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副局长规划错了人生
2009-10-19江舟
江 舟
海南省海口市规划局副局长陈立奇,是一个权倾一方,红极一时的人物,他不仅是规划局的副局长,而且还是海口市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副主任,主管全市的用地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然而,他并没有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而是利用职务之便为11家单位谋取私利,收取这些单位的财物130万元。
此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后,2009年4月3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立奇有期徒刑11年。
突破口:八万贿款
就在陈立奇大权在握,春风得意之时,他的受贿问题东窗事发。
2008年6月20日上午8时,陈立奇乘着轿车来到海口市政府开会。上午9时许,海口市纪检部门两名调查组人员到海口市规划局找陈立奇,得知陈立奇在市政府开会,当即要求局领导电话通知陈立奇马上回来,大约20分钟后,陈立奇刚回到规划局就被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带走。
说起陈立奇进入海口市纪检部门的视线,缘于一起涉及他的8万元受贿举报。纪检部门调查后认为可查性极强,遂将这一举报线索移送检察机关调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于是指定第一分院立案侦查。
“先围绕陈立奇的外围进行调查,针对行贿单位钱款的来龙去脉搜集证据,如果他真有问题,绝不仅仅是这一笔。”办案人员制定了侦查方案。
办案人员在侦查中发现,早在2005年11月间,江苏南通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向海口市规划局申办过在金盘工业开发区的金碧雅苑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公司总经理李超要求他在海口华磊建筑设计咨询公司的好友张卫,向海口市规划局申办这一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将用地容积率办到2.0,并给了张卫10万元作为中介费。
张卫领命后,自然想到了海口市规划局主管用地规划管理及审批的实权人物副局长陈立奇,经过几次约请,陈立奇觉得张卫确有办事诚意,便答应帮忙。
这年11月的一天下午,张卫开车来到海口市规划局院内的停车场,将早已准备好的8万元现金给了陈立奇。拿了人家钱财,自然就得为人家办事。后来,陈立奇利用手中的权力,批准了南通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审批事宜。
对于这起收受贿款的事实,陈立奇是否认账?
为了摸准陈立奇的思想动态,牵住“牛鼻子”打主动仗,办案人员走访了海口市规划局的领导,与陈立奇的家属进行了交谈,在全面了解陈立奇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审讯方案。
经过三轮讯问,起先存有侥幸心理的陈立奇心虚了,办案人员乘机连连发动攻势。
“好,我说,我说。”陈立奇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瘫坐在椅子上,交代了他收受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张卫送的8万元贿款的犯罪事实。接着,办案人员趁热打铁,穷追不舍,陈立奇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又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他收受另外10家单位贿赂款的犯罪事实。
利用土地规划管理权受贿
多年来,一些唯利是图的房地产开发商,千方百计地采取变更土地用途、增大建房容积率等手段获取更大利益。
2004年底,海口市上游农业机械厂为解决企业改制后职工的住房问题,准备在海口市白龙北路集资建房,在报建的同时,向海口市规划局提交了提高用地容积率的申请。
送去的申请迟迟不见批复,这可急坏了上游农业机械厂的领导,他们就委托该项目的承建单位海口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的芮廷漳去催办,要求芮廷漳无论花多大代价也要提高用地容积率,尽快办妥相关审批手续。
芮廷漳接受任务后多次恳请陈立奇帮忙,而陈立奇直到半年之后的2005年7月上旬的一天晚上才答应同他见面。芮廷漳给了陈立奇10万元,陈立奇接过钱后毫不在乎地走了。很快,陈立奇就为上游农业机械厂办理了审批手续。
2008年2月,海南某单位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的两块土地要改变用地性质并公开挂牌转让,该单位负责人找到海南房地产界的知名人物、海南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庄学添,委托他向海口市规划局申办“改变用地性质”事宜。庄学添即请陈立奇帮忙。陈立奇得知是庄学添托办之事,心中暗喜——又来了捞钱的良机,很快就办理了审批手续。
两个月后的一天下午,庄学添拨通陈立奇的电话:“陈局长,下午5点在老地方请您喝茶,不见不散。”“好啊,一定去。”下午5时,两人几乎同时来到香江德福大酒楼,寒暄之后,庄学添将6万元钱装进了陈立奇的皮包……
2007年6月,海口市政府要将滨海大道的商业服务用地改为旅游度假用地与商品房用地。7月,海南陆侨集团有限公司向海口市规划局提交了“海天一色高尔夫度假公寓”项目增加住宅用途的申请。为使申请尽快得到批复,公司董事长洪某多次找到陈立奇请他帮忙,陈立奇就是没有答应。7月里的一天,洪某请陈立奇在香江德福酒楼二楼喝茶时,送给陈立奇15万元。送钱之后,洪某左等右盼,还是不见动静。“再送15万元,看他办不办!”过了几天,洪某又请陈立奇在香江德福酒楼二楼喝茶,又送给陈立奇15万元,这才打动了陈立奇的心。不久,陈立奇就为陆侨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了一切手续。
