到不值一提的破东东,也罢;但万一它因马尔克斯而伟大,那可真是一件无比扯淡的事。

还需要花一点笔墨,记下几部于我重要的书籍。萨拉马戈,他的《修道院纪事》棒呆了,译者范维信的文笔也好。不知为什么,这部书很少有人谈到。我记得当年这书刚出版不足三月,就有新闻说书店卖不动纷纷下架。我很是不平和难过。果不其然,在一个折价书店里我遇到这书,一口气三折买了五册,后来纷纷送人。萨拉马戈的行文漫不经心又游刃有余,他的语速似乎慢,但每一句话带起千年,每一个句子能同时达到嘲讽、庄严和悲悯,貌似理性的表述,却达到强烈抒情性效果。

我读到的萨拉马戈,他讲故事只是为叙述而服务,讲故事只是一个手段而非目的。我从他文中看到鲁迅,也看到古英雄史诗中的回环和阔大之美。萨拉马戈另有一部译成中文的作品,是《失明症漫记》。

再一个作家同样少有人提及,是以色列作家阿格农,他的作品《蓝山》,将乡村经验处理得如同神话。目前我依靠他来打击马尔克斯的嚣张气焰。但阿格农,是否也会因自己作品中马尔克斯幽灵的显现而深感沮丧呢?

第三个,巴维尔的《哈扎尔辞典》。这是一册可以称作神奇的书。

第四个,辛格。我喜欢他白开水一样的句子,白开水一样干净的句子。喜欢他笔下的人间烟火气息,那些小人物的悲伤,欢乐,混日子,一切是多么真切。

海明威和福克纳的名字同样需要被记下,我喜爱海明威的人,喜欢他文风的简洁;喜爱福克纳文风的暴烈。但在这里不多说了。

我的经验,读西方文学久了,必须潜出水面喘口气,译体文实在是让人信不过。这时候我以读古籍作为喘气,又或者反过来,读古籍久了以读西方文学作品作为喘气。我讨厌欧化长句,觉得长句是非中文的。在写作时尽可能采用短句,口语古汉语夹杂,尽可能感性描述,时常采用类似病句的插入语。我觉得这样爽,当然会有人说这样傻,但由他们去好了。

眼下的我除了看自己有兴趣的、由西方文学作品改编的电影之外,沉溺于中国古籍之中,尤其是唐宋传奇志怪小说,如此有两三年了。所读与此相关的西方书籍,有谢弗的《唐代的外来文明》,日本学者谷川道雄的《隋唐帝国形成史论》,法国沙百田的《中国基督徒史》,如此等等。

其实我心里是明白的。狭隘如我者,说到底,还是喜欢中国古籍甚于西方文学作品。

责任编辑吴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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