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教育价值观的真正确立
2009-10-20司晓宏
司晓宏
摘要:党的“十七大”报告从“改善民生”的角度论述了教育的价值和功能,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首创。它展示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教育价值和功能的重新诠释与定位,意味着我国社会关于教育价值观和教育功能观的主流认识正在由以往盛行的“社会本位论”向着“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方向嬗变和演进,昭示着“以人为本”的教育价值观在当代中国社会的真正确立。探析这种嬗变的渊源和精神主旨,无疑与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密切相关。
关键词:以人为本;社会本位论;教育价值观;科学发展观
中图分类号:G40—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283(2009)05-0095-05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十七大”报告中有关教育问题的重要论述,不仅进一步重申了教育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更为重要的是,报告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角度对教育的价值与功能进行了全新的定位和阐述。从“改善民生”的视角和维度来论述教育的价值与功能,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首创。它蕴含和昭示着我国社会关于教育价值观、教育功能观的主流认识,正在由以往盛行的“社会本位论”向着“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基本方向嬗变和演进,而这种嬗变和演进的精神实质与党的“十七大”报告所倡导的灵魂性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是紧密联系、一脉相承的。
一、从“改善民生”的视角与立场来看待教育的价值和功能是我党历史上的首创
纵观建国后我们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都有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但仔细地分析起来其大都是从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或“治国安邦”的角度来认识和看待教育的价值与功能的。1956年,党的“八大”报告在第三部分“社会主义建设”中论述了教育的地位和功能,指出“文化教育事业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紧接着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最新指示明确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历史上简称“两个必须”)。自此以后,“两个必须”和培养“劳动者”就一直成为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关于教育方针及教育目的的基本表述,并在实践中予以认真贯彻。暂且不论“两个必须”方针的内容科学与否,从中至少我们可以清晰地窥出,其对教育价值与功能的认识及表述完全是站在“社会本位”或“国家中心”的逻辑起点上来理解和权衡的,其中很少涉及教育对“人”、“人的发展”、“人的幸福”的价值观照与考量。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拨乱反正,随之在教育领域里也开始对“两个必须”的方针进行全面反思。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所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教育功能的基本表述是“努力提高教育科学文化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在第三部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论述了教育的地位与作用,其主要精神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发展科学技术,而要发展科学技术就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紧接着1983年国庆前夕,邓小平同志为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历史上简称“三个面向”)。至此,“三个面向”就成为指导和支配我国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在“经济发展战略”部分论述了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指出“科技的发展、经济的振兴,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都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大量合格人才的培养”,并提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在关于“九十年代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中论述了教育的地位和功能,指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因为“这是实现现代化的根本大计”。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中提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指出要“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中论述了教育的地位和功能,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纵观以上论述可以看出;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关于教育价值和功能的认识较之改革开放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突出表现为把过去的“教育为政治服务”转向了“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应该说这种转变是一种巨大的历史进步,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实际,并且也极大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但是,细心地考究起来,这种转变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社会本位论”的窠臼,只不过是站在“社会本位”的立场上把教育服务社会功能的具体内容和任务进行了调整,其在元哲学上、在思考问题的逻辑起点上,依然没有凸显出“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依然缺乏对“人”、“人的发展”、“人的幸福”的价值观照。
党的“十七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着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揭开了我党关于教育价值和教育功能认识的新篇章。这种崭新性主要体现在从“以人为本”的元哲学立场出发,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基本逻辑起点出发,重新诠释和确立了教育的基本价值与功能。报告在第八部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从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一方面《报告》把整个社会建设的重心、重点和目的放在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另一方面也正是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立场出发,提出了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出了“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提出了要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对当前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纵观“十七大”报告论述教育问题的逻辑起点与视角,与以往历次党代会对教育问题的阐述有着显著的区别和特点,而其突出的变化就表现在“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以人为出发点”的教育价值取向得到了明确的增弘和彰显。
二、从“改善民生”的角度来阐述教育的价值与功能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所高扬的“以人为本”的
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里的集中体现和具体贯彻
