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穿“国服”值得提倡
2009-10-09
唐鲁华
在《穿上汉服就能理解三字经?》(《环球时报》9月24日)一文中,作者认为,穿汉服未必就能真理解《三字经》,更不能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有一点需要明确,那就是有些人喜欢穿汉服,绝不是大作家王蒙先生所讥讽的“走火入魔”,更不是有些学者所批评的“狭隘民族主义”。
任何一个族群的服装总有自己特定的历史传统、文化内涵、审美基调和民族特色,职是之故,阿拉伯人有白衫、印度有纱丽、日本有和服、韩国有韩服、越南有奥黛……世界因各个族群的不同服装而变得更加绚烂多姿。中国一向被誉为“礼仪之邦”和“衣冠上国”,服装传统源远流长,唐代大儒孔颖达就说:“中国有礼义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遗憾的是,建国以来,中华民族,尤其是汉族,一度成为世界上服装没有传统和特色的民族。
如今,随着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的复兴,部分国人开始尝试穿着传统民族服装,这是民族自信和文化自觉的必然结果。此外,穿民族传统服装也是提升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汉服”称谓有一定的歧义性和敏感性,因为容易将汉代服装和汉族服装混淆,而且常有人把“汉服运动”与“大汉民族主义”等同起来。所以,笔者主张以“古服”、“华服”、“国服”等称谓代替“汉服”。“古服”突出的是服装的传统性,“华服”突出的是服装的民族性,“国服”突出的是服装的中国性。三者之中,“国服”的提法尤能增进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因此最值得提倡。
当然,何谓“国服”可以讨论,中国历史上的服装样式和民族特色在传承过程中迭经变化。比如有汉装,有唐装,有明装,有清朝的长袍马褂和旗袍,还有现代的中山装等,并无“大一统”的“国服”可言。笔者认为,“国服”重在“国”而不是“服”,凡是能够体现中国性和表达民族性的服装皆可列入“国服”的范围,更可能的是综合各朝代、各民族的服装样式创新和改制新的“国服”,正如西装先后糅合了欧洲传统的渔民服、水手服、马夫服、燕尾服、军制服等改制和创新而成一样。
在不少国家,公务员穿什么服装都是有传统约束或法令规范的。欧美国家的公务员习惯穿西装早已众所周知,印度的公务员多穿尼赫鲁装,前两年马来西亚则提倡公务员穿改良后的中山装。所以,中国公务员的服装也应自觉地向“国服”靠拢。与此同时,“国服”还需要商家予以更多的研发和推广,更需要社会各界多给其一点理解和支持。▲(作者是北京学者。)