利用审批“烂尾楼”捞钱
海南房地产市场曾一度虚假繁荣,商品房的竣工量大大高于销售量,空置率越来越高,房地产泡沫越来越大。一些开发商前期资金透支,后期资金到不了位,便形成了许多无法按时竣工的“烂尾楼”。
海口市规划局接手处置“烂尾楼”工作后,组织专门班子具体负责处置工作,作为海口市规划局副局长的陈立奇名正言顺地兼任了海口市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一时间,找陈立奇批准“烂尾楼”复工的开发商络绎不绝。
早在2003年初,海南名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与一外省市驻琼单位合作开发过一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后来成了“烂尾楼”。为了恢复该项目,尽早获得批复,早日复工,早日受益,海南名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庆超几次找陈立奇请求帮忙,一直未获得批准。人们难以置信的是,“半拉子”工程复工本是海口市政府的决策,属正常工作,但在陈立奇那里,正常的变成了非正常,其中奥妙,不言自明。2005年7月间的一天,心急如焚的蔡庆超在香江德福酒店门口送给了陈立奇10万元之后,陈立奇利用其主管停缓建工程处置批复的职务之便,才办理了该工程的处置批复手续。
2005年6月,海南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恢复位于海口市白龙南路美舍广场项目的“半拉子”工程,公司经理陈庆多次请陈立奇吃饭、喝茶,陈立奇终于表示同意,利用其主管停缓建工程处置批复的职务之便,为宇建公司办理了此事。为表示感谢,这年7月的一天,陈庆请陈立奇在海口市海港酒店喝茶时送给了陈立奇20万元。
与海南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比,海南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批的“半拉子”工程处置批复就没那么顺利了。
那是2005年4月,该公司向海口市规划局申办海岸星座项目的“半拉子”工程处置批复。申请递上去了两个月,却迟迟没有动静,几次派人去问询,答复总是模棱两可,含糊其辞。钱迷心窍的陈立奇讨厌那些仅见一面就来找他办事的公司老总。他认为:没有好处的事,就是该办的也不能办。
正当公司董事长张杰为此事犯愁时,有“高人”点拨他找到陈立奇,几次来往之后,张杰来到陈立奇家里,送给陈立奇15万元。陈立奇很快就办理了该工程的处置批复手续。
悔不当初船到江心补漏迟
办案检察官历经七个多月的艰苦侦查,反复核实固定相关证据,最终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9年2月10日上午,此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8年6月,陈立奇在担任海口市规划局副局长和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管用地规划管理和审批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11家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1家单位的财物130万元。案发后陈立奇退还赃款75万元。
法庭上,陈立奇表示认罪,对于检察官的指控没有异议,对于检察官出示的证据也都一一确认。陈立奇当庭表示:“由于我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非常后悔,希望法院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审判长问陈立奇在被检察机关拘留审查时,是否知道检察机关已经掌握了他所有的犯罪线索,陈立奇表示“这11宗犯罪事实都是我自己主动交代的”。
对此,检察官表示,陈立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0万元,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在拘留审查时,陈立奇配合办案人员的调查,如实交代了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虽然不构成自首情节,但可以认定有坦白交代情节。依法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建议在该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
陈立奇的辩护人认为,陈立奇涉嫌受贿,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受贿罪。但案发后陈立奇能够主动交代案情,如实坦白并当庭认罪、悔罪,多次做出深刻反省,有坦白情节,同时在案发后主动退还赃款75万元,鉴于陈立奇有“主动坦白”、“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出赃款”情节,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开庭前,旁听席上陈立奇的一些家属已哭成泪人。庭审结束后,陈立奇的亲朋好友迟迟不愿离去。
庭审结束后,法警允许陈立奇家属上前与陈立奇说话。一位年轻女性家属上前紧紧抱住陈立奇大哭,陈立奇拍着她的肩膀安慰道:“不要哭,不要哭!”由于陈立奇的家属情绪激动,法警给了他两分钟时间,让他与其家属在休息室进行短暂交谈。
2009年4月3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立奇有期徒刑11年,剩余赃款继续追缴。■
编辑:盛汉卿shenghanqi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