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初探
2009-10-19杨敏琦
杨敏琦
摘要:中国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和完善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执政党,共产党应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执政方式,保证党的先进性、先锋模范作用;民主党派要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自身信心,做出积极贡献;各党派应更多地关注农民的利益,促进中国长期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政党制度;执政方式;民主党派
中图分类号:D66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23-0038-02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从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的历史进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政治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并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民主革命时期,民主党派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利益,积极与共产党合作,参与革命斗争,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历史基础;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民主党派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并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成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现实基础。建国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成就充分表明,我国的政党制度在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实行最广泛的政治参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但近年来,总有一些人抓住腐败现象,归咎于我国的政党制度,对这一制度进行攻击。因此,在新时期,必须正确认识我国的政党制度。
中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就必须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邓小平)
近代以来的历史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立新中国,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真正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现代化之路。要沿着这条道路继续走下去,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仍然必须始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新中国60年的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和全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有着无可比拟的巨大优越性: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保证了国家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国家发展要务认真考察调研、积极献计献策,在西部大开发、宏观调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职业教育等许多工作中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至今,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通过的各项决定、政治工作报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宪法修改等,中国共产党都坚持广泛听取党外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推进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坚持民主协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实践上,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形成了高度的政治认同和强大的社会凝聚力,保持着国家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建设;各民主党派成员在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高等院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在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中担任特约人员,参加国家政权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增强了党和国家的活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既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又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日益发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进程的不断推进,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更多的努力:
一、共产党应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
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等的重要体现,直接反映着党的形象,影响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作为执政党,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作风关系着自身,更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命运。
共运史的历史实践告诉我们:取得政权难,掌握和巩固政权更难;执政时间越长,丧失政权的危险性、可能性就越大。执政70多年的苏共一夜之间由执政党变为非法党,苏联社会主义联盟转眼间瓦解,其原因有经济上不去、国外敌对势力破坏等多方面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中国共产党也曾经犯过左的路线错误,出现过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全局性失误。在新时期,党的建设处于一种生活比较优越、压力相对减弱的环境,极容易产生居功自傲、贪图享乐、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因此,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一方面必须结合新的实际,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良作风;另一方面必须注意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状况,克服种种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积极培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新作风。
二、共产党执政方式有待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中国共产党对执政方式的选择是一个探索和发展的过程。建国前的革命战争年代,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建设中主要采取以党代政的执政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集中力量,快速反应,但有党政不分的弊端;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中央宣传部发出通知:凡属政府职权范围的事情,应由政府讨论决定,由政府明令颁布实施,其属全国范围的应由中央政府颁布。新中国成立到1952年,根据党政相对分离的原则,党积极支持政府独立行使职权,也积极努力通过民主与法制的轨道,实现共产党执政与人民民主制度的有机结合,但这些努力还未能够落实到制度层面;1953年大规模的国家经济建设开始,出现了党直接干预甚至代替政府工作的情况,1957年到1965年,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党作出了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领导一切”的决定,依靠这种执政方式,取得了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但其发展成党的一元化领导;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国家政治体制遭到严重破坏,以党代政的执政方式不断恶化,“以党治国”严重损害了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出现了倒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执政方式走向“党政职能分开化,党政关系民主化,党政行为法制化”,但党政分开的实践中出现了很多困难和阻碍。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共产党执政方式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指明了方向。要科学执政,就是要科学地界定执政党与国家公共权力的不同职能;要民主执政,就是要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参与、决定、监督;要依法执政,就是要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来行使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实现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创新。
三、保证党的先进性、先锋模范作用,要靠无产阶级的优秀分子
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思想武器,以严密的组织和纪律为组织力量,以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共产主义社会为奋斗目标,因而最有资格和能力担任国家的领导核心力量。从1921年成立时的50多名党员到今天的近8000万党员队伍,中国共产党不断壮大着自己的政治力量,但先进性和先锋作用,并非靠政党自身数量完成。
“当前,保持党的先进性,就必须保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全党的实际行动、贯彻到党的全部执政活动中去,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就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切实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民主政治、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
四、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完善我国政党制度,民主党派还要加强自身的信心,做出积极的贡献
我国的政党制度中,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也要坚持各民主党派的存在和发展,各民主党派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各民主党派原来的社会基础决定其在成立之初是带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随着新中国建立、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各民主党派成员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也随之变成了由这部分劳动者组成的政党。通过积极的政治参与实现人民民主、通过有效的利益表达协调社会关系、通过强大的社会整合力调动各方力量、通过更多的民主监督克服种种弊端、通过最大限度的维护稳定减少社会内耗,各民主党派在社会发展、国家建设上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进入21世纪,在新时期实现新老交替的基础上,怎样做好政治交接,进一步巩固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保持政治联盟性质和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的特点,适应共产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能力,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对各民主党派的建设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强调指出,要“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这是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基本依据。各民主党派要在思想、组织、制度方面加强自身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在政治舞台上尽到完善和发展我国政党制度的责任,做出积极的贡献。
五、各党派应更多地关注农民的利益
中国是个号称有“八亿农民”的大国,三分之二的人口在农村,源于农村的中国改革至今30年,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建设、城市建设上都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目前我国的农业离现代文明有很大的差距,农村贫困面貌没有得到普遍的、根本的改变,农民的生活质量低、利益常常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解决“三农”问题,农村人口实现小康,才谈得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因此,各党派都应更多地把眼光转向农村,更多地关注农民。
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权利。这是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来并遵循对待农民的准则。进入新世纪,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通过给农民平等权利,给农村更多支持,给农业更多反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客观地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权益保护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农民的许多权益还是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中国要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到发展的成果。这已经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基本共识。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一是要加快农村改革进程,改变农民物资贫困的同时,也要改变农民权利贫乏、文化空白的恶劣生态;二是要制定并不断完善全面保护农民权益的法律,保证惠民政策的执行和落实;三是要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强对农民权益保障的监督力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经历了六十年的风雨考验,显示出了巨大的生命力,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在新时期必将继续光辉和灿烂。
参考文献
[1]王浦劬.政治学基础主编[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2]中国的政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7,年11月.
[3]张秀珍.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历史演进及改革取向[J].聊城市委党校学报全文库,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