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状告菲亚特 窃取商业机密
2009-10-21
据法新社20日报道,中国汽车制造商长城汽车周二表示,已对意大利菲亚特公司提起诉讼,理由是“菲亚特侵犯长城汽车商业秘密”。而就在不到一年前,菲亚特状告长城汽车侵权一案刚以败诉告终。在经历了多起外国汽车制造商状告中国“山寨”车的案子后,这起中国厂商反诉的案件在业界引起轰动。
长城汽车公司宣传部部长商玉贵表示,长城汽车已掌握了确凿证据,证明菲亚特曾私自到长城厂区研发场地,偷拍了第一款长城精灵轿车在研发期间的照片。长城汽车认为,菲亚特涉嫌以不正当手段窃取他人研发信息,侵犯了长城汽车的商业秘密,其目的是阻碍长城汽车在欧洲的销售。据悉,9月底,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向菲亚特驻上海总部送达了相关的起诉状,但后者以“不是菲亚特总部”为由拒绝签收,并要求将其送达意大利菲亚特总部。对此,10月19日,菲亚特有关方面发表声明称,菲亚特目前尚未接到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法律文件,所以并不了解导致这项诉讼产生的理由。菲亚特表示,在该企业发展的110年历程中,从没有抄袭或仿效过世界上任何其他汽车生产商的车型外观设计或风格造型。
事实上,两家公司恩怨由来已久。早在2007年6月,菲亚特公司就向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长城汽车的精灵轿车侵犯了菲亚特新熊猫小型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尽管去年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证据不足为由对菲亚特提出的请求不予支持,但同年7月意大利都灵一家法院却一审裁定,“精灵”模仿了菲亚特的“熊猫”,禁止前者在欧洲地区销售。
汽车行业资深分析专家向寒松认为,如果菲亚特没有将所拍照片中的一些元素用到自己的车型上,就构不成侵犯长城商业秘密,因此长城胜诉的可能性并不大。此外,业内专家表示,国内汽车企业在逐渐壮大的同时,需要学会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胡 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