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日周:县委书记的岗位至关重要
2009-10-22马小林
马小林
县委书记要管住自己
《同舟共进》:最近中央历史性地对2000多名县委书记进行轮训,说明了高层对基层问题的密切关注。基层干部作为基层施政的核心,掌控一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财、物调配权、决策权,有人就说县委书记“除了外交、军事、国防这些内容没有,他们拥有的权力跟中央几乎没有区别”。您怎么看待这个说法?您认为基层领导和基层政府,应该怎样给自己定位?
吕日周(以下简称吕):县委书记这个岗位非常重要,中国历史上也长期实行郡县制。共产党执政以后,县委书记既要把党的建设抓紧、抓好,也要努力进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尤其是文化建设,要培养领导干部的是非感、正义感,这是共产党员的一种根本理念。党建的任务已经相当繁重了,何况还要抓好地方上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上述的建设一环紧扣一环,互为因果关系,忽视了哪一方面都不可以。所以,对县委书记的要求必须全面,要有总揽全局的本领。
现在,我们处在新旧体制交替的过程中,光靠传统上的总揽全局还不够,县级领导更要有改革创新的精神。一个县委书记要把一个地方搞得与众不同,就必须战胜旧思想、旧体制的束缚,要承担的压力相当大,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灵活的工作方法,稍不谨慎,就会坠入深渊。我想起见过的一副对联:“把持住,把持住,掉下去就很难再上来;别染上,别染上,染上去就不易洗干净”,这就是说县委书记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回想我过去成功的地方,就是对自己要求严格;要说有什么教训,就还是有对自己不严格的地方。只有管住了自己,使自己的执政光明正大,公道正派,一切在阳光下操作,县委书记才能担当起这个重任。
我觉得县委书记的压力首先来自于自己,若是把升官发财、上级好评放在后面,把为老百姓做事情放在第一位,我相信这些压力是可以得到化解的。记得父亲对我说过一句话:大不了回家当农民。共产党员就是要有牺牲精神,县委书记会牺牲更多。如果当了县委书记还想正常过礼拜天、正常上下班,肯定当不好县委书记。
《同舟共进》:您当年在原平县时,工作的难度和压力和现在的县委书记相比怎样?
吕:从改革开放的角度看,现在县委书记的工作比过去好做多了。我那时所在的原平县地处黄土高原,不沿海、不沿边,又是当时省唯一的综合改革试点县,在经济、政治、干部、住房和医疗制度改革等方面都要齐头并进,压力是相当大的。就连请北京师傅来县做西装,县委书记带头穿西装都要引发争议。而现在,30年的改革开放的成果已被大家普遍接受,当然,也有一些深层次矛盾暴露出来,难度也不少。但总的看来,绝大多数的人认同改革,支持改革,这是不可逆转的潮流。
基层干部的工作动力是什么
《同舟共进》:有些媒体评论说,基层干部拼命干的主要动力是职位升迁,官员的决策多从如何为自己创造更多的“政绩”角度出发,旨在实现自己私人收益的最大化,而忽视了普通民众的需求,您怎样看待这个现象?
吕:当然不能认为所有的干部都这样,但这种现象是存在的。某些干部忽视民间需要,只考虑创造自己的私人利益,这种行为产生的根源就是现行的干部体制。我们的干部指导思想和标准都是世界上最好的,要求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问题就出在干部体制,即干部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法上。现在人们有时候把干部制度和干部体制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混用了,干部制度的优越性掩盖了干部体制的问题,而干部体制的问题又贬低了制度的优越性,这样很不利于干部体制改革。一方面要求干部为人民服务,而另一方面又不能从党内民主、社会民主的方面实现对他们的选拔任命。这样的矛盾就使得真心为人民服务的干部得不到什么实惠,为领导服务的干部反而得到好处,就容易产生干部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的现象。这种不良风气蔓延开来,很多干部随大流,结果造成有些地方出现了上面提到的那种局面。解决这一类问题,还要从干部体制入手,逐步扩大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通过民主的办法决定干部的任用,其中也包括舆论监督:我曾经在长治要求报纸放开监督,有人说是“丢了官心,得了民心”。可以说干部中蕴藏着巨大的为人民服务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实行民主就能把这些调动起来。
关键是真干还是假做
《同舟共进》:目前,一些地方官员面对负面新闻,尤其是面对群体性事件时,采用捂盖子、打棍子等办法,压制甚至打击报复媒体的舆论监督,剥夺群众的知情权。有学者指出这是典型的“阶级斗争思维”,“都到21世纪了,有些官员还在使用20世纪的政治话语”。您怎么看?
吕:这确实是一种陈旧的政治思维,不够民主。党采取的领导制度是民主集中制,但这是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中制,不是领导班子成员民主加一把手的集中,更不等于先集中、后民主的所谓“集中民主制”。一些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的误解,使他们不走民主程序,而走的是“水不过地不湿”的、不真实的民主程序,搞家长式的作风。所以,必须好好研究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法。我曾经采取的办法是在差额票决、多案票决前提下的常委会的民主加上全委会的集中,以这样的程序实现民主集中制,就能制约一把手的权力。之后再逐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从党内民主逐步推向社会民主。这样评价干部的体系才有比较明确的标准,个人再打击压制舆论,就是压制自己了。
《同舟共进》:您现在担任山西省改革创新研究会会长,“改革”是您经常提到的词语,您也到不少地方进行考察、调研,您认为基层治理的哪些方面最需要改革?能谈一谈目前比较成功的,从村到乡、到镇,从镇到县的基层民主改革的思路框架是怎样的吗?如何使基层的改革更具实效性和操作性?
吕:现在基层的当务之急是要研究方法。我们党的理论、精神都是很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出了些问题。理论和实践有一个中介环节,这就是方法。科学发展观要配套科学工作法:发现问题、公开问题、解决问题、追究责任、案例教育。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能力,不能对问题熟视无睹,充耳不闻。发现了问题就要公开,不要“家丑不可外扬”地采取“摆平”的办法。“摆平”很可能就是发生骇人听闻大问题的根源,而解决问题也不只是就事论事,要举一反三;追究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连带责任,尤其是对不作为的人;还要追究体制问题,避免追究力度大了,负责任的人却少了的现象。
我也注意到,经济体制改革在东南沿海地区快些,而民主政治方面的改革可能西部还好些。特别是四川雅安市委副书记张锦明在当地做的,就是扩大选举,从村里扩大到乡里。而且她还试行了政协不参加政府召开的会议,而参加党召开的会议,进行政治协商,可以说这体现了政协本身的职能。类似这样的基层案例还很多。
《同舟共进》:您能具体谈谈这方面的经验吗?
吕:比如山西省搞“治超”(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原来治了七年,但效果不是很好。不能说省政府力度不大,指导思想不明确,也不能说下面的同志工作热情不大,就是没有实现问责后的“追责”,把最根本的原因找出来。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任山西省治超办总督察员之后,提出“治超五法”,全省加大追责力度,现在我们的治超已是全国第一。这当然是大家的功劳,同时说明关键看你是真干还是假做,真干就会有很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