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是一种公民权利
2009-10-22熊培云安替
同舟共进 2009年7期
熊培云 安 替
编者按:本刊两位作者读罢第6期《古巴无人上访》(作者张心阳)一文,对“上访”作出独到的延伸性解读,兹摘于此,以飨读者。
中国部分地方政府为什么限制上访,笔者通常只作此积极理解:有些人认为在中国,权利实在是太宝贵了,所以中国人要省着点用。甚而,其目的或许就是要建立一个“权利节约型社会”,“以不用上访权利为荣,以使用上访权利为耻”。否则,你将很难理解有些地方为什么会有“零上访”与“上访一票否决”之政策。
民主国家其实有上访。美国宪法明文规定人民有“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因此国会办公室都是全面向民众开放的,甚至不需要检查证件。议员们在不放假的日子、不去国会的时间,都需要呆在办公室里面接待访民。公民打个电话就可以预约时间。这个“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也是后来的国会游说的法理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