党的“十七大”报告之所以从“改善民生”的角度来论述和确立教育的价值与功能,并不是孤立的、偶然的或突发奇想,而与《报告》通篇所倡导的灵魂性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是紧密联系、一脉相承的。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党的理论创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就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坚定和弘扬了这一指导思想,并将其庄严地写入《中国共产党党章》。《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对于“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报告》作了十分明确的阐述和界定:“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由此可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灵魂与核心,是科学发展观不同于其他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所在。对于“以人为本”的涵义,《报告》也做了十分明确的阐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从这一段论述中不难看出,“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的终极目标指向了对人和人的生存论意义上的关怀,把保障人的基本权益、尊重人的主体地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和确保人的幸福安康作为关于“发展”的元哲学的逻辑起点。换言之,“科学发展观”在对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这对互为前提、互为因果、互为目的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的认识上,更突出了人的发展的重要地位,彰显出了以人为本位、以人为基元、以人为出发点、以人为发展归宿的价值理念。这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重大继承与发展,也是对长期以来学术界争论不休、莫衷一是的关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谁主谁辅”问题的基本廓清和总结。因此,“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它不仅是共产党理论建设上的伟大创新,而且在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史上也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从“改善民生”的角度来阐述和厘定教育的价值与功能,正是“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里的集中体现和具体贯彻,是对以往教育领域中严重盛行的“社会本位论”的教育价值观和教育功能观的有力矫正与扭转,是“以人为本”、“以人为出发点”的教育价值观在我国社会中的真正揭橥和确立。
纵观我国古代社会,不乏关于教育价值和功能的丰富论述。但仔细梳理和归纳起来,总体上都是从“社会本位”或“国家中心”的维度来认识和考量教育的。作为“千古圣人”、“万世师表”的孔子就是其突出代表。《论语·子路》中记载着孔子和其弟子冉有在去卫国路途中的这样一段对话:“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意思是说治理国家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庶”,即有充足的劳力;二是“富”,即发展生产;三是“教”,即教化人民。孟子继承和发扬了孔子这一思想,并将教育确立为其“德仁政”思想的核心。《孟子》讲:“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心。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大学》虽在教育纲领中提出了“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思想,但把教育的最终目标仍然归结为培养“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统治人才。《学记》讲:“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化民成俗,其必由学”。董仲舒在《贤良对策》中讲:“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讲:“存天理,灭人欲”;“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至于历代统治阶级和封建帝王更是把教育看成治理国家、驯化臣民的基本工具,而绝少有“民生”、“民本”和促进人的发展的踪影。从这一点上讲,党的“十七大”报告从“改善民生”的视角、从“以人为本”的维度来阐述和确立教育的价值与功能,这在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教育发展史上也是浓墨重彩、可圈可点的一笔。我们坚信这种科学的教育价值观和教育功能观的确立,一定会指导我国的教育事业实现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和谐统一。
三、从“以人为本”的教育价值观出发。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要切实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摆在突出位置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句话内涵丰富,意义深远。它意味着今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不仅要以国家、社会的价值准则和利益需求为出发点,还要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准则和利益需求为出发点;不仅要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还要服务和促进人自身的全面发展。这也就是说,教育事业不仅要让政府满意、国家满意、社会满意,还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尤其是要让数以亿计的受教育个体以及受教育者的家庭和亲人满意。从社会学的理论来考察,国家或社会与个人或公民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一方面,国家、社会的利益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无疑会从整体上促进公民和个人的发展,而公民和个人的发展反过来又会从要素上促进国家、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国家或社会与个人或公民又是一对矛盾,即彼此存在着各自的价值需求和利益差别。换言之,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国家、社会的利益与公民、个人的利益既存在着趋同、一致的可能性,也存在着不相同、不一致甚至剧烈冲突的可能性;二者在发展上既可能出现和谐、同步,也可能会出现不和谐、不同步。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是要求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既要考虑到国家的利益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还要考虑到公民自身利益和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既要帮助公民或个人实现社会价值,为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贡献,还要帮助和促进公民或个人实现自我价值,为个人的全面、自由、充分发展及自我实现做出贡献。“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观正是要求把两者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和谐共进,并在发展的目的和归宿上更加注重对人的发展、人的幸福的终极关怀。
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目前我国教育事业运行和发展的实际现状出发,我们认为应突出加强和改进以下几方面工
作。
第一,重视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切实促进教育公平。目前国民关于教育的议论与批评,比较突出的是教育事业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不均衡、不平等。这种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城乡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诚如有些专家所言:“城市学校像欧洲,农村学校像非洲”;二是区域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即东、中、西部三个大的经济区域的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严重失衡;三是校际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即名优学校愈来愈强,薄弱学校愈来愈弱。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社会正义的重要指标,是确保公民平等发展的先决条件。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会为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公民或个人发展带来严重的不平等、不公正,使一部分公民从一开始就输在了人生发展和社会竞争的起跑线上。为此,“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当务之急是强化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切实促进教育公平。这里,关键是在教育资源配置上要贯彻“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依法规范各种办学行为。由办学行为不规范而引发的各种“乱收费”现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议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因此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出发,当前教育工作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投入,规范教育收费”,真正把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当作社会公共事业来办,建立公共教育财政制度,并要切实实施依法治教,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现象。
第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在基础教育阶段,由“应试教育”而带来的巨大压力和种种弊端,已成为严重威胁新生一代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突出问题;在高等教育阶段,由扩招而引发的高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缓慢及学生就业压力沉重等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出发,必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考试制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必须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及方式方法改革,完善质量评价体系,拓宽就业渠道,确保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何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