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2009-10-19卿陶丹
摘要:造价管理是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组成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阻碍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文章从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两方面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23-0088-02
造价管理是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参与各方的实际经济利益,也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造价市场的秩序。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建筑业也得到了的迅速的发展,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适应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方向。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必须适应现代建筑业的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需要社会各方面加强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力度,以实现工程造价市场的规范化和纯洁化。但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必须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找出相应的对策。
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造价与市场脱节,缺乏竞争机制
我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虽然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不断地得到完善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机制也逐步得到了完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严重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在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上,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比如,在统一定额的制定上,存在制定过程长,使用时间长,更新速度慢,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变化的幅度较小。这就导致建筑工程造价市场存在管理制度落后,不能适应建筑行业发展速度的问题,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也对与之相应的市场和行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此外,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制定了统一的定额,地方相关部门也可以以此为根据制定本省的定额。这其中就存在地方与中央定额有差异的问题,这些差异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同,但是一些地方部门并没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来确定本地区的定额,而是盲目根据中央部门的定额标准。同时,还存在在定额的计价资料上,通常是以大城市的价格水平为依据的情况,这样其他经济较落后的城市和地区的建筑工程造价市场的价格就不能真正反应市场的实际情况。因此,在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上,在造价定额上就存在滞后性和盲目统一性的问题,在造价定额上没有能及时根据市场的供求变化和价格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定额上,工程造价不能反映市场变化,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
市场经济是讲求价格的自由竞争的,但是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有时不能反映竞争机制的要求。有竞争才有公平,在市场经济下,自由竞争可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在建筑行业,工程招标投标的是市场竞争的表现,而竞争的核心就是价格。然而,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公平竞争局面的形成。比如:在定额中度量过于精细,试图精益求精,面面俱到,这对建筑工程的造价有一定的好处,但是也因此造成了价格缺乏弹性,不能根据实际的市场和工程情况进行变动。另外,在目前的定价方式中,在某些费用的取费标准上,存在按企业所有制的性质或行政级别加以区分,国有企业在价格上存在非平等的优势,而且在竞争过程中,存在某些企业通过行政权力赢得竞争的情况。
(二)工程造价受标价限制
在建筑工程招标中存在人为的压级压价,致使工程造价不能反应真实的市场情况。工程招标方为了减少建设的资金投资,而极力压低标价。而目前虽然建筑工程项目频频开工,但是在总体上是“僧多粥少”,投标竞争激烈,工程的招标方利用施工单位竞标的急切心情,没有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便人为地要求施工企业压价、让利等条件,从而制造“不合理”标价,出现不合理的低价中标。尽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是目前建筑行业招标投标市场的主要规则,有利招标方节约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也有利市场价格的稳定,但是不考虑市场和工程的实际情况,而采用最低价可能会造成资质、管理、建设水平低的企业的中标率高于资质等级高、管理水平高的企业,使一些有管理、技术、装备等优势的大、中型施工企业,因为科技运用带来的高费用,而难以在低价标竞争中胜出,会严重挫伤企业进一步提高管理、技术和装备水平的积极性,也会造成建筑工程因过分强调低价中标,而在造价管理上失控,不能反应真实的价格情况。而承包商人为压价中标后,为挽回因片面降低标价而形成的损失,而利用增加现场签证等手段弥补损失,造成“三超”,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问题。
(三)工程造价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是工程项目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工程有重大的影响。而工程造价人员是直接决定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造价工程人员素质的高低也就直接影响到了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科学性。目前我国从事工程造价的队伍相当庞大,有几十万之多,在这建筑工程造价队伍中,存在一些专业知识水平低下,处理能力差,职业道德低下的人员。也存在部分人员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理论了如指掌,但没有实际操作能力,理论与实际不能相结合的情况。此外一些建筑工程造价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职业道德,为个人私利而不惜违反建筑工程造价的相关法律法规。这样,就造成建筑工程造价市场的混乱,导致造价管理的失真,影响建筑工程造价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解决措施
(一)转变造价管理观念,改变管理方式
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明确工程造价管理主体,要彻底打破计划经济留下的弊病,充分利用市场,信任市场,把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与市场结合起来,确保工程造价管理在市场正常运行下进行。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能必须加以明确,在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既要避免“一手抓”的过分的政府行政干预,又要避免“两手撒”放任建筑工程造价市场的行为,因为目我国市场经济还处在初级阶段,市场运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市场存在盲目性、滞后性、自发性的缺点,要全面放开价格,通过市场调节而定价还存在障碍。所以相关部门应该改变管理观念,全面的、专业的、深入到建筑市场造价范围内各个经济活动过程中去,在保证造价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的前提下,加强对造价管理的制度完善和法制建设,从宏观上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督。同时,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能,比如招投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管市场、业主、设计、施工队伍的准入市场的行为,而造价管理部门从计价方法、造价条款、市场价格信息等方面进行管理。
其次,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对建筑工程定额进行更新,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制定新的应对标准,要制定长期的计划,有针对性地解决建筑行业未来在工程造价上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各地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相关部门,必须从市场出发,从本地建筑行业的发展情况出发,根据需要,在国家颁布的统一定额的范围内,制定本地区的工程造价定额,还要注意考虑本地区不同市区、地域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出更具体,更有针对性,也更真实的定额标准。
同时要及时完善建筑工程造价市场竞争机制,保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竞争公平公正,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在其中的作用,以便为建筑工程的管理造价创造一个真实的市场环境,使工程造价能正确地反映市场价格情况,反应建筑市场的情况,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首先,在定额上应该适当的放宽,不要太过于追求细节化,保证价格的合理弹性空间,保证工程的造价在市场下有调节的空间。其次,相关部门要对人为影响工程招标竞标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改变在目前的定价方式中,存在的按企业所有制的性质或行政级别加以区分某些费用的取费标准的问题,打破企业所有制和企业行政级别享受“优惠”的局面,在收费标准上一律实现市场化、规范化、统一化和公平化,坚决抵制某些企业利用体制问题和政府人脉关系问题取得价格优势的现象。特别要着重查处地方政府部门对某些企业的行政支持,以行政干预介入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的行为。这些人为的不公平现象,直接造成了建筑工程造价的不合理,不科学,不能真实地反应实际造价标准,所以必须加大对非法的人为干预建筑工程造价的查处力度,在工程的招标投标上,做好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
我国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公平、法制的经济,不是放任自流的自由经济。因此各相关部门必须要运用有关法律和法规,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进行合理的调节规范,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完善市场价格竞争机制,并切实地发挥调节作用,为市场的竞争公平化规范化,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二)完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提高造价人员素质
首先,相关部门要发挥政府行政职能,对工程的招标和投标进行监督,组织相关人员,从工程的审查和批准上开始,对工程招投标进行管理,对超出市场最低价格范围的工程标价,要进行核查,防止工程招标方为减少投资而人为地压低标价的行为,同时对中标单位也要进行核查,从行政上制止非法竞标中标的行为。要加强对竞标单位、施工单位的注册核查,对资产不良、资质低、专业水平低的单位,要及时地查处,勒令停业争夺或取消注册资格,以提高施工单位的整体质量,为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
此外,要大量提高建筑工程造价人员的整体素质,清理不合格人员。在从业资格的鉴定上,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则发放,要在强调造价人员专业水平的情况下,注重对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如对市场经济的了解,对建筑行业市场知识的掌握,对国家造价市场的把握等等。同时要注重培养造价人员理论运用的能力,从造价队伍中清除“纸上谈兵”的人员,确保造价工作的真实和有效。还要对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进行培训,从思想上纯洁建筑工程造价人员的队伍,防止各种因造价人员为经济利益徇私舞弊,违法违规的行为出现,保证建筑工程造价的法制性和真实性。
(三)建立并完善工程造价的信息系统
在信息时代,对信息的把握是一切经济行为所应该重视的。要建立完善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相关部门如就必须要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把握,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收集和发布系统,建立并完善建筑行业协会监管下的信息系统。收集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工程造价信息,形成一个有系统的建筑工程造价数据系统,并随时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做出改变,保证信息的完整和及时。同时定期发布人、材、机的价格及价格变动情况,如实反应全国、世界各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同时分析预测有关价格走势,为用户提供动态的工程造价基础资料,也为各建筑造价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参考,有效监督地方各大建筑工程的造价情况。
三、结语
建筑工程的造价牵涉各方面的利益,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着力解决当前建筑行业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找出应积极的应对措施,从根本上规范行业的造价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2]刘伊生.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3]李慧明.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卿陶丹(1974- ),女,广西桂林人,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